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有償法律行為,是指一方獲得某種利益,必須向他方付出相應經濟代價的行為。民法上的有償,是指雙方存在利益上的交換事實,並非指雙方所獲利益的絕對相等。同時,民事法律行為的有償可表現為支付金錢,也可表現為提供技術、勞務或服務等。
有償法律行為,是指一方獲得某種利益,必須向他方付出相應經濟代價的行為。民法上的有償,是指雙方存在利益上的交換事實,並非指雙方所獲利益的絕對相等。同時,民事法律行為的有償可表現為支付金錢,也可表現為提供技術、勞務或服務等。
有償法律行為,是指一方獲得某種利益,必須向他方付出相應經濟代價的行為。民法上的有償,是指雙方存在利益上的交換事實,並非指雙方所獲利益的絕對相等。同時,民事法律行為的有償可表現為支付金錢,也可表現為提供技術、勞務或服務等。
指能發生法律上效力的人們的意志行為,即根據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形成的一種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在社會生活中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最經常的事實。法律行為包...
概念 成立條件 分類 特徵 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為《民法通則》所採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
特徵 分類 形式 特例 效力類型有償契約又稱“有償契約”,是“無償契約”的對稱。是指當事人雙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權利的同時負有以一定對等價值的給付義務的契約。如買賣、租賃、承攬、有償委託、...
特點 意義 條件 二者區別 區分意義合法的房地產行為和有效的房地產行為才是房地產法律行為。 (二)房地產法律行為的形式要件房地產法律行為的形式要件是對行為人的經濟法律行為在形式方面的法定要...
房地產法律行為的特徵 房地產法律行為的分類 房地產法律行為的要件有償行為是指行為人雙方須為對價行為。所謂對價,就是指一方為換取對方提供利益而付出代價。如買賣契約中,買方為獲得對方的貨物而支付價金,即為對價,而賣方交付...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附有決定該行為效力發生或者消滅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行為有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概念 與無因行為區別無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概念 與有因行為區別法則第二章 權利主體第三章 物第四章 法律行為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第六章... 法律行為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第六章 消來時效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附錄一 設問附錄二...
民法總論(史尚寬) 民法總論(梁慧星) 民法總論(鄭雲瑞) 民法總論(王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