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錫

朱之錫

朱之錫(1622~1666),字孟九,浙江義烏人。清順治三年(1646年)進士,歷任弘文院侍讀學士,吏部侍郎。順治十四年以兵部尚書銜出任河道總督。生前著有《河防疏略》一書,共20卷。

基本信息

朱之錫人物簡介

朱之錫(1622~1666),字孟九,浙江義烏人。清順治三年(1646年)進士,歷任弘文院侍讀學士,吏部侍郎。順治十四年以兵部尚書銜出任河道總督。
由於明末清初幾十年戰亂,黃河堤防失修,大河不斷北決,漕運亦受影響。順治十五年(1658年)山陽(今淮安)境內柴溝、建義、馬邏諸堤並溢,他馳赴清江浦築堤堵口。康熙元年(1662年)黃河秋汛,發生一次大洪水,河決原武(今原陽)、蘭陽(今蘭考)、祥符(今開封)及曹縣石香爐,泛濫嚴重。他除飭濟寧道方兆及堵築石香爐口門外,親往河南境堵塞西閻寨、單家寨、時和驛、蔡家樓、策家寨諸口。他還多次上疏對黃河歲修夫役、料物籌措、修守制度、河員職責和運河的管理運用等問題,提出了改進措施,並付諸實施,對整治河運,有不少建樹。
朱之錫治河近十載,馳驅大河上下,不辭勞瘁,築堤疏渠,積勞成疾。但仍抱病不息,北往臨清,南至邳、宿進行視察,以致一病不起,於康熙五年病逝。當時徐、兗、揚、淮一帶民眾稱頌他的惠政,死後把他視為“河神”。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皇帝南巡河工時,追封他為助順永寧侯,春秋祀祭,民間稱之為“朱大王”。生前著有《河防疏略》一書,共20卷。

禮義傳家承美德

朱之錫的老家義亭鎮隴頭朱山頭下村,坐落在離城西去40里的義烏江畔,風景優美。綠樹成蔭。據《梅隴朱氏宗譜》載:“宋紹興四年,有諱貫,字珍華,因舉進士不第,從烏傷縣蒲墟(今義烏赤岸村)歸隱於茲。”由於祖上性好梅,繞居植之,所以,從前的隴頭朱村也雅稱梅隴里。
朱之錫的父親叫朱三鳳,從小求讀於私塾。當他看到年邁的父親一生勞碌,供養自己在家中讀書,感嘆地說:“吾不忍老者勤而少者逸也。”於是,朱三鳳毅然丟掉手中的課本,跟父親一道朝暮負戴,風雨犁鋤。後來,家中生活稍有好轉,父親就叫朱玉鳳前往燕京投靠一官吏人家。從此,朱三鳳就攜眷在北京經商。
由於朱三風為人忠善,講信用,因此,生意越做越興隆,日漸殷富。但是,朱三風並不是一個仗錢自喜、視錢如命的守財奴。每當遇到窮困潦倒之人,他都會悉心救濟,慷慨解囊。明天啟三年(1623)農曆十二月初七,朱之錫出生在北京。他從小聰明絕倫,與眾不同。他的父親不惜重金,聘請京城名師,為之訓導。每當朱之錫讀書空閒之際,父親就坐在一旁,娓娓不倦地講述祖輩生活的艱辛,歷代名人成才的磨難,教誨他為人之道。有時,小朱之錫也貪玩,朱三鳳看到就聲色俱厲,直面訓斥,甚而棒棍相加,很少有寬容的時候。母親沈夫人雖是名門閨秀,但卻持家節儉。她自從嫁給朱三鳳後,對兩位古稀之年的公婆服侍周到,賢慧有加。朱之錫少不懂事,她就守坐在一旁,親自督促朱之錫誦課習文。如果兒子深夜背書還不精熟,她就徹夜不睡,一直守著朱之錫陪讀。
明崇禎十年(1637),朱之錫15歲。京城生意慘澹,家境也日漸衰落。因爺爺去世,朱之錫舉家遷回到隴頭朱老家。朱三鳳不得不重操舊業荷鋤耕種,母親則在家中機抒針織。為使朱之錫能讀書成才,母親“脫簪珥形以資脯修”,賣掉身上的金銀首飾、玉鐲等貴重物品供兒子讀書。面對世態炎涼,朱之錫讀書更加勤奮了。
朱之錫求學異常刻苦,連風雨交加的日子也照常早出晚歸,天黑後,母親總是倚窗遠望,等待兒子回家。朱之錫資性穎悟、聰明過人,經史過目不忘,“日課十餘藝”,提筆就能寫出好文章。功夫不負有心人,朱之錫在南歸家鄉的當年,就經過了縣鄉學的童子試,考中秀才。爾後又整整10年寒窗苦讀。順治二年(1645)赴北京,以首科薦舉。第二年參加了由禮部主持的會試,經過天子親策於廷的殿試後,年僅24歲的朱之錫就中了清朝第一屆進土二甲第八名,選為庶吉士。朱之錫在任期間,父親朱三鳳在家書中說:“我們家祖祖輩輩都奉行耕讀之風。今天你有幸功名成就,食祿於朝,跟隨皇上,恩寵有加,在朝中千萬要謹慎從事,小心做人,不要居功自傲,有奢侈欲望。別讓我老人在家裡替你擔憂,除了這些,我也就沒有什麼指望了。”朱之錫把父親的教導銘記在心,始終沒有忘記。

