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者人格

亦稱“監獄人格”,指由於長期服刑生活而造成的人格畸變。服刑者人格的主要特徵是屈從、卑微、雙重人格、缺乏活力與創造性。

定義

亦稱“監獄人格”,指由於長期服刑生活而造成的人格畸變。

特徵

服刑者人格的主要特徵是:(1)屈從。服刑者由於長期被強制監管改造,逐漸變得失去其原有個性,一切聽命於他人,缺乏自己的獨立見解。(2)卑微。在自我意識與自我評價上,不適當地降低自己的價值,變得過分謹小慎微,在生活細節上也不敢自作主張。(3)雙重人格。在管教幹部面前是一副屈從、卑微的面孔,在私下卻流露出內心的真情實感,甚至凌辱、欺侮比自己更弱小或處於困境的其他犯人。(4)缺乏活力與創造性。監獄人格是長期服刑生活所造成的消極後果,它不利於罪犯的徹底改造, 同時也將造成重返社會後的適應不良,在沸騰的社會生活和競爭機制面前遇到困難。勞改機關應當防止和糾正監獄人格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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