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氣象局

1、朔州市氣象台 3、朔州市專業氣象台 4、朔州市氣象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朔州市氣象局機構設定及職能
朔州市氣象局管轄全市6個縣(市、區)局,其中朔城區氣象局和右玉縣氣象局為國家基本站,其餘四個縣(區)局為一般站。市局機關設有4個管理科室,4個直屬事業單位,2個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全市現有在職幹部職工75人。
一、行政管理科室四個
1、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職能: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內外各項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有關會議的組織、記錄;負責督辦、催辦各項任務和工作的落實;起草全市工作計畫、總結、規章制度制定並負責監督檢查,草擬綜合性檔案,審核擬發文稿;公文和來電的處理;負責本單位的宣傳、信息、辦公自動化、來人接待和印章、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歸口管理目標任務及獎懲等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政策法規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科技服務發展規劃、計畫及管理辦法的制定。
2、科技業務科
職能:組織協調全市基本業務及公益氣象服務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負責氣象監測、信息網路、技術裝備保障、氣象預報和警報及其它氣象信息發布的管理;負責組織、執行、實施各種業務技術規範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氣象現代化建設和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負責氣象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的立項、組織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業務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氣候資料、農氣資料的審核、管理,負責所屬台站新建、遷移的考察、報告工作。
3、計畫財務科(審計室)
職能:負責編制擬定全市氣象部門事業發展計畫,編報年度經費預算、決算,並監督實施;積極發展地方氣象事業,落實雙重計畫財務體制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氣象事業費,地方氣象事業費,預算外資金,基本建設等專項資金,並負責監督執行;負責劃撥朔州市氣象局所屬單位的經費;按上級要求完成朔州市氣象局及所屬單位有關報表的匯總、上報;貫徹執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嚴格各項資金開支標準;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各項資金內部審計工作。
4、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職能: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全市氣象系統機構、人員編制、科級職數設定,人事檔案的管理;承辦各類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障、人員錄用調配、離退休辦理等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的審查、評審和報批;做好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推薦工作;及時統計報送人事、勞資報表,做好人力資源信息庫的維護工作;做好職工培訓、精神文明及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直屬事業單位四個
1、朔州市氣象台
職能:承擔短時天氣、臨近天氣預報預警,中期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聯防以及天氣預報技術的開發和研究;承擔人影作業條件分析預報和雷電短時預警預報,進行短期氣候預測和農氣生態情報預報;為當地黨委和政府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氣象災害,為氣候資源開發、重點工程、重大活動提供綜合決策氣象服務,及時收集、整理、上報下級台站和本級災情、雨情、墒情等情報並迅速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開展災情應急處置及相關服務工作;積極進行決策氣象服務產品的開發與研究;承擔公眾氣象信息服務,加強與媒體聯繫和合作,及時發布公眾氣象信息和實況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搞好公眾氣象服務發言,組織新聞發布活動,通過媒體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信息;承擔全局氣象通信網路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及技術開發,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朔州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朔州市防雷監測站)
職能:組織實施本單位科技服務發展、規劃、計畫,執行有關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根據用戶和市場需求對氣象服務的領域、內容、時效、方式、手段等方面進行分析,積極承攬氣象科技服務業務;努力探索和不斷開拓新的氣象科技服務領域,擴展服務市場。承擔當地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承擔防雷裝置檢測資料的處理和建檔工作;承擔雷擊風險評估工作,負責雷電事故報告、調查和技術鑑定等工作;承擔建(構)築物防雷裝置設計審核,防雷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工作;向用戶提供相關的雷電防護技術諮詢與服務;負責組織防雷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和推廣工作;歸口管理省科技服務中心和省雷電防護監測中心工作。完成市局下達的科技服務創收任務和其它工作任務。
3、朔州市專業氣象台
職能: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台的發展規劃、計畫等工作;根據當地實際需要承擔本市範圍內各類專業預報製作工作;利用上級專業氣象服務產品,開展專業氣象服務,並積極進行專業氣象服務產品開發,拓展專業氣象服務領域;負責氣象服務終端用戶的維持和發展工作;負責朔州市氣象局農網信息服務工作;負責電視氣象節目製作的有關工作和“121”信息答詢電話等信息服務;負責一定範圍內的專業專項有償服務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市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4、朔州市氣象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職能:負責局機關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辦公樓、家屬宿舍樓水、電、暖和局機關電話收繳費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辦公樓、家屬院門房的管理;負責市級單位的房改工作;負責氣象科技園區和家屬院的小型基建建設、環境建設、環境衛生、美化、綠化等工作;負責朔州市氣象局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全局性的公益勞動;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車輛管理和食堂管理;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方氣象事業單位二個
1、朔州市人工影響天氣指揮部辦公室
職能:負責制定全市人工影響天氣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全市高炮、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業組織協調,指導各縣(區)高炮增雨防雹工作;負責全市防雹增雨彈的購置管理和作業人員的培訓;加強人工影響天氣現代化建設,提高人工增雨防雹的作業水平;完成市政府和人工影響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朔州市防雷監測站
職能:朔州市防雷檢測站是經朔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科級事業單位機構,由朔州市氣象局管理。在朔州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加掛該機構的牌子。負責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賦予的職責;負責管理本市的防雷工作,組織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督促和檢查《山西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和當地相關配套政策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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