慧眼識珠委重任

順治皇帝登基之後,深感自己勇猛有餘而學識不足,決心苦讀以提高治國才能。因此就有了“苦讀九年”的佳話。而此時朱之錫正好在翰林院供職。因他才學過人,順治經常請教於他。從後來順治皇帝對朱之錫的格外器重來看,朱之錫對順治皇帝的讀書生涯和親政初期起到了一定的輔佐作用。
朱之錫及第之初,被選入庶常館充庶吉士。庶吉土待遇優渥,是高級官僚的後備隊。清朝規定,像朱之錫這樣的庶吉士入館須朝考,三年後,必須經過一次考試,成績優良者就授以編修,其餘即分給各部任主事等職,或優先委用為地方知縣官。順治四年(1647),由於朱之錫朝考成績優異,不久便被授以弘文院編修加一級,第二年開始纂修“六曹章奏”。順治六年(1649),充會試同考官。順治七年(1650),由於父親朱三鳳去世,歸省服喪。順治十年(1653),服孝滿,攜母回京,復補前職。
順治皇帝為了研讀典籍,常常駕臨弘文院巡視,有時會來個突然“襲擊”。他每次到弘文院都發現朱之錫不是在案犢忙於公務、編纂書籍,就是在埋頭讀書,十分恪守本職,絲毫沒有懈怠之意。由於朱之錫學問淵博,剖析歷代諸大家之文字條理清晰,了如指掌,至於封事書牘,更是矢口如流。因此,順治皇帝對朱之錫的勤政好學精神,十分欣賞,對朱之錫更加器重。
有一次,順治皇帝又到院裡,叫人拿來筆墨,鋪開彩色紙箋,要朱之錫賦詩一首。朱之錫靈機一動,拿筆就寫下了“禁內盤盂能敬勝,猶懷筆諫效前賢”詩句。意思是盡忠職守,用自己的文才輔佐君主。順治皇帝覽後大喜,親自叫朱之錫坐在自己的身旁,並賜茶交談,同時又賜給朱之錫衣袍一件。順治十一年(1654)春,朱之錫升轉為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讀學士,追贈其父為儒林郎。詹事府設詹事一人、少詹事兩人,是翰林官升遷的過渡之階,其實是個培養薦舉人才的搖籃。朱之錫任少詹事,雖無實職,卻實為東宮僚屬之人。
順治十二年(1655)春,朱之錫遷少詹事兼國史院侍講學士。冬,升詹事府詹事兼秘書院侍讀學士,奉旨纂修《資治通鑑》。順治皇帝在閱讀史書綱目時,發現史籍上沒有周戚王以前的史料記載,就叫朱之錫續寫自盤古到唐堯時代的篇章。順治十三年(1656)夏天,朱之錫轉弘文院學士,加一級。掌管官員向皇帝奏事的奏章函牘和皇帝宣詔天下聖旨的起草。順治外出巡視時,總叫朱之錫隨從同往。凡是順治御覽諸書,都經過朱之錫的親自點校整理。
順治十四年(1657),朱之錫升吏部右侍郎兼弘文院學士,加一級,奉詔清理刑獄。掌管全國官吏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同年,原任總督河道要職的楊方興卸任,因總督河道一職事關重大,朝中亟需選擇合適人選。順治皇帝在博選廷臣時,惟看中吏部右侍郎朱之錫,特擢朱之錫為兵部尚書兼總督河道。這時,隨他在京的母親因家父過世而過哀成疾。日久,氣血頓耗,病入膏肓。朱之錫是個有名的孝子,他唯求送母回鄉以盡孝道,故對皇上委以的重任,婉言而謙遜地推讓了。七月十九日,順治皇帝諭吏部旨說;“總河事務重大,必得奇人方能勝任。吏部右侍郎朱之錫,氣度端醇,才品勤敏,著升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河道,提督軍務。”朱之錫捧讀聖旨,進退兩難。驚惶之餘,還是以《驚聞新命疏》向皇上懇辭。疏日:
總河一官,司數省之河渠,京師之輸轍。其間區書機互,爭於呼吸。而支治民生,錢糧兵馬,事務殷繁,責任重大。朝中重臣老成練達者才能勝任。而臣以未逮強壯之年,未經涉歷之多,仰負殊恩則屬。臣一身者其微,關於國事者甚巨。此臣所以聞命惶駭不已。而不敢不據實披陳子君父之前也。冒昧邸承。報效之志雖殷,言劣之才有限。萬一辜負皇上期望,擔負不起重大國事。經過幾番深思熟慮,不得不莽請皇上鑒臣愚誠,收回成命,別選真才授以斯職。
七月二十四日,順治皇帝又頒旨給朱之錫:“卿以才品,特簡河督著即,遵旨任事,不必遜辭。”由於順治的二次旨諭,朱之錫才於七月二十九日報任,時年35歲。
運河修復工事雖在冬月水涸之時進行,但一切料理準備工作刻不容緩。又加黃河長堤孟家埠口一處,漲溢漫沒,堤決崩潰。時雖仍由舊臣楊方興率領官兵民眾在搶堵修堤,但朱之錫憂心如焚。他想,既然自己已接任該職,就得早日離京赴任,免得延誤河事。於是朱之錫決定於九月初九啟程。順治皇帝念及朱之錫人才難得,諭旨在景山召見,並為他餞行。朱之錫到景山,順治帝親自出迎。經過一番推心置腹的談話後,順治皇帝解下御衣,親手給朱之錫穿上,並賜給升職用的衣帽、帶靴、鞍馬等物。朱之錫受寵若驚,跪伏於地,說:“臣當以報效國家為己任,即使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辭。我無他話可說,僅以此來報答皇上的恩寵。”
朱之錫是有名的孝子。他本欲推辭總河一職,在京以盡孝道。但念及順治帝如此器重,以國計民生為己任的他怎能不因公而忘私?朱之錫穿著順治帝親自為他穿上的新官服,內心懷著忠孝不能兩全的矛盾,準備向母親解釋。不料母親聽後卻心靜如水,反而問朱之錫:“皇上對你如此恩寵,你該怎么報答?”朱之錫想不到母親如此深明大義,大喜過望,拜伏在母親膝下道:“自接到皇命之後,此身已非己有,我若不誓死報答皇上,就有違母命,之錫乃不忠不孝的人。”順治十四年(1657)十月初八,朱之錫攜帶家眷,離開京師,不久抵達濟寧總督河署。從此,天降大任於斯人。朱之錫開始走上了治河的艱辛之路。

