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延熙

朱延熙,生卒年月不詳,縣人,號益齋,朱辰樞之子,朱延薰之弟。·性情友善,敦厚、聰敏,十二歲時開始就讀於胞兄。
延熙於清同治庚午年(1870)中舉,光緒丙戌年(1886)中進士,初選庶常,繼授編修,恭擬御文、纂選館史近二十年。壬寅年(1902)他到陝西擔任鄉試主考官,經他錄取的大都為經術之士。以後,他以京察身份外出,先任湖北鹽巡道,後調任湖南兼任關道,又署臬司、搬提學、總辦各局。他事必躬親,雖嚴寒酷暑也不停止。還勤求民隱,崇節儉,任賢能,裁冗員,杜中飽,革陋規:湖南連年水災,他倡議捐賑,救活很多人;辦學也甚多,貧寒之士多賴資助。此外,經他親手蠲免的稅收數目也較大,鹽巡道公費數,每年共一萬四千金,他分解給下屬各處,通令災區全免。長沙關設立監督自延熙開始,創辦經費初經院司會籌約在六十萬左右,先撥三十萬試辦,及辦成只用了五萬餘金;經撫軍奏報,朝廷認為工程堅固,節約頗多,殊非初意所料,延熙實為監司中不可多得的官員,並下旨賞加二品頂戴:延熙外任十載,不名一錢。
延熙署臬司時,念人命關係重大,審訊案件必究其情,據其理。城步縣有一次捕獲盜竊案犯六人,本已審判定案,他察覺其中有冤情,令人保釋。間或有真正觸犯法律不能寬恕的,他臉上也呈現出哀矜之色,終日不樂。他每日必親至監獄一周,察看獄吏有無苛待案犯之事。他所辦的均系當時急務,湖南人強悍者多,動輒滋事,所以,他認為治外莫先於治內,應舉民智而開通之,務使情誼融洽,無彼此畛域之分:至於商業、教育諸啦,他總是斟情酌理,公平合理地辦理,因此“民教輯睦,商課日興”;鈔關結算與上解也做得較好,長沙關與岳州關比較,每次都要多十餘倍。經岑撫軍上陳,朝庭特恩賞三代一品封典。
有一次,某外國領事要求在長沙城內設一煤油池,他認為省城人稠地隘,煤油池最易出事,故不準許。領事多次以利慫恿撫軍,但他堅執如初,領事只好嘆息作罷。岑撫軍胸襟開闊,察其賢能,後仍“表薦卓異,傳旨嘉獎,並疏名內廷”。延熙卸任時,湖南人士香花餞送,盈衢滿巷。
晚年居住鄉里,待人和藹,即使是牧童、樵夫都親手作飯招待,完全忘記自己曾做過監司大官。
延熙之子朱湘,為中國現代著名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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