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網上服務平台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網上服務平台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的通知
會協[201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為充分發揮網上服務平台在會計服務示範基地新業務拓展中的作用,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和《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管理暫行辦法》,我會制定了《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網上服務平台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現予印發。
附屬檔案:《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網上服務平台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暫行辦法

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網上服務平台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網上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網上服務平台)的管理和維護,確保網上服務平台能夠及時更新並安全可靠運行,充分發揮網上服務平台在會計服務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新業務拓展中的“平台”作用,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和《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網上服務平台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會同各省區市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注協)、示範基地相關方共同創建、管理和維護,是服務於各示範基地新業務拓展的信息平台、工作平台、交流平台和宣傳平台。
第三條 網上服務平台依託於中注協和有關各方官方網站建設,並通過中注協信息平台實現聯通和連結。鼓勵示範基地各方之間及與相關方創建網上服務平台的聯通連結。
各網上服務平台應體現本示範基地的服務特色。
第四條網上服務平台的頁面和功能原則上保持統一,設定包括但不限於:
(一)示範基地新聞,以及示範基地各方相關的活動信息;
(二)服務委託方的信息、專業服務需求及網站連結;
(三)為示範基地提供服務的事務所信息、服務範圍、特長及網站連結。
地方注協和示範基地相關方可根據本示範基地特點增加網上欄目。鼓勵地方注協和示範基地相關方通過網上辦公、網路會議、網路視頻等信息化手段,為進入示範基地的服務委託方和事務所提供“供需”對接等支持服務。
第五條 本著共同建設、聯動運作、分工負責的原則,示範基地各方共同對網上服務平台進行設計、日常維護和管理。
中注協負責統籌網頁設計和技術支持。地方注協與示範基地相關方負責日常維護和信息更新,包括信息的編排、審核、上傳、數據統計以及日常技術維護,確保網上服務平台正常運行。
第六條 倡導、鼓勵和支持有能力、有意願的示範基地一方自行設計創建網上服務平台,頁面和功能設定應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的要求。
第七條 示範基地開展的各項活動應在網上服務平台上充分反映,以體現網上服務平台“四個平台”功能,並符合以下要求:
(一)網上服務平台應有專人負責日常維護和更新。
(二)示範基地新聞、工作動態等信息原則上在事件發生後兩個工作日內上傳登載。
(三)網上服務平台信息登載應建立相關審核程式,保證上網信息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八條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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