鞠躬盡瘁治三河

朱之錫赴任不久,黃河下游便進入了冬季凌汛期。由於天寒地凍,河水結冰,嚴重阻塞河流的暢通,祥符槐堤壩很快就被河水衝決了一個大口子。
中國河患由來已久,最為嚴重莫過於黃河、淮河了。由於明末清初幾十年戰亂,黃河堤防失修,大河不斷北決,槽運亦受影響,治河任務十分艱巨。清朝初期,首重治河,曾不惜巨資派專人勘探河源,以尋求治河的方略捷徑。自順治以來,黃河、淮河連年決口,光每年治黃投運就達百數十萬兩、役夫丁工數萬。由於清朝基業初定,百廢待興,下撥之治河經費常常入不敷出、捉襟見肘。資金的短缺,給新任總督河道朱之錫增加了治河的難度。
黃河之水曲折東流四五千餘里,流經九省。中游黃土高原,有大量泥沙入河,導致下遊河道嚴重淤積。年復一年,致使河南、山東一帶的下遊河床高出兩岸平地數丈。因此,全靠人工築堤防水。一旦河堤決口,勢必泛濫成災,危及到淮河。
淮河流經四省1000餘里,本身為害並不大。若黃水入淮,其水勢則兇猛十倍,極易引起堤決沙沉,殃及安徽、江蘇等省。且蘇皖一帶地處平原,地勢低洼,加之河道不暢,每逢夏秋季節,洪水下泄,幾成汪洋。由於連年洪澇頻繁,遭災嚴重,兩河百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只能逃荒討飯,苟延殘喘。從地理上看,位於中原腹地的淮河流域面積有4萬公頃土地,大部分處於洪水威脅之下。清朝前後,每百年平均發生水災94次,旱災59次。每次災情發生,流離失所的災民不計其數。由於水患造成的貧窮,影響到社會安定。歷史上有好幾次改朝換代的農民起義均源於此。黃河下游、淮河流域成為歷史上有名的多災、貧窮、落後的黃泛區。故治黃即所以治淮,而治淮莫失於治黃。
清代經管於淮、黃交匯之地的治理,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但均因治理不力,奏效甚微。因此,朱之錫赴任之後,不是勞於奔命治黃堵決口,就是淮河告災,親臨抗洪第一線。南北交馳,幾無歇腳之時日。朱之錫的前任河道總督楊方興,治河多年,由於黃河決口頻頻,他本人雖曾以防護無功而提出辭職,並多次遭到朝中大臣的彈劾,但朝中實在缺乏合適人選,故順治不是上諭“以彈力河防不必引咎”為由拒絕,就是用“上念其勞以原官加任”穩住其心。他任職最後一年,也是朱之錫剛剛接任前後,黃河大王廟處決口,一次花費堵口銀兩就多達80萬兩。由此可見,治理河道,擔任總督一職決非易事。《清史稿·河渠志》記載的朱之錫治河的前五年中,光黃河決口的情形,就十分觸目驚心:“是年,決祥符堤,疙疸隨塞。”“十四年,建義、馬邏諸堤並溢。姚家灣塞。之錫馳赴清江浦築戧堤,塞決口。”“宿遷董家口為沙所淤,就舊渠迤東別開河四百丈通運道。複決武慕家樓。”“十五年十月,河決山陽柴溝。”“十六年,決歸仁堤。”“十七年,決陳洲、郭家埠、虞城羅家口隨塞。”水患之頻繁,不容朱之錫有喘息之機。
朱之錫上任後,對黃河、淮河、運河等地的治河情況,親臨沿線勘察。經過一番調查研究,先後多次向朝廷奏本治理河道的合理建議。如河南每年治理河道的夫役,應保存原有的名額。原明朝制定的淮河工事,除了官府丁差外,大多來自於民修,應當恢復舊例。揚州一帶的運河附近,湖泊多,屬黃、淮交匯之處,以前設有堤閘以便蓄水槽運或抗洪防災,應當擇要修葺。在汛期前,各地要備足應急材料,以防河堤決口。特別是洪災多發的瀕河、臨河兩岸的州縣必須預先做好籌備。地方上出現的奸、豪包占夫役,賣富僉貧、發洪水財私弊百出等問題,應當嚴責司、道、府、廳各級查報,凡是發現官吏徇私舞弊,隱瞞不報的,以瀆職罪從嚴論處。各地在黃河汛期守更的水夫,如果發現陰雨天氣不赴堤日夜值班的,扣除工食直至曠盡,並責令管河廳、道嚴加核查,及時撤換。各地河員升調降用,一律等到新任上崗時方可離任。河員的專職官,不能另有差事。每年年終經過一次考職,然後舉行一次獎劾。朱之錫的奏本,都被獲準錄用。
