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設在重慶市的派出機構,巡迴區為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五省區市。2016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在重慶正式揭牌。第五巡迴法庭庭長李少平。

基本信息

機構設立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在重慶市設立,巡迴區為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五省區市。

背景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把西南地區巡迴法庭設在重慶市,是綜合考慮西南地區區域面積、交通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以及近年來各地法院受理案件等情況,反覆權衡,慎重決策的結果。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西部大開發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實施,中國西南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升,人民民眾司法需求越來越迫切。西南地區地域遼闊,位於祖國邊陲,距離北京地理位置較遠,交通相對不便。

現實意義

在重慶市設立第五巡迴法庭,管轄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5省區市有關案件,將極大方便民眾訴訟、減少當事人訴累,有利於更加公正高效審理案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領導人員

庭長:李少平
副庭長:劉竹梅萬永海
在人員配備方面,第五巡迴法庭2名副庭長組織領導能力突出,審判實踐經驗豐富。9名主審法官中,具有博士學位5人、碩士學位4人,平均年齡43歲,且均已從事審判或司法調研工作8年以上,具有豐富的審判實務經歷。

工作機制

第五巡迴法庭實行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巡迴法庭庭長、副庭長直接審理案件。巡迴法庭立案信息、審判流程、裁判文書面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巡迴法庭法官實行輪換制,防止在管轄區域內形成利益關係。

機構設定

第五巡迴法庭將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只設立綜合辦公室和訴訟服務中心,前者統一負責綜合行政、司法調研、後勤事務、政工監察工作,後者方便民眾訴訟,進一步提高訴訟服務水平,做到機構精簡、人員精幹、辦事高效。

主要職能

第五巡迴法庭負責審理巡迴區內跨行政區域的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和刑事申訴案件等,辦理來信來訪,實現審判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第五巡迴法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其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即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