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打記者事件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

”這位女記者說,“打女人”,無論如何是不能被原諒的。 ”——當女記者高喊要報警時,李亞鵬這樣回答。 ”當現場記者要求李亞鵬道歉並賠相機的時候,李亞鵬說。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打記者事件
2008年7月23日在泰國機場香港《忽然一周》男記者拍攝李亞鵬女兒李嫣,李亞鵬上演“全武行”,怒揍該記者,被打的人事後表示“我一定要告他”。但2008年7月24日又訊息稱,李亞鵬和該記者已經達成和解,李亞鵬也於當天下午和妻子王菲一同返回北京

事件背景

台北時間2008年7月23日王菲和丈夫李亞鵬帶著女兒李嫣一同遠赴不丹,劉嘉玲梁朝偉的婚禮上,充當“花童”,此舉令一眾媒體“摩拳擦掌”。大家並不知李嫣也會出現,去時被李亞鵬的“障眼法”矇混過去,並未能拍到術後李嫣的照片。

事件經過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打記者事件
2008年7月23日下午3點多,參加完劉嘉玲婚禮的李亞鵬在泰國曼谷機場,已在曼谷機場守候達一周左右的媒體得知王菲夫婦一行已抵達機場,便埋伏在各個角落。眼看李亞鵬推著手推車帶著家人出關,記者們立刻衝上去一陣狂拍。

香港《忽然一周》某男記者用照相機追拍女兒李嫣,被對方言語挑釁後,李亞鵬放下手推車衝上前去與該記者理論,並用手指著記者,阻止其繼續拍照。當該記者收好相機,李亞鵬還是窮追不捨,攔住記者,惡狠狠地說道:“你有種再拍!”。眼見著自己受到李亞鵬的“威脅”,也預計到這次正面衝突是躲不過了,記者於是抓起相機又一陣猛拍。李亞鵬的臉色越來越難看,終於一巴掌扇向那位香港男記者,並眼疾手快地奪過相機狠狠地摔到地上,口中仍怒言警告:“你他媽再拍!”爆粗口並動手打人後,李亞鵬發現不遠處有另一名女記者正用DV記錄著自己“失態”的全過程時,他迅速衝過去對著那名女記者吼道:“你竟然還拍!”邊說,邊不顧一切地搶走該記者手上的DV,當即摔在地上,並抬腳欲踹人。這時,一旁有人大聲嚷嚷起來,“打人了!打人了!”不遠處的機場保全這才趕過來大喊“STOP!STOP!”這時,李亞鵬才想起來找自己的太太王菲,但環顧四周沒有見到王菲人影,便只能拉著女兒李嫣、竇靖童等家人離開了現場。

警局調查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掌摑男記者左面近耳位置
在曼谷當地警察的幾番催促下,曼谷當地時間2008年7月23日21:00李亞鵬現身警局,一身藍色工裝打扮的李亞鵬余怒未消。當地警察局讓他和等候一旁的兩位被打香港記者一起進入詢問室。在詢問室,雙方就“李嫣是否能當作公眾人物被拍攝”、“跟拍是否讓李嫣受到驚嚇”等焦點問題當面對峙,李亞鵬承認自己動手打人,但是認為對方挑釁過分。

在警察局調解下,兩位被打香港記者提出了要求李亞鵬正式道歉和賠償被損壞的相機兩個條件,而李亞鵬則認為應該道歉的不是自己。雙方對峙半小時後,兩名香港記者被請出詢問室。

在此間隙,被打女記者主動找記者複述了被打經過。她表示:“如果李亞鵬說拍李嫣才打記者,那我拍的是他打記者,為什麼我也會被打?”這位女記者說,“打女人”,無論如何是不能被原諒的。

曼谷當地時間2008年7月23日22:30,一位香港記者透露,李亞鵬方面請來了一些高層幫忙,但有錄像鏡頭為證,因此他們也無法“擺平”。在當地警局的調解下,兩名被打記者表示可以放棄賠償要求,但一定要李亞鵬正式道歉;而李亞鵬當時的態度也非常堅決,寧可鬧大也不低頭,單方面道歉絕不可能。

事情轉機出現在晚上22:30,一位臨時從免稅店請來的華人翻譯擔任了李亞鵬方面的發言人,他對兩位被打香港記者表示,李亞鵬可以接受“互相道歉”。他說:“他動手打人當然不對,但是你們那么近去拍他的小女兒也不好。他有大錯,你們有小錯”。對此提議,兩位香港記者先表示不可以接受,這位發言人隨即嚴肅地表示,李亞鵬也會走法律程式追究他們跟拍他小女兒的責任,“互相道歉”對雙方來說都好。兩名被打香港記者表示要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接受。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打記者事件
曼谷當時時間2008年7月23日23點李亞鵬在僵持半個小時之後,雙方終於同意“互相道歉”的形式,大約在當地時間23點20分,兩名被打記者再次被叫到問訊室和李亞鵬直接對話。據被打女記者後來的描述,在代表自己任職的周刊發表聲明之後,李亞鵬也為動手打人道歉,雙方“握手言和”。對於李亞鵬道歉的具體內容,這位女記者則表示不方便透露。此外,女記者被摔壞的相機也獲得賠償,李亞鵬最終為原價值約12000泰銖的相機賠償了10000泰銖的修理費。