順治十五年(1658),為了治理黃河與運河之交的董口淤塞,朱之錫親勘工地,從石碑口迤南,別開新河250丈,以接連大河,終使河水流暢自如。順治十六年(1659)春,他又親駐山陽蘇嘴一帶,排除五大險工,叢弊一清。後又奔赴太行老堤,制定治河決策。建議中州各地派遣的夫役當照15年以前的屬地,分別遠近,輕重緩急,漸次調用民工,既保持了正常需要人數,又做到了合理攤派夫役,眾百姓心悅誠服。朱之錫每年都要清理各地河官的財務。發現貪污瀆職者,一律從嚴懲處。
大運河是清朝北自京師口,南抵杭州灣的一條水運大動脈,三河交匯處更是朝中南北運輸的咽喉要道。《清史稿·河渠志》載:“夫黃河南行,淮先受病、淮病而運亦病,由是治河、導淮、濟運三策,群萃於淮安、清口一隅。”
大運河與黃河、淮河南北縱橫交錯,如果黃河決口不能堵住,則淮河泛濫,淮河受害則牽涉到運河成災。這條清代漕運的水上生命線,一旦梗阻,糧草難行,兵馬不動,後果不堪構想。而治理大運河必須先從受害最嚴重、工程最艱巨處入手。朱之錫上任前不久,大運河就曾因夏季大雨,黃、淮之水交加,相繼潰堤,沖開了江都、高郵等河堤數百丈。沿河百姓深受其害。一旦水災過去,運河又因大量沙泥淤積而阻塞漕運。由於明清之際,戰爭紛亂,漕運受阻失修已有數十年。因此,清朝初,為使漕運暢通無阻,朝廷徵集了大批民夫,清淤除塞,疏浚運河。
順治十八年(1661)冬,清江至高郵300裡間因水患,河道幾成平地。朱之錫召集民夫徹底清淤疏浚。他奏請朝廷發給民夫糧食以作報酬,穩定了民工的人心。故而,雖工程浩大,但勞工不缺。朱之錫鑒於運河因水災或乾旱都無法通航船隻的實際情況,奏請朝廷修建了南起台莊,北至臨清的多處調節水流的閘門,並嚴格控制船隻運載的重量和開啟、關閉水閘的時間,使運河得以終年可以通航。
康熙親政以後,把河務當作鞏固清朝統治的重大政治任務,始終沒有放鬆對水利的整治。康熙元年(1662),朱之錫任期已滿,經考核,因功績卓著,仍為康熙重用,康熙命給誥身,親賜羊酒文綺,朱之錫進階為資政大夫,繼任總督河道,成了兩朝治河重臣。
在康熙帝執政的最初15年內,黃河決口達69次。黃、淮每次決口都給中原產糧區和江南富庶之地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直接危及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影響到局勢的穩定。《清史稿·河渠志》載:
康熙元年(1662)五月,決曹縣石香爐、武陟大村,睢寧孟家灣。六月,決開封黃練集,灌祥符、中牟、陽武杞、通許、尉氏、扶溝等七縣。七月,再決歸仁堤。河勢既逆入清口,又挾睢、湖。諸水自決口入,與洪澤湖連,直趨高堰,衝決翟家霸,流成大澗九。淮陽自是歲以災告。
這年黃河連連決口,幾成大患。朱之錫親自駐紮在治河工地上,指揮抗洪搶險,籌劃民工和材料,以致手、腳、口都生瘡潰爛,也不下一線,直到抗洪告成,險情排除。
朱之錫幾十天時間內,除了一天在住所處理案牘之事外,其餘九天時間都在外奔波,巡視督查。酷夏在野外不張傘蓋,寒冬臘月不穿皮袍。不是夜宿在荒郊野外的破廟裡,就是在治河工地上坐等到天明,與民工打成一片。他既對民工夫役憐憫體恤,以糧代賑,為民解困去憂,又革除陋規,立碑於道,嚴禁官吏苛待民工,為民昭雪、平反冤獄。兗州有劣紳朱明量者,因私冤誣告良民胡守法。致使胡守法含冤受屈,身陷囹圄,並株連九族。胡守法雖連連上告,但均因朱明量買通官府,翻不了案。時恰逢朱之錫巡視河道至兗州,胡守法親屬冒死呈狀鳴冤叫屈於總河衙門。朱之錫十分重視,經過深入調查,終於案情大白。胡守法冤情得以昭雪,朱明量和貪贓枉法的地方官也得到了懲罰。民心為之大振。
朱之錫十年如一日,心繫三河,盡忠職守,不論哪裡告急,他總是不惜廢寢忘食、日夜兼程地趕到。足跡幾乎踏遍黃、淮兩河各地,即使積勞成疾也不告假治病調養,以至身體虛弱,形神憔悴。由於他的嘔心瀝血,三河水患得到極大程度的抑制。在他任總督河道的10年中,沒有發生過重大水災,沿河人民得以安居樂業。也沒有將本來可以自己拿去的治河剩下的銀子拿去(按當時規定是可以的)

