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中華[湖北省黃石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朱中華[湖北省黃石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朱中華,男,漢族,1954年5月出生,湖北省陽新縣大王鎮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經濟師。 曾任湖北省黃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4年7月15日,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7月30 日,被免職。10月27日,朱中華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4年10月27日,被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1月1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省委已決定免去其黃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正廳職)職務 。

基本信息

履歷

朱中華,男,1954年5月生,漢族,湖北陽新人,1971年3月參加工作,1974年10月入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

朱中華 朱中華

1971.03——1974.08,湖北省陽新縣電影管理站放映員;

1974.08——1981.03,共青團湖北省陽新縣委幹部(1978年任團縣委副書記);

1981.03——1982.08,湖北省陽新縣東源公社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1982.08——1983.11,共青團湖北省陽新縣委書記;

1983.11——1986.01,湖北省鹹寧地委黨校大專班學習;

1986.01——1989.12,湖北省陽新縣排市區區長、區委書記、排市鎮黨委書記;

1989.12——1991.05,湖北省陽新縣農委主任、黨組書記;

1991.05——1997.12,湖北省陽新縣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政府黨組副書記 (其間:1995.08-1997.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7.12——1998.11,中共陽新縣委副書記;

1998.11——1999.04,湖北省黃石市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堤防處處長;

1999.04——2001.11,中共湖北省大冶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1.11——2002.01,中共湖北省大冶市委書記;

2002.01——2004.02,中共湖北省大冶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4.02——2007.01,湖北省黃石市政府副市長;

2007.01——2008.03,中共湖北省黃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08.03——2011.12,中共湖北省黃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市行政學院院長;

2011.12——2012.01,中共湖北省黃石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市行政學院院長;

2012.01——2014.07,湖北省黃石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4年7月15日——涉嫌違紀被調查。

2014年7月30日——被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7月15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根據湖北省委巡視組巡視發現的有關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經查,湖北省紀委對黃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朱中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2014年7月30 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經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證實,朱中華因涉嫌嚴重違紀,省委已決定免去其黃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正廳職)職務,正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立案調查

2014年10月27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湖北省黃石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朱中華(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進行。

2015年1月1日,朱中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中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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