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南

李冠南

李冠南(1902-1931年),乳名新盛,字仍華,廣東新會沙堆區馬躉村人。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出生於加拿大,少年時隨父回國歸鄉定居, 在鄉間教會辦的育英學校讀書,後往廣州讀中學。

1923年暑假,李從廣州回會城,結識進步青年陳日光, 參加陳創辦的“新會協作主義同志研究會”, 得以閱讀該會設立的閱書報社的進步書刊。不久, 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和廣東新學生社新會分社,投身革命活動。

1924年春,李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7月被派往廣州參加第一屆農民講習所學習。畢業後, 被委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農民部特派員,開展新會農民運動。

李回縣後,曾以中央農民部特派員名義, 致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要求轉飭各級地方政府切實保護農民協會, 為新會農民運動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1925年2月1日, 新會縣第一個鄉農民協會--第一區青雲坊鄉農民協會宣告成立,李主持大會並發表演說。同時,成立新會縣農民協會籌備處,由李主持工作。是年3月1日,被選為國民會議促成會代表之一,赴北京參加開會。秋, 中國國民黨新會縣黨部改組,被選為縣黨部執行委員兼農民部長。

1926 年7月,新會縣各鄉農民協會聯合辦事處在江門成立, 李冠南為主要負責人。從此,新會地區的農民運動得到發展。他在此後半年間, 對處理睦洲二路地主反抗減租減息, 支持農民取消“包農制”(即二路地主向大地主承包田地轉批給貧下中農耕種的制度)事件; 對處理“兵匪”勾結洗劫禮樂農民, 促成組織善後委員會妥善安置受害農民事件;對都會農民自衛軍被民團勾結縣兵圍攻, 力爭縣政府取消民團,懲辦肇事者事件,均出色地完成任務, 充分顯示出領導才能。

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李轉移去香港。是年10月,中共五邑地方委員會成立,他被任為委員。為組織五邑暴動, 他奔忙於香港、澳門、江門之間。12月上旬,五邑暴動指揮部成立, 組織廣東工農革命軍中路新會支隊,李冠南任政治領導兼農軍指揮。 後以廣州起義失敗,江會駐軍嚴密戒備,暴動計畫未能實施, 他再度赴香港。

1928年3月,中共廣東省委任命李冠南為巡視員, 前往中山縣九區重建中山縣委。

1929年夏被任為中央中山縣委書記。

1931 年1月4日,往香港參加省委舉辦的黨員訓練班。中共廣東省委遭破壞,李亦被捕,被解回廣州。李冠南在獄中受到嚴刑拷打, 堅強不屈。

被殺害

1931年是年8月21日被殺害,年僅2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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