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陝西省子洲縣曝出一起“替夫任職”事件,稱“子洲縣何家集鎮農綜辦工作人員加建平長期在外做生意,由其妻徐云云代替上班”。2013年4月16日,從子洲縣委了解到,經特偵組調查後,事件責任人加建平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相關領導因失職、瀆職等行為,被給予“黨內警告”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事件經過
經查,2001年6月,加建平以復轉軍人身份被縣畜牧局、人勞局分配到何家集農綜辦工作,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008年5月,加建平因與領導鬧情緒再未參與單位任何工作,2008年7月起再未上班。經鎮黨委領導多次催促,單位和家人多方聯繫,一直未到崗。2008年9月3日,時任鎮黨委書記苗茂春主持召開全體領導幹部會議,決定讓加建平之妻徐云云代替加建平工作。2009年2月,苗茂春由何家集鎮調縣司法局工作。2009年8月,白宇由電市鎮黨委書記調任何家集鎮黨委書記後,發現徐云云代替丈夫加建平工作一事,認為此事繫上屆鎮黨委會議研究確定,未予糾正。何家集鎮2013年4月9日召開黨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從2013年4月9日起,徐云云不得代替丈夫加建平在何家集鎮農綜辦工作。
子洲縣紀委調查認為,加建平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不按規定履行職責,未經鎮黨委、政府批准擅自脫崗三個多月,連續外出達四年之久,並由其妻徐云云代替工作,造成極為惡劣影響。原何家集鎮黨委書記苗茂春,對加建平擅自脫離工作崗位,主持召開何家集鎮全體領導幹部會議,作出讓加建平之妻徐云云代替丈夫工作,屬失職、瀆職行為。現任黨委書記白宇,到任後發現徐云云代替加建平工作的錯誤做法,但以上屆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為由,未及時糾正,屬於失職行為。
2013年4月13日,經中共子洲縣紀委、監察局、人社局調查研究決定,給予加建平留黨察看兩年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原何家集鎮黨委書記苗茂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子洲縣委研究同意,中共榆林市紀委4月15日批准,給予縣委委員、何家集鎮黨委書記白宇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