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庭芳烈士

朱庭芳烈士,男,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1月當選為汝城縣農民協會執行委員兼仲裁部長,1937年犧牲。

出生於一個貧農家庭。16歲考入汝城縣立濂溪高等國小。因家庭貧困,一年後輟學回家務農。1926年7月,按照中共汝城支部的部署,積極從事支援北伐軍過境的工作。不久,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時,以個人身份加入中國國民黨,並當選為國民黨汝城縣第六區分部常務委員。曾團結汝城各界左派人士,同國民黨右派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同年10月,當選為汝城縣第一區農民協會執行委員,參與組建區農民自衛隊。同年12月,帶領農協會員打退了縣保商隊和團防隊的進攻。1927年1月,當選為汝城縣農民協會執行委員兼仲裁部長。同年3月,擔任汝城縣特別法庭審判長。曾公審處決了策劃反革命暴亂的商會長。同年5月“馬日事變”後,繼續率領本縣農民武裝與湘南、粵北各縣轉移到汝城的農軍一起,堅守縣城兩個多月,直到8 月遭國民黨十六軍重兵“圍剿”後,才暫避鄉下。同年9月,因壞人告密,在汝城縣城郊不幸被捕。經受種種酷刑,手摺腳斷,始終堅貞不屈。10月,被反動派抬往刑場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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