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繼宏[原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

朱繼宏[原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

朱繼宏(1981年——2010年7月26日)男,中國共產黨員,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後,引起網友爭議。

基本信息

事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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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4日中午2時左右,正在黃艤鎮機關值班的朱繼宏摔倒在衛生間內,後腦受到了重創。他回到辦公室,準備稍作休息後繼續未完成的工作。下午2時40分,同事莊寧回辦公室值班,才發現腦部受傷的朱繼宏躺在沙發上。當即請來了黃艤鎮衛生院的醫護人員對朱繼宏腦部進行簡單包紮。下午3時30分,在衛生院醫護人員的建議下,朱繼宏被送往瀘州市人民醫院檢查,發現朱繼宏顱內骨折出血症狀。下午4時10分,黃艤鎮決定將朱繼宏轉送瀘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救治。5時30分,朱繼宏出現神志不清,並很快陷入了昏迷狀態,不久喪失自主呼吸能力。2010年7月25日晚6時,受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文的委託,區領導周宗華、鄒勇、楊斌趕赴醫院看望慰問朱繼宏。2010年7月26日19時40分,朱繼宏因搶救無效,因公犧牲 。

朱繼宏犧牲後,區委、區政府高度關切。7月27日晚,受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文,區委副書記、區長鄭蓉的委託,區委副書記李萬忠,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塗曲平,區委常委、宣傳部長葉長青,區委常委、副區長靳地勝,副區長楊斌等,召集組織、人事、宣傳、民政、工會、勞動等部門負責人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善後工作,連夜趕往殯儀館慰問其家屬。

區委組織部代表區委送上了4000元的優秀共產黨員家屬慰問金;區人事局將及時為朱繼宏同志的家屬辦理因公犧牲喪葬撫恤金;區總工會將給予其家屬5000元的困難職工幫扶資金。悲痛之餘,黃艤鎮幹部職工一邊積極穩妥地幫助料理朱繼宏同志的後事,做其家屬的安撫工作,一邊有條不紊地抓好黃艤鎮的各項建設。

網路評論

應給予更多寬容

朱繼宏[原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 朱繼宏[原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

一名28歲的基層幹部加班期間受傷身亡,讓人驚訝的是,網上討論最多的,不是他長期超負荷工作,不是他對待工作認真負責,而是那些諸如“給女朋友打電話”之類的“細節”。面對一個為工作獻出生命的普通人,這種“追問”偏離主流,誇大問題,過於苛刻。

網友 漸漸模糊

“犧牲”二字不宜隨便用

周末加班是超負荷工作,午休期間和女朋友聊會天也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不對的,認定“因公犧牲”合情合理,不要求全責備。但是也要看到,朱繼宏這種狀況只能算工傷死亡,不要把“犧牲”二字隨便用,“犧牲”這個詞應該用在特定場合,符合特定意義。

網友 快樂每一天

公眾反感的是權利落差

朱繼宏(前彎腰鏟沙者)生前工作照 朱繼宏(前彎腰鏟沙者)生前工作照

午休期間上廁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犧牲?近日,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後,引起網友爭議。圍繞著公務員午休期間上廁所摔倒致死該不該認定為因公犧牲,某入口網站的民意調查顯示,有近6成的網友表示質疑。而黃艤鎮政府負責人所說,“朱繼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間,不慎摔倒後引發顱內出血死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定”,顯然也代表了另一部分人的聲音。這種各執一辭的輿論對峙,給一名年僅29歲的小公務員之死抹上了一層更加悲涼的色彩。

看上去,這似乎是一個法律問題。按相關法律規定,“因公犧牲”指的是國家公務人員在公職期間因公死亡。而朱繼宏死於午休期間,網友據此而提出質疑並非沒有道理。但法律無外乎人情,尤其是“人死為大”的傳統觀念下,相關部門堅持認定朱繼宏是“因公犧牲”,也不是不可以理解。事實上,不管是贊成者還是反對者,我們都得承認,當“醉酒致死”都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的現實下,朱繼宏顯然更有獲得輿論同情的理由。

因而,對這場爭論,我更願意看作是一個社會問題。一個不能忽視的細節是,據江陽區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稱,朱繼宏上廁所前還在網上與女友聊天。這些細節公布後,質疑的聲音更加強烈。這其實是一個無關要旨的細節,因為與女友聊天並不影響對其死亡性質的認定,但這卻是一個能夠引發公眾敏感神經的細節,因為認定“因公犧牲”即等於認可了“上班聊天”,而以“上班聊天”為代表的優渥舒適的工作狀態與高收入、高福利的公務員社會保障體系,又恰恰是公眾對於公務員群體最為直觀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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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意義上說,公眾反感的不是認定朱繼宏“因公犧牲”,而是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巨大的權利落差。看到此事,相信很多網友會想到有31年工齡的國企工人潘鴻強之死,會想到在高溫下暴曬而亡的環衛工人,會想到自己奔走多年而無法報銷的那點醫藥費……然而朱繼宏參加工人應該沒幾年,但他的意外死亡卻在存疑期間便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同樣是勞動者,以朱繼宏為代表的公務員群體不僅在活著的時候比普通公眾更加體面,甚至連死都死得更受尊重。這怎能不讓公眾產生一種強烈的不公平感?

