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李冬生,男,1997年進入足協工作,曾任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此後,李冬生調任中國足協技術部,擔任主任職務。在足協的多年優秀員工評選中,李冬生均名列前茅在足球圈內有著良好的口碑。李冬生曾經是中國足協裁委會負責人,儘管此前著名反黑鬥士陳德培曾經表示了對他的不信任。
涉案被查
台北時間2010年9月12日訊息,央視新聞播報:公安部證實,在偵辦足球比賽賄賂賭博系列案中,公安檢查機關多渠道獲取對前足管中心主任謝亞龍、前國足領隊蔚少輝,和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的舉報,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配合下,特偵組依法對3人進行立案偵查。
依法被捕
2010年9月初 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原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已被依法執行逮捕。
特偵組還證實,此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足球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人涉嫌在多場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案件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
開庭受審
李冬生受賄、貪污一案於2012年4月25日9時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開審。
李冬生被公訴機關指控30項受賄罪名,涉案金額79萬餘元。其中被指控11項貪污罪名,通過虛開發票、裁判培訓等手段斂財,涉案金額6萬多元。李冬生對指控表示沒有異議。
一審判決
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因受賄罪、貪污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