清廉勤政澤黎民

朱之錫清廉勤政,為民造福的事跡,被兩河百姓爭相傳誦。當時奮戰在抗洪搶險第一線的大多數是沿河各地的縣役民夫。有的地方因連年水災,民不聊生,即使被派遣到工地,也心牽家中老幼,時有外逃現象發生。留在工地者也因食不飽肚,又無薪資而萎靡不振。朱之錫巡視河工時,沿河百姓皆攔馬陳述苦痛,央求他為民分憂。不改變現狀,治河大業難成。朱之錫多次向朝廷上奏,申陳沿河人民之苦,建議體恤民情,合理攤派夫役並發給錢糧,實行以糧代賑。經過朱之錫的奏請,朝上諭旨各地,在各重要地段,駐兵防守,以酌減徭役之苦,給兩河民眾以更多的時間休養生息。沿河民眾紛紛稱他是為民作主的一等好官。
順治十六年(1659)六月二十五日,山東省督撫許文秀等前來向兵部尚書、河道總督朱之錫呈報:在雲南、貴州一帶徵戰的羅大將軍,40天后將由水路從湖南到江南,沿運河北上山東班師回京,要求沿途務必備足營房、口糧、銅銀及馬匹草料等等,並決定在山東更換1500艘大兵船。朱之錫考慮到濟寧只不過是個小地方,所管河道僅南北70里。雖為運河要塞,舟楫往來頻繁,但多是些運糧的重要船艘,不能在此地作片刻停留。而湖南與江南一帶,素稱“澤國”,船舶如蟻,極目千里水鄉,帆影蔽日。區區千餘艘船隻,指日之間就可鱗集。因此,朱之錫毅然為民請命,火速奏本朝廷,建議把由濟寧等地更換船隻的任務分解到由江南水鄉準備。朝廷準奏,濟寧沿河兩岸的黎民百姓因此倖免了一場勞命傷財的苦難。
京師是朝中重儲之地,運河上每年就有數萬艘兵運和糧運的船隻通過。因此,運河不可一日不通,黃患不可一天不治。由於漕水淺浮,每船必由數十名縴夫在兩岸牽引上京。縴夫之苦難以言狀,他們不分晝夜,餓不得飽食,勞不得休息。而且,還要遭受官兵的任意鞭撻,有的折肢傷股,有的命喪黃泉。即使僥倖活命也痛苦不堪。縴夫之役,世代相傳,父死則由子孫代征。一家幾代都死於縴夫之役的很多,民怨遍地。朱之錫十分同情體恤運河縴夫之苦累,多次向朝廷上疏,建議給縴夫、水手以銀錢、糧食作為報酬。朱之錫的奏疏終於獲得恩準,從根本上解除了清運河工縴夫的苦累。沿河兩岸百姓無不感恩戴德。
朱之錫自己一生為官清正廉潔,對各地出現的官僚腐敗現象深惡痛絕。朱之錫在任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時,為了嚴肅吏治,懲治貪官、玩官的朝奏就達15次之多。但是,他又心懷仁慈,對被彈劾罷職的官員,總是寓仁教於大法之中,都給予生活上的出路,有經濟困難者就自掏腰包,給予資助。因此,被處置的官員,後悔不已,對朱之錫的高尚人格,聞者感泣,道謝不絕。
對在治河工程中表現積極的官員,十分珍惜和愛護,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他剛剛新任總河,就向順治奏準《特請歲行舉劾疏》,要求各路官員部下,必須做到令則必行,禁則必止,賞罰分明,以清吏治,以安民生。朱之錫按規定對各執掌兵農、錢穀的督撫滿一年舉劾一次。因此,每年除了彈劾不力官員外,又連續五次向朝廷上奏《申明激勸大典》,對賢否勤怠,分別舉報,隆重獎勵河屬各有功之臣。因此,治河工地上不斷湧現出清官好官。朱之錫還寫下了大量的調研奏章,對治河、漕運等重大工程提出了許多十分有見地的建設性意見。一本《河防疏略》數十萬字,近百篇奏疏全都被朝廷採納。
朱之錫格外禮賢下士。時有浙江海寧人談遷,終生不仕。雖家徒四壁卻嗜書如命。他博覽群書,學識淵博,猶對明史研究頗深。談遷於明天啟元年(1621)開始,歷時27個春秋,寫出了一部長達100卷的編年體明史實錄《國榷》。然而,在清順治四年(1647)時被竊。談遷痛不欲生,立志重寫《國榷》。但僅靠給人作記室來維持生計的他,要再寫一部明史談何容易?此事被因父亡回家守孝的朱之錫知道後,大加讚賞。朱之錫孝滿回京復職途中,親赴海寧聘請談遷為記室。談遷雖年事已高,但還是滿口答應下來。
