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保證會計人員覆行職責,賦予會計人員的許可權是: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認真執行國家批准的計畫、預算、遵守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 如有違反,會計人員有權拒付款、拒絕報銷和拒絕執行,並向本單位領導報告,對於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上級等違法亂紀行為,會計人員必須堅決拒絕執行,並向本單位領導人或上級機關、財政部門報告,會計人員對於違反制度、法令的事項不拒絕執行又不向領導人或上級機關、財政部門報告的,應負連帶責任;有權參與本單位編制計畫 (或預算)、制定定額,簽訂經濟契約,參與有關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工作。國家賦予會計人員的許可權是會計人員做好工作的保證,應嚴肅對待,正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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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的任職條件的職責
會計人員的任職條件和職責是擔任會計員職務所必備的條件和在會計員崗位上應負的責任。根據會計法規的規定,會計員的任職條件是:初步掌握財務會計知識和技能:熟悉並能按照執行有關會計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能擔任一個崗位的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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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擔任會計職務應當通過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號評。如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的,...
定義 從業資格 分類 配備 工作交接 -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2013 年8月27日,財政部以財會〔2013〕18號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管理體制、內容與形式、學分管理、機構管理、師資與教...
通知 內容 -
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為加強浙江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會計隊伍,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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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為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科學化、制 度化、規範化,制定福建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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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
《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經2009年9月30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2009年11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公告 批准決定 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
為加強會計人員管理,規範會計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印發通知 管理辦法內容 內容解讀 -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職業道德是人們在職業生活中形成和發展的具有較為穩定的習慣和心裡特點。社會主義國家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是共產主義道德在財會職業中的具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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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是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按照會計工作的內容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情況,將會計機構的工作劃分為若干個崗位,並按崗位規定職責進行考核的責任制度。
崗位責任 基本目標 基本原則 控制點 政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