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刑事法學院副院長
個人簡介
李其瑞,男,漢族,生於1961年6月,籍貫江西省萍鄉市,生於陝西省西安市。1984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現西北政法大學)法律系;1987年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班結業;2002年在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現任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院長、法理教研室主任、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學理論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組副組長。2008和2010年獲得陝西省師德標兵榮譽稱號,2010年榮獲陝西省第六屆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學術成果
主要學術成果有《法學研究與方法論》(專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比較法導論》(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法理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法理學教程》(副主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法理學》(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法理學》(參編、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規劃教材)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等專著和教材十餘部,在《法律科學》、《寧夏社會科學》、《甘肅政法學院學報》、《寧夏大學學報》、《江海學刊》、《南方周末》等雜誌和報刊發表法學專業學術論文三十餘篇,其中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高校文科學報文摘》全文轉載和摘錄。主持和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部級項目以及橫向課題多項。
主要學術觀點
多年來,持續關注對法律價值問題和法學方法論問題的思考和研究,其專著《法學研究與方法論》以及多篇學術論文均是圍繞著這兩個研究方向展開的。
在法律價值問題上,主要的學術觀點是要倡導對法律問題的價值關懷,客觀冷靜地看待科學思潮和實證精神對法律認識的影響,不要讓法學研究的成果成為一種經驗材料的堆砌物,也不要讓法學研究者變成一位坐在經驗材料倉庫門前的“材料狩獵神”。認為對法律問題的事實認知與價值評價具有著同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法律認識既不能無視事實也不能鄙視價值,尤其在當代實證(科學)之風席捲法學殿堂的今天,更要對其保持一種審慎的態度。
在法學方法論方面,主要的學術觀點則是要堅持法學研究方法的多元化,認為對法律問題的研究應該具有一種多向度的思維進路,在當代法學進入到一個方法林立的時代後,任何一種方法都不能成為主宰性和唯一性的方法,超越傳統的法學研究三大主流方法已經成為一股時代潮流。對於法學研究而言,價值、思維、經濟、文化、社會等多視窗的考量,不僅有利於對法律問題的自身度量,也便於法律與其他社會存在物的溝通與交流。法學研究只有在一種寬容的氣度下進行,才能避免把法律認識置於一個封閉的知識盒子裡,從而使其變成一種帶有“自戀性”的偏見。在當今這個充滿信息的時代,法學研究者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把那些交織成網的與法律有關的知識“分餾與更生”,做一位溝通各種法律認識的中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