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謹烈士

幼年上學。1928年教私塾。1934年7月考入洛陽軍官幹部學校。1937年“七七”事變後,軍校學生提前畢業,被任命為安陽縣縣長。他不願從政,未去赴任,在家鄉組織成立了“地方民眾自衛團”。後又在滑縣白道口成立了“民眾自衛總團”,被推為總團長。1939年4月,他率部投奔八路軍,改編為第十八集團軍河南十三行政區“農民游擊第一支隊”,被委任為支隊長。在內黃、濮陽、滑縣、濬縣一帶,採用游擊戰術,同日偽軍作鬥爭。1940年4月,支隊改編為華北抗日民軍第三團,被任命為團長。同年6月,在反擊日軍大掃蕩中,身先士卒,衝鋒陷陣,打退敵人多次進攻,掩護部隊突圍,中彈負傷,不下火線。1941年4月,受華北抗日民軍委派,打入敵人內部,作策反工作。同年8月,派人秘密殺死8個日本憲兵。9月,派人夜襲敵人,繳獲步槍20枝,機槍1挺,送往抗日根據地。因此,遭到敵人懷疑。1942年7月,被豫北剿共工作團扣押。在敵人的利誘逼供下,他堅貞不屈,痛罵敵人,嚴守機密。被敵人殺害於白道口南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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