個人履歷
1976年11月後,四川省統計學校職工;
1977年9月後,四川省內江市第六中學教師;
1978年9月後,在西南政法學院師資班國際共運史專業本科、法學基礎理論專業研究生學習;
1985年7月後,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教師;
1988年4月後,廣州大學法律系講師;
1993年3月後,任廣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其間:1993年3月評為副教授);
1994年3月後,任廣州大學法律系主任(其間:2000年1月評為教授);
2000年12月後,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長;
2001年6月後,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02年12月後,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紀檢組長;
2003年3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3年5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其間:2004年5月至8月在中山大學與英國牛津大學合辦的廣東省第四期高級公務員公共管理研究班學習);
2004年12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機關黨組成員,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6年3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機關黨組成員,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7年1月後,任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2007年3月後,任現職。
2012年1月11日上午,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在白雲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李力當選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擔任職務
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九、十屆廣州市委委員,廣州市第八、九、十次黨代會代表;廣州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從政之路
從教授到代表
30年前,李力“純屬意外”地走進了西南政法學院,並以優異的成績畢業留校任教。李力說自己的性格適合教師這個職業,曾打算做一輩子。
剛邁上講台的一次經歷,給李力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次課後,一個學生問她:“李老師,您為啥選擇學法律?”李力反問:“學法律不好嗎?”那個學生說:“學法律有什麼好,您不像學法律的人……”30年後,已經成為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李老師——李力,坐在辦公室里,黃色白邊的短袖T恤、白色西裝長褲,齊腰的長髮從後面盤起,笑容燦爛。她回憶說:“當時那個學生的問話,其實表明了他對法律的一種看法。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裡,法與刑同名,面目可憎。提起法律,人們會不由自主地聯想到暴力、監獄。法律的這種形象也影響了現代人的法律觀念。當時我就想,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有責任讓人們了解、感受法律親民、護民的本質,應該為改變‘法即是刑’的觀念付出努力。這一想法,也影響了我後來的工作。”在這種回憶中,我們慢慢翻開了李力的人生軌跡。出川入粵:當教師的感覺真好 李力出生在四川,父母都是中專老師。那場史無前例的十年浩劫打亂了所有的秩序,15歲的李力剛讀完國中就不能上學了。“文革那段時間是我人生最苦悶的一個階段,我當時覺得特別孤單,就像是一個被社會拋棄的人。”值得慶幸的是,受家庭影響,李力並沒有放棄學習。其間,百無聊賴的李力在父親那裡看了好多書,大多是數學課本,看完了課本,就做習題集,她一邊自學一邊以此來打發時間。1977年,高考恢復,一直渴望繼續讀書的李力欣喜若狂。通過一段時間的自學,次年,她邁進了考場。一心想考進四川大學的李力在接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大吃一驚,她收到的是自己沒有填報、甚至沒有聽說過的“西南政法學院”的錄取通知書。“我一直對工科比較感興趣,從沒想過會學法律,當時的感覺恐怕這輩子也說不清。”接下來的一切似乎順理成章,喜歡上法律的她,一口氣讀完了本科、研究生,然後留校任教,從此與法律結下不解之緣。1988年,她與丈夫出川入粵,應聘到廣州大學法律系任教。在廣州大學,她同時教授憲法、法理、行政法等多門課程,成了法律系最忙碌的人之一。她的投入為她帶來市“優秀教師”、“模範教師”的榮譽。“在講台上的感覺特別好。”回味起三尺講台,李力依然十分留戀。從教師到代表:身上的責任越多,擔子也就越重 從講師、副教授到教授,再到法律系主任,隨著角色的轉變,李力越來越忙,除了授課,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都需要她盡心費力。李力的努力被人們看在眼裡。1998年,一張張選票將李力推選為全國人大代表。1999年,李力作為特邀代表列席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立法法》草案的審議,因提出的修改意見頗有見地,受小組委託在常委會全體會議上作了發言。