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函秋

李函秋(1874—1923),名應章,號韻花,別署沁香閣主人。揚州人,一生著作頗豐,計著長篇小說36部,短篇小說20篇,詩集5卷。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李函秋(1874—1923),名應章,號韻花,別署沁香閣主人。揚州人。12歲從李石泉李國柱習古文詞章,能下筆千言。17歲於揚州宛虹橋沁香閣設帳授徒,維持家計,並常坐茶館採風,閒步街頭獵奇。20歲中秀才,致力古文詞章,興遠遊之志。先後就館於安慶、武昌。光緒二十七年(1901),返回揚州。宣統二年(1910)起,任兩淮高等國小文史地教員,後兼任江蘇省第五師範國文教師。民國10年赴上海,主編《小時報》,兼為《小說時報》及《快活林》等報刊撰寫小說。次年秋,辭職反揚州,未幾病逝。

在武昌時,參加“消閒社”文藝組織,開始寫作,縱橫武漢文壇。其處女作長篇小說《雙花記》及相繼問世的長篇小說《雌牒影》,受到記者的廣泛歡迎。代表作《廣陵潮》以揚州社會為背景,以戀愛故事為中心,反映了我國自中法戰爭到“五四”運動以前這一過渡階段的社會百態,布避巧妙,通俗幽默,受到當時文藝界稱譽。在上海時,參加“青社”文藝團體,從事繁忙的創作活動。除主編3種刊物外,還為6家報刊雜誌提供長篇連載小說,逐日續稿,分別寄發,從無失誤,文藝界贊其才思敏捷。

李涵秋一生著作頗豐,計著長篇小說36部,短篇小說20篇,詩集5卷,雜著5篇,筆記20篇。對來自各方面的意見能正確對待,他常說:“譽我者未必真知已,罵我者乃真知己,我如答辯,或開筆戰,是轉失知已者愛我之一番盛意矣。”

李涵秋的著作,有明確的創作動機。他臨終前對夫人說:“吾生不辰,逢茲亂世,恨不能以十萬毛瑟,殺盡天下民賊!僅憑一支禿筆,描寫社會罪惡,藉以喚醒人民,改良社會,稍盡匹夫之責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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