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縣衛生局

1952年成立會同縣衛生科,1970年更名為會同縣衛生局,主要負責全縣衛生行政工作。會同縣衛生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12人,內設辦公室、醫政股、人事股、財務股等4個職能股室,下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婦幼保健院等6家二級機構;鄉鎮衛生院25家(中心衛生院4家),紅十字會醫院1家;村衛生室362個,個體診所52家。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有幹部職工736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679人,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578人;鄉鎮衛生院有幹部職工312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280人,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178人;鄉村醫生451人。

機構概況

1952年成立會同縣衛生科,1970年更名為會同縣衛生局,主要負責全縣衛生行政工作。會同縣衛生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12人,內設辦公室、醫政股、人事股、財務股等4個職能股室,下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婦幼保健院等6家二級機構;鄉鎮衛生院25家(中心衛生院4家),紅十字會醫院1家;村衛生室362個,個體診所52家。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有幹部職工736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679人,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578人;鄉鎮衛生院有幹部職工312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280人,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178人;鄉村醫生451人。

近年來,縣衛生局領導班子緊緊圍繞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不斷強化衛生工作,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縣醫療衛生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就醫條件明顯改善,公共衛生服務網路逐步健全,健康意識顯著增強,人民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2009年,縣衛生局被懷化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無償獻血工作被市無償獻血領導小組評為先進,科教、結核病防治、項目建設及鄉鎮衛生院管理活動等工作被市衛生局評為先進,婦幼衛生工作連續6年被市衛生局評為先進。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行政管理事務和日常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對領導批示的重要政務工作進行督辦落實。負責制定縣衛生局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全縣綜合性衛生政策調研,負責局機關公文管理、電子政務、綜合材料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管理、文印收發、安全保衛、衛生信息、新聞宣傳、車輛調度、對外接待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設檔案室、收發室、文印室。

醫政股:負責全縣醫政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批、註冊登記,落實大型醫療設備、技術人員、服務項目的準入制度;對醫療質量、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的國家技術標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規範;依法組織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考試註冊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獻血及輸血工作,負責對臨床檢驗、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全縣醫療事故調查、技術鑑定和醫療糾紛的協調處理;協助有關部門管理醫療廣告;協助政府組織對重大災害和重大意外傷亡事件的醫療急救工作;組織衛生下鄉,參與組織徵兵體檢、殘疾人健復、義診諮詢等社會性、公益性醫療服務活動;制訂醫藥衛生科研計畫,組織開展醫學科研項目的篩選、立項和申報工作;參與衛生科技成果評審、鑑定、推廣、套用、科技交流和科技獎勵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鄉村醫生培訓、各類衛生管理及專業培訓計畫;貫徹執行國家中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制訂我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中醫工作管理辦法、規章和技術標準,管理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醫專科(專病)建設;負責基層衛生組織的建設與管理,制訂基層醫療機構的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全縣醫療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制訂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計畫,承辦全縣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審查、發證、換證等管理工作;負責接待、辦理民眾對醫療機構的投訴。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股: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勞動工資、軍轉安置、保險福利、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技術職稱及聘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表彰獎勵申報手續辦理工作;負責衛生系統有關人事管理方面的統計、上報工作和各級各類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股: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訂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編制縣級衛生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制訂局機關及全縣衛生單位的財務、計畫、基建、國有資產等有關衛生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執行物價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日常後勤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監督局機關及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執行國家財經法規、規章,執行財務計畫、預決算;對衛生系統各單位預算外資金、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與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愛衛股:組織、協調、督促城鄉各部門共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制訂全縣愛國衛生運動的工作計畫和措施;指導協調全社會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動員民眾參與愛衛活動和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參與組織指導衛生城鎮創建和農村改水改廁技術指導工作,組織開展除害滅病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紅會辦:遵照“救死扶傷,扶危濟困,敬老助殘、助人為樂”的宗旨,積極組織開展備災救災報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宣傳、普及衛生救護知識;推動無償獻血活動;組織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承辦上級紅十字會和縣人民政府委託的其他事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能

⑴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擬定地方性衛生管理規範性檔案,對轄區內衛生工作實行全行業管理;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目標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⑵研究制訂和實施全縣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研究制訂全縣農村衛生和城鎮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及政策措施;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⑶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的疾病及地方病的防治規劃和防治措施,搞好規劃、協調、組織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⑷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全縣轄區內食品、環境、職業、放射、公共飲水及學校衛生工作,並對化妝品及健康相關產品實施衛生監督。

⑸依法制訂全縣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負責管理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及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加強三級衛生防保網路建設,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計畫。

⑹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做好全縣醫療服務管理及醫療服務市場管理工作;實施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許可制度及主要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關於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實施監測,督促落實醫療技術質量管理制度,提高醫療服務水平;負責全縣醫療、食品、保健品、與健康相關產品廣告的審查工作。

⑺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增強醫務人員法制意識,提高衛生執法水平,依法行政,依法執業,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⑻制訂並實施全縣衛生技術人才的培養規劃,搞好全縣衛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積極組織醫學科研攻關,推進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⑼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訂並實施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促進中醫事業發展。

⑽負責管理全縣救護工作,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會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做好搶救傷員工作,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蔓延。

⑾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實施國家衛生工作規劃,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活動,監督、協調和指導全縣農村改水改廁工作。

⑿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全縣衛生系統計畫、財務、基建、醫療設備配置和衛生專項經費,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監督工作。

⒁宣傳貫徹《紅十字會法》,按照《紅十字會章程》組織開展各項紅十字會活動;積極開展備災、救災和報災工作,爭取各種援助;組織戰時、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人道主義救助活動;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組織開展民眾性衛生救護訓練,現場急救和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積極推進無償獻血工作。

⒂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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