談遷隨朱之錫北上進京,除了給朱之錫作些文字工作外,一有時間,就尋書訪人,探尋遺蹟。前朝的降臣、皇親、宦官和公侯門客,幾乎遍訪無遺。在朱之錫的幫助下,順治十三年(1656)二月,新的《國榷》終於定稿。《國榷》有104卷,加卷首4卷,共108卷,凡400多萬字,為後人研究明史提供了珍貴的文字資料。
朱之錫為了治河,一生嘔心瀝血。事無巨細,身先士卒,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工於何事無不以天下為己任。最催人淚下的是,朱之錫病入沉疴,尚念念不忘三河治理,去世前的最後兩天,還寫了兩篇各近千字的奏疏:他臨死前一天已經寫好尚未拜發的《患疾日深疏》,讀來尤為感人至深:
奏為微臣患疾日深,重任益虞蚉負。吁懇天恩,特準解任調理,以無誤河漕事務。臣一介庸菲,狠荷世祖章皇帝拔擢,俾總兩河。復蒙我皇上格外殊遇,寵加富秩,濫芋重寄,十載於茲矣。積咎彌多,受恩愈重,夙夜省循。雖捐糜頂踵,尚未足仰酬萬分之一。何意蒲柳之姿,天稟本弱,兼之才力淺薄,綆短汲深。每當天時水旱,南北賓士,憂悸內積,久感怔忡病症。自去春來,心火上炎,跳動不止,飲食減少,恍惚多驚,終夜之間,臥起三四,不能成寐。及後閱歷夏秋,前病日劇。偶於入月二十五日,由虞城督工回署,檢閱各屬公文,痰火上動,忽然眩暈。傳醫馬柏龍,投以薑湯、硃砂等劑,移時方定。此皆本處官役所聞見而共知者。時方決工緊急,空重盛行,黽勉辦理,不敢輒以私情瀆陳規,自乾避之罪。迨至今歲正月初四日,北赴臨清勘閱大挑,回濟之後,又於二十一日,南閱夏鎮入閘邳宿一帶,加以感冒痰嗽,過服發散之劑,迄今月余,寒疾雖退,而頭暈非常,心胸躁動。批覽少久,則耳鳴目緊,眩昏難支,兩膝以下寒冷作酸至不可忍。歷傳醫生馬相龍、鄭國柱等診視調治。皆云:血氣內損,非得歲月靜息未易痊。後臣思,人臣以身許國,雖鞠躬盡瘁,義所應爾,狗馬疾病,何足上瀆宸聰。但河道事務,關係國計民生,何等重大。河工形勢變遷百出,錢糧夫料,頭緒紛壇,何等繁劇。在臣駑鈍之質,平時猶懼,備轅當茲,精神耗竭之餘,若因循緘,然日復一日,則所系軀命者,雖征有關軍,國者甚鉅,萬一隕越貽誤,臣罪滋大。此巨所以輾轉思維而不得不拔瀝於君父之前者也。查山東總督臣祖澤溥,河南總督臣劉清泰,俱以患病疏,請調治蒙。恩俞允臣謹援例,冒昧吁陳,伏乞皇上軫念,河漕重寄,臥抱疴之身難以勝任,特準解任調治。敕部速推新督,接管受事,則臣未隕之年,皆皇上再造之賜也。臣不勝懇切思吁之至。
疏中表達了他治河的決心,詳盡地闡述了治河經歷和提出辭職的原因。康熙五年(1666)二月,朱之錫連撰寫奏本的最後日期也來不及寫上,就與世長辭了。時年僅44歲。從中不難看出,朱之錫淡薄名利,心繫社稷黎民,視國計民生為己任的崇高品格。
朱之錫總督河道10年,以勤儉為本,經營有方,河庫存銀由10萬兩增長到46萬餘兩,存銀分文不花。按朝中規定,可將5萬兩“餘羨”賞給朱之錫本人,但他卻分文不取。以至於他死後“家無餘財”,所剩的仍是祖遺的三間泥牆瓦房。《梅麓公行略》一文中稱:“其居官清介,一切耳目玩好,無所尚。惟藏書數百卷,被服如儒生,布衣蔬食,泊如也。其接物則一本於誠,喜慍不形,遇僚屬如家人。凡所指授,必委曲詳盡,娓娓不倦。”
《河防疏略》凡20卷,乃朱之錫嘔心瀝血之作。文辭不激不隨,可誦可法,曾數次感動帝座。清會稽後學征沁、濟南左待御史李鄞園和太守孔元起根據朱之錫遺編共同刻制而成。後杳無音訊。所幸的是,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科學院專家王湧泉先生,數年尋覓;終於於1978年在復旦大學找到原刻本。從此,該珍貴的文獻資料又重現人間。