“在我看來,人大代表意味著一種責任,也就是為老百姓打工的人。我想得更多的是怎樣去履職。每年全國人代會半個月的會期,我感覺比上班還累。今年3月在北京開會,除了去會場,我基本上連賓館的門都沒出過。要準備發言稿、建議、議案……”李力這樣詮釋自己的職責。 身上的責任越多,擔子也就越重,“朋友說我是自討苦吃,我覺得我必須來討這個苦吃。”李力笑著說。李力出色的工作能力引起了廣州市組織部門的注意,2000年底,一紙調令把她從廣州大學調到廣州市政府法制局擔任副局長。 李力已經習慣了校園生活,喜歡教師這個自由並個性化的職業,突然要去政府坐班工作——從一名教授到政府官員,這種身份上的轉變她能習慣嗎?“工作上倒也沒什麼,因為還是和自己的專業比較密切。但角色上確實有點不適應,首先是稱呼,以前大家都叫我‘李老師’,最多叫‘李主任’,現在突然叫起了‘李局長’,很彆扭。”李力笑著說。半年之後,隨著機構改革,法制局改為法制辦,而“李局長”的稱呼又改成了“李主任”,這讓李力逐漸習慣起來。但隨之而來的工作壓力,又讓她覺得喘不過氣來。那時候,她天天都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她的職責是要把最後一道關,但上面給的時間又很緊,經常是相關處室把檔案送到她這裡來時,已經沒有多少剩餘時間了。李力有時很著急:“怎么到我這裡來的都成了雞毛信?都是火燒眉毛的時候才送來?” 李力很清楚自己追求完美的個性,她微笑著說:“我可能是一個比較難對付的領導。”在廣州市政府法制辦和市人大常委會,李力會把別人起草的文稿一遍一遍地往回打,哪怕只是標點符號錯了也不放過;對於不熟悉自己業務範圍的部門,她會嚴肅地敲起警鐘;關於法規的立項,她要求起草部門必須提供條文稿,而且說明稿和注釋稿兼備,否則一切免談。諸如此類的“苛刻”之舉,人們接受了,工作程式規範了,工作質量上去了,李力也感到了一絲欣慰。你努力了,你辛苦了,你付出了,那么,總會有一些關注的目光不期而遇地投向你。2001年,李力幸運地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團3人成員之一,赴非洲的布吉納法索,參加第106屆各國議聯代表大會。2002年,李力還參加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十周年紀念座談會,並且是大會發言的五人之一。今年5月,李力又作為全國人大青年代表友好訪問團第二團的團長,赴俄羅斯參加了“中國年”的活動。從建議到議案:呼籲政府信息公開 儘管身在國家機關,但李力還是經常以學者的身份去思考問題。2002年6月,國家下發了有關政務公開的檔案,作為一名一直關注政府信息公開的學者,李力敏銳地捕捉到其蘊含的重大意義。在她的倡導和策劃下,廣州市政府法制辦第一次提出了制定《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建議。在徵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後,政府法制辦和中山大學行政法研究所聯合組建的起草小組迅速投入工作。當草案呈現在當年10月的市長常務會議上時,與會的市領導均給予充分肯定。同年11月6日,廣州市政府通過了《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並於次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全國各地政務公開效率較低,制度保障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有學者稱,《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是此領域內中國的“第一個陽光法案”。然而,李力並不滿足於只讓廣州感受到“陽光”的力量,她還要把這份“陽光”帶到北京。2003年3月5日,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李力提交的第一份議案就是呼籲儘快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法》。該議案的核心內容是:敦促各級政府依法公開行政程式和相關政務信息,建立“陽光政府”。 李力認為,不管在哪個國家,政府扮演的角色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們國家又有一些特殊的國情,我國從歷史延續下來的“官本位”——“政府本位”色彩濃厚,政府管理的範圍非常寬泛,加之其具體行政行為往往直接涉及公眾利益,所以政府能否依法行政顯得尤為重要。“一個為民的政府應該透明公開,應該讓民眾看到行政程式是怎么運作的,讓民眾監督、讓社會監督。一旦這部法律獲得通過,公民獲得信息將再也不是被恩賜,而是依法享有本就屬於他們的知情權,而且如果信息不公開,公民還可依法起訴。”提起當年的議案,李力感慨地說。 4年過去了,李力期盼已久的訊息終於傳來,今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並於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李力感嘆:“這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應有之義。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讓行政機關的行為都暴露在陽光之下,是預防腐敗的重要措施。”李力,這個穿越巴山蜀水,來到南粵群嶺的女性,腳步還在不停地往前走。去年3月,她當選為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說起這個職務,她表示:“說實話、乾實事是我做人的一貫原則,無論做什麼,我都會堅持這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