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李建勤與曾昭穎1995年在英國劍橋大學認識,2000年結婚,但婚姻只維持了8年。坐擁百億身家的家翁李德義則認為兒子的資產屬於家族的“皇朝財富”,為免遭“另一個男人的女兒”瓜分,介入此次離婚案。
外界評價
據香港媒體報導,香港恆豐酒店後人李德義的兒媳離婚案,高等法院裁定前媳婦曾昭穎可獲一筆過12億港元贍養費兼訟費,創下香港司法史上由公開法庭宣判的最高贍養費紀錄。
法官裁定,曾昭穎與前夫李建勤的身家共有65億港元,兩人對家庭及李建勤“打骰”的家族生意有相同貢獻。法官認為,兩夫婦離婚前的生活水平接近億萬富豪,故曾昭穎離婚後,應繼續在香港及倫敦享有自住物業、私家車、在港買遊艇及俱樂部會籍。法官認為,本案適合採用“公平分配”原則,裁定曾昭穎可獲得婚姻資產的20%,即12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