朱繼宏無疑是不幸的。他的不幸不僅在於年紀輕輕便已告別人世,也在於他無意中成了某種社會對立情緒渲瀉的犧牲品。此時,沒有多少人會在意他“平時工作極為認真負責,熟悉他的民眾都稱讚他是個好同志”,也沒有多少人關注在他的追悼大會上有“數百名幹部民眾前往瀘州市殯儀館,為他送行”,人們只看到了他的“公務員”身份,並藉此發泄對收入分配、社會福利保障體系乃至階層分化的不滿。

小公務員朱繼宏之死,事實上也讓我們深切體會,如果任由貧富差距加大、資源供給失衡,將導致社會不公平感處於一觸即發的狀態,隨時都有可能爆發出來。而在這種對立情緒中,沒有誰是勝利者。 (吳龍貴)

其它方面反應

認定因公犧牲無不妥

朱繼宏 朱繼宏

作為一名“80後”公務員和年輕共產黨員,朱繼宏一直以來忘我工作、默默奉獻,認定為因公犧牲沒有什麼不妥。他摔倒在衛生間地板上,是由於連續加班極度疲憊所致。就在朱後腦受到撞擊後,他仍回到了辦公室繼續工作。同事發現他腦後有血跡,勸他到黃艤鎮衛生院檢查傷情,可朱繼宏放不下手中的工作,還反過來勸同事不用擔心。瀘州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

正反方面的爭議

“午休期間上廁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犧牲’?”近日,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後,引起網友爭議。據江陽區委宣傳部向媒體通報的情況,2010年7月24日14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在上衛生間時摔倒,導致後腦重創。針對網路議論,黃艤鎮政府負責人表示:朱繼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間,不慎摔倒後引發顱內出血死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定。7月27日,朱繼宏被認定為因公犧牲,中共江陽區委追授朱繼宏“優秀共產黨員”稱號是否因公犧牲,得看大前提。朱繼宏午休期間在衛生間摔倒、經搶救無效死亡,這是發生在周末加班時間內,若不是加班,他怎么會摔死在單位的衛生間呢?

近幾年,關於官員的非正常死亡的負面報導不少,最典型的莫過於去年的深圳市寶安區警官陳錄生,在應酬中喝了大量洋酒軒尼詩後醉酒而亡,其所在單位竟將陳錄生上報因公犧牲並申報烈士,引來社會非議聲一片。現在人們對官員非正常死亡的議論,似乎夾帶著一種情緒化的東西,這與當前官民關係稍顯緊張不無關係。但冷靜地想一想,在中國,不稱職的官員畢竟是少數。就拿朱繼宏來講,他周末能加班,是很值得敬佩的。官員也是人,享有法律賦予的休息權。如果他不加班,他的周末過得也許有滋有味,最起碼可以陪著女朋友一塊兒休閒,若是休閒時發生意外,其女朋友自然會盡到照顧之職責,也不至於發生一人加班時摔傷而無人照看甚至撥打求救電話的慘劇。

朱繼宏才29歲,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瞬間消失了,於情于于理都是值得同情的。但這種同情絕不是違背現有的法律制度,像為“醉死交警申報烈士”那樣荒唐可笑。在當今這個強調以人為本的社會,法律制度要人性化,輿論導向也要人性化。

此事一經媒體披露,立即成為各地網友熱議的話題。而在朱繼宏同事李某網上爆料“朱繼宏在當日午飯後一邊工作一邊同女友聊天”之後,網友的質疑更加強烈。

針對網友對朱繼宏因公犧牲認定的爭議,黃艤鎮黨委副書記劉海認為,7月24日是星期六,朱繼宏是在周末加班時間摔倒在衛生間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實際情況。

據劉海介紹,朱繼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務員後,一直在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他一個人承擔了3個人的工作量。”由於酒業發展園區建設的需要,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長期加班。劉海說,朱繼宏平時工作極為認真負責,熟悉他的民眾都稱讚他是個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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