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他在1985年任楓亭緝私站副站長時,奮戰在反走私的第一線,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一次打擊台船文物走私時(唐、來、明、清等文物28件),他毫不動搖地拒絕巨額(4000美元)賄賂,保護了國家一、H級文物,防止了流失,於1988年被評為全省文物工作先進工作者。《福建日報》、《循州日報》多次報導他反走私的事跡,緝私站也連續幾年被評為省、市先進單位。他1989年調到縣中心市場任副所長,扭轉了該市場髒亂的局面,為全國文明市場三連冠作出了貢獻。他1991年調到紅城工商所負責,為紅城區的經濟發展和城區文明建設,再作新的貢獻。鯉城是該縣政治、經濟、文化交流的中心,是兩個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所以,工作最大、困難多、問題複雜、涉及面廣,他不怕困難和阻力,帶領全所幹部職工積極地工作。他一邊做好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做改革開放的促進派;一邊抓好兩費收入,從1991年的3S萬元,每年都穩步上升,現在該所兩費收入已突破150萬元,成為該縣該系統收入最多、進度最大、效益最高的工商所。該所又擔負縣城的文明建設重任,積極參與城區管理,整頓無證經營,清理店外店內,為縣城創建文明、優美、清潔、有序的環境,做了極大的努力。他被評為福建省文物工作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