萬民擁戴頌河神

朱之錫去世訃聞於朝,一時中外僚友,無不嗟悼。噩耗傳來,兩河百姓皆悲號隕涕,其濟州士庶,或巷哭不已,或匍匐聚哭於堂,如是者累月,實為近代稀有。濟寧州知州廖有恆在陳情朱之錫的事跡時說:
(朱之錫)坐鎮任城,南北馳驅。萬艘允許之力,軍民調劑,群黎享安楫之利。新河開而漕並歡呼,縴夫蘇而役工斂福。條議損益,已無病於民生。節省帑金,更有裨於國計。殫心勸賑,生活者億人。盡瘁鞠躬,痛遭仙逝。合州人民罷市輟相,扶老攜幼,匍匐慟哭,若失考妣,至今言及,無不淚下。
朱之錫生前河署駐地兗州百姓陳情說:
前任總河朱部院大老爺忠孝性成,廉明夙著。自從抵任,經營河務,千里安瀾。徭役均平,公私利賴,其功德及於他省者,未遑概舉。即如本州兵差絡繹,最苦者無如縴夫。俯念民艱調劑得宜,以蘇民困者,此其一。濟當孔道,南北應付,無船更替,議貼食米以絕差擾者,此其二。凡駐州養馬各差,設法安插,閭閻安堵,以恤居民者,此其三。歲荒民流,亟議賑恤,招徠存活億萬生靈,以拯殘黎者,此其四。朱明量首告胡守法一案,肆害株連,詣神公鞠,昭雪無辜,以安良善者,此其五。至於夫沾實惠,市受平價,農安耕稼,境絕萑苻,善政流風,斑斑具在。
宛陵後學施閏章是朱之錫在京師翰林院時知交,時任山東督學。痛哭流涕地說:“嗚呼,公視河十年,數千里安瀾,無甚昏墊,其功當在史冊。古文河淮要害,幾潰決者四五,而未雨綢繆治之,卒無患然。其精力亦已消之矣。”
直隸山東河南總督朱昌祚疏言:
之錫治河十載,綢繆旱溢,則盡瘁昕宵;疏浚堤渠,則馳驅南北。受事之初,河庫貯銀十餘萬;頻年撙節,現令貯庫四十六萬有奇。核其官守,可謂公忠。及至積勞攖疾,以河事孔亟,不敢請告。北往臨清,南至邳、宿,夙病日增,遂以不起。年止四十有四,未有子嗣。籲請思恤,賜祭葬。
康熙皇帝鑒於眾大臣的朝奏悼念,以國典從優,諭賜祭葬。朝議大夫李之芳在給朱之錫三月二十二日安葬時的墓志銘上寫道:
公感兩朝恩寵,經營河上,什一在署,什九在外,兼以雨勿若,非旱憂淺,即潦憂沖。每當各工並急,則南北交馳,寢食俱廢。值盛暑,介馬暴烈日中。隆冬嚴寒,觸冒霜雪。誠所謂營不乘,暑不蓋,駸駸有古大臣風。……是時經紀後事,家無餘財。其歷年所節河帑裕,公在日不欲以分羨邀功,至是督撫會疏陳功勤事狀,具言歲修額銀為朝廷節省多至四十六萬有奇。即此一端,可以概其官守,此真公忠體國鞠躬盡瘁者也。事下部議。嗚呼!公立身許國之誠,自此可以大白於後世矣。
意思是:朱之錫感於兩朝皇上對他的信任和重用,在任總督河道一職時,十天有九天是在工地上,只有一天在衙門中理事,風雨無阻。沒有發生旱情即想到漕運擱淺,剛下雨就想到洪災。每當幾個工地告急,則南來北往,奔波於其間,廢寢忘食。在炎熱的夏天,催馬在烈日中暴曬。在寒冷的冬天,頂霜冒雪,他從不躲在營帳中避寒,他不撐著傘兒遮陽。其成就超越古人,有大禹遺風……他雖掌握總河經濟大權,但家裡沒有多餘的財富。歷年所節約的治河資金,他也不以朝廷規定的“餘羨”而占為己有。於是各督撫聯合上疏陳述其勤政功績時,都稱他已為朝廷節省開支多達46萬兩有餘。僅此一事,就足以證明他盡忠職守,憂國憂民,鞠躬盡瘁啊!朱之錫以身許國的忠誠,值得天下人傳頌於後代。
朱之錫從中進士到殉職整整20年。歷順治、康熙二帝。他以河務為政事,精忠報國,終成一代名臣而聲名遠播。
