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2年07月起任副處級職務,
1993年10月——1998年09月,中共福建省永安市委副書記;
1998年09月——2004年02月,中共福建省明溪縣委書記;
2004年02月——2005年02月,福建省三明市政府副市長、明溪縣委書記;
2005年02月——2011年09月,福建省三明市政府副市長;
2011年09月——2016年01月,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6年01月——至今,福建省三明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擬推薦為三明市政協主席候選人。
2016年1月21日,三明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次會議免去朱昌賢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17年1月12日,三明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朱昌賢當選十屆市政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