和解儀式結束後,在現場記者的再三要求下,李亞鵬出來接受了簡短的採訪。李亞鵬語氣並不平靜,他讓大家安靜,表示自己有幾句話想說。他稱,自己不能改變法律制度,也無法改變人們對明星報導的要求,但是作為一個父親,永遠不會放棄保護自己女兒的權利,“我和王菲,你們什麼時候拍都可以,我們的女兒你們拍也可以,但不能傷害她。每個人都要有一個底線,如果跟拍這樣的事情還繼續發生的話,那么像‘互相道歉’這樣的事情也還會繼續發生”。

李亞鵬掐住該記者脖子並扇其耳光,還腳踢手持DV拍攝的《明報周刊》女記者。此事一經網媒捅出,立刻引起網友廣泛關注與熱評。

事件結局

“我不想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

2008年7月24日下午,王菲李亞鵬一家從泰國飛抵北京。王菲推著行李出現在機場,竇靖童尾隨,對於現場媒體的提問,王菲一律不答,只是一直說:“謝謝”。而李亞鵬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想講一句話,作為一個人,我沒有能力制定某部法律;作為一個人,我沒有能力影響社會去同情明星;但作為一個父親,我不想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希望大家以後在這事上有分寸,我說過我的原則,家庭及女兒是我的底線。”對於打人一事,李亞鵬表示:“我們已經和解了,否則不會出現在這裡了。希望以後媒體不要再傷害孩子。”而身旁的王菲卻始終表情嚴肅。

媒體評論

四川線上-華西都市報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上前為王菲解圍
李亞鵬上前為王菲解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他們的一言一行,對成長中的孩子來說,就是他們學習和模仿的對象。像罵髒話,動手打人這些壞毛病,孩子天生是不會的,還不都是父母不自覺中教的。我想,普天之下,沒有哪個家長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學好,但他們卻往往在不自覺中把一些壞毛病傳給了孩子。比如,李亞鵬因為一言一事不和而動手當眾打人。孩子也許不會去想父親是為保護自己,而他只會學到動手打人這個結果。

保護孩子的方法有很多很多,李亞鵬王菲夫婦也做了很多很多,比如,他們發起的嫣然天使基金。但在這件事的處理上,顯然欠妥。哪怕記者的拍照行為事先沒有徵得他們的許可,哪怕記者出言不遜,李亞鵬都不應該當著孩子的面罵人、打人。其行為不僅與事無補,對孩子教育更是起到了極壞的負面作用。

新京報:李亞鵬打記者動武永遠不是上策

保護孩子並不能成為李亞鵬打人的理由。明星生活的確容易受到騷擾,然而明星也比普通人有更多辦法保護自己和家人。他們可以住進戒備森嚴的別墅,可以穿行於貴賓通道,可以去安全舒適的高級場所消費。這就是雖然狗仔可惡,還是有那么多人願意當明星的原因。李亞鵬應該清楚,他懷抱女兒出現在公共場所,幾乎不可能不被追拍。從這個意義上說,女兒被曝光,也有他作為父親處理不當的原因。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打記者事件
當記者有過錯的時候,拳頭和耳光是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值得商榷。李亞鵬為愛女所做的一切,以及由此而發起的公益行動,都得到了媒體普遍的肯定。他曾經懇請不要刊登女兒照片,媒體幾乎都照辦了。這一次他的過激反應,反倒使女兒的照片大範圍傳播,從效果上說是得不償失。

更重要的是,暴力不應該成為解決糾紛的手段。有媒體多次對社會暴戾之氣感到擔憂,李亞鵬顯然是利用並助長了這種風氣。有些時候娛記的確侵犯了明星隱私,但我不明白明星們為什麼不起訴而要打人。對記者來說,起訴顯然壓力更大,打人反倒給了他們更多的發稿機會。

李亞鵬在做公益事業的時候經常說,明星是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的。他在揮動拳頭的時候,也應該心存這個認識。如果他以後能夠對女兒說,在任何時候,爸爸都是一個守法的公民,相信他的女兒會為他感到驕傲的。

社會影響

人民網在2008年7月24日推出了《您對李亞鵬護女怒打狗仔隊事件,如何看?》的首頁調查,截至到25日8時,共有100889人參與投票,其中認為記者侵犯了藝人隱私的投票者占到總數的47.1%,認為李亞鵬反應過激的占到48.1%,認為兩者都有錯的投票占1.9%,漠不關心者占2.8%。

鵬式語錄

李亞鵬打記者事件李亞鵬誓保護孩子,不惜以暴力對付記者。
事件引發各方爭論,大部分網友力挺李亞鵬:打得好!李亞鵬儼然成為網友心目中的真男人、大英雄。在打人事件中他說出的“經典語錄”十分有趣,被網友總結如下:

1、“就動手怎么啦!”——當被狗仔問及:“你要在這裡動手嗎?”,李亞鵬如是說。

2、“你拍我也不怕,你拍我怕嗎?”——說罷飛起一掌給香港狗仔來了一記響亮的耳光。

3、“報!報警!”——當女記者高喊要報警時,李亞鵬這樣回答。

4、“stop,stophere!”——當機場保全把女記者和李亞鵬團團圍住時。

5、“我不是今天打他,而是每次見他也打他一次!”——當被問及為什麼打人時。

6、“我會盡全力保護我的女人,不管付出什麼代價!”——當接收採訪時嚴肅警告記者。

7、“誰碰我女兒我就打誰!”——與狗仔在警察面前當場對峙。

8、“那要看你是什麼樣的女人!”現場女記者質問李亞鵬說,“你怎么連女人也打?”

9、“3000塊,我可以賠100個給你,你能賠我一個女兒嗎?!”當現場記者要求李亞鵬道歉並賠相機的時候,李亞鵬說。

相關詞條

李亞鵬

王菲

劉嘉玲

梁朝偉

嫣然天使基金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