朱之錫生前的治河功德深入人心,連歷朝的大臣也紛紛為他請功。康熙十年(1671)二月初一,時朱之錫已去世五年。總督河道、提督軍務、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羅憲巡查到兗州府濟寧州南關外的報功祠時,在崇祀錄中沒有發現朱之錫陳列其內,即批示到山東提學道和濟寧州知州廖有恆處,查議速報。羅憲總河根據濟寧州詳細地申報朱之錫的業績,以“前部院朱,政績昭著,盡瘁河乾。今據士民呈祠,愛戴不忘,尤征公論。允宜置入祠,以慰輿情”之由上書康熙,請恩準朱之錫以“資政大夫、總督河道、提督軍務、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公”入祀濟寧州的報功祠中。
乾隆四十五年(1780),乾隆南下巡視河工,看到河運暢通,百姓安居樂業。念及先臣治河有功,恩準大學土、總督河道阿桂等人的奏請,追封朱之錫為“助順永寧侯”。乾隆為表彰他為清王朝初期所建立的不朽功勳,又為各地的春秋祭祠,先後授以佑安、顯應、綏靖、昭感、孚惠、護國、靈庇、翊化、昭顯等封號。
朱之錫的墓志銘上,石刻著這樣兩則故事。第一則是說他在受封之日,夢見宋代名臣胡公,親自前來恭賀。朱之錫大喜過望。一夢醒來,除了驚奇更平添了一份為國圖報之心。第二則故事則說朱之錫在歸省途中,渡船夜泊黃河時,夢見一金龍神送給朱之錫一個鱗紋燦燦的大鯉魚。並對朱之錫說:“善善好了,異時當期相見。”然後,金龍神很有禮貌地辭別而去。說來也是奇遇,當夜跟隨朱之錫之船隨行的曹孝廉、文燴也夢見有成千上萬蝦兵鱉將,托舉著朱之錫的大船,一帆風順地渡過黃河。朝政大夫李之芳撰寫並鐫刻在朱之錫墓志銘上的這二則十分離奇又有趣的故事,從另一側面,頌揚了朱之錫治河的惠政。
會稽後學姜希轍,為朱之錫的《河防疏略》作序說:“民生並用雲材,而操大利大害之權者,莫如水。古帝云:平地成天,以治水為首務。……公之勳績,昭昭在天壤間。”朱之錫逝世後,被西河百姓敬奉為“河神”,稱為“朱大王”。兩河百姓紛紛沿河立廟祭祀,常年香火不絕。各儒學宦詞也相繼為朱之錫雕塑,稱其為一代治河功臣。
義烏隴頭朱山頭下村,朱之錫祖造的三間泥牆瓦房,如今已蕩然無存了。遺址處綠意點點,仿佛在向後人述說著逝去的史實故事。朱之錫的真容像及“助順永寧候”牌匾,以及現義烏市人民醫院附近的梅麓公祠,均在“文革”中被毀。原址在金華中心醫院東部的“大王廟”是清皇朝特為梅麓公朱之錫建設的,以令後人子弟追念先賢之偉績。如今也已年久傾頹。
朱之錫的墓址在離隴頭朱村十多里地的金華方村南面,他父母的合葬墓則在倍磊金山村。均已遺蹟無存,面目全非,僅剩幾個高大的石人、石馬、石羊了。最近,赤岸鎮赤岸村發現了一塊有門板大小的牌匾。木匾上用金粉寫著“越國世家”四個金光燦燦的大字,左下角的落款依舊清晰可見——詹土府詹事學士朱之錫,是距今300餘年的珍貴文物。
朱之錫一生為官,兩袖清風,他為治理河道,造福黎民百姓,不惜捨身報國,鞠躬盡瘁的精神,永遠激勵著後人。他,永遠活在人民心中。
主要參考資料:
《清史稿》,趙爾巽撰,中華書局出版
《中國通史》第十卷,白壽彝總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
《寒香館河防疏略》,清康熙戊申年原刻本
《黃河志·人文志·治黃人物》,黃河人物委員會黃河志總編輯室編,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
《(嘉慶)義烏縣誌》
《義鳥梅隴朱氏家譜》,民國戊子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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