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曼谷王朝的開國君主為昭丕耶卻克里。他原為達信部將,1782年殺達信自立為王,史稱拉瑪一世 (1782~1809在位),即位後遷都曼谷。在位期間,加強中央集權,擴大國家版圖。1785年後數次擊敗緬甸的進攻,並征服馬來半島的吉打、北大年、丁加奴和吉蘭丹等地。1851年拉瑪四世(又稱馬古大帝,1851~1868在位)繼位,主張效仿歐洲,在政治、經濟和軍事方面實行改革。1855年被迫與英國訂立《鮑林條約》。1856年先後與美法等9國訂立不平等條約,使暹羅淪為半殖民地。1868年拉瑪五世 (即朱拉隆功大帝)繼位,當時他年僅15歲,由王族攝政5年。執政後實行一系列重要改革,加速了泰國近代化的進程。1893年被迫簽訂《法暹曼谷條約》;1900年3月與英國訂立《英暹曼谷條約》,泰國成為英法在中南半島競爭中形式上獨立的“緩衝國”。
拉瑪六世(1910~1925在位)繼續推行維新政策,在文化教育方面尤多創建。1917年建立第一所大學(朱拉隆功大學),1921年頒布初級教育條例,逐步在全國推行強制國小教育。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暹羅參加協約國一方對德宣戰。戰後暹羅與美法英等締約國修訂新約,收回領事裁判權和關稅自主權,並獲得國際聯盟成員國的資格。1925年拉瑪七世(1925~1935在位)繼位。泰國1932年政變是重大的歷史轉折,這次政變導致君主立憲政體的建立。1938年12月鑾披汶·頌堪出任總理,他獨攬國防、外交和內政大權。1939年改名為泰國,1945年又改回暹羅,1949年再次改為泰國。
1946年蒲美蓬·阿杜德(拉瑪九世)繼位國王。國王擔任武裝部隊統帥,並根據憲法,通過國會、內閣和法院行使權力。政府每年撥一億銖(泰幣)供王室開支。
發展階段
初期
(1782~1851):曼谷王朝的開國君主為昭丕耶卻克里。他原為達信部將,1782年殺達信自立為王,史稱拉瑪一世(1782~1809在位),即位後遷都曼谷。在位期間,加強中央集權,擴大國家版圖。1785年後數次擊敗緬甸的進攻,並征服馬來半島的吉打、北大年、丁加奴和吉蘭丹等地。1805年制訂兩部法典,立為國法。曼谷王朝初期,泰國邊境得以鞏固並開始重點建設曼谷地區。
中期
(1851~1932):1851年拉瑪四世(又稱馬古大帝,1851~1868在位)繼位,主張效仿歐洲,在政治、經濟和軍事方面實行改革。1855年被迫與英國訂立鮑林條約。1856年先後與美法等9國訂立不平等條約,使暹羅淪為半殖民地。1868年拉瑪五世(即朱拉隆功大帝)繼位,當時他年僅15歲,由王族攝政5年。執政後實行一系列重要改革(見朱拉隆功改革),加速了泰國近代化的進程。1893年被迫簽訂《法暹曼谷條約》;1909年3月與英國訂立《英暹曼谷條約》,泰國成為英法在中南半島競爭中形式上獨立的“緩衝國”。
拉瑪六世(1910~1925在位)繼續推行維新政策,在文化教育方面尤多創建。1917年建立第一所大學(朱拉隆功大學),1921年頒布初級教育條例,逐步在全國推行強制國小教育。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暹羅參加協約國一方對德宣戰。戰後暹羅與美法英等締約國修訂新約,收回領事裁判權和關稅自主權,並獲得國際聯盟成員國的資格。1925年拉瑪七世(1925~1935在位)繼位。他曾在法國和英國學習軍事與文學,深受西方影響。1935年3月2日由於政見上的分歧,宣布退位。
現代
(1932~):泰國1932年政變是重大的歷史轉折,這次政變導致君主立憲政體的建立,一批受西方教育的非皇室貴族新人參與國家管理,在政變中嶄露頭角的一些軍官逐漸掌握權柄。新的統治集團對內宣傳狹隘的民族意識,推行泰化運動,對外接受法西斯思潮的影響,推行軍人專政和親日外交。1938年12月鑾披汶·頌堪出任總理,他獨攬國防、外交和內政大權,在政治上,國王已居於次要地位。拉瑪八世於1941年從瑞士返國加冕,後因槍傷身死。1946年蒲美蓬·阿杜德(拉瑪九世)繼位,王子哇棲拉隆功於1972年被封為儲君。詩琳通公主於1972年被封為“瑪哈卻克里公主”。王位由王子世襲。依照1924年王位繼承條例規定和國會的認可,如果沒有王子繼承,國會可同意由公主繼位。國王擔任武裝部隊統帥,並根據憲法,通過國會、內閣和法院行使權力。政府每年撥一億銖(泰幣)供王室開支。
歷代國王
名號 | 在位時間 |
拉瑪一世 | 1782年-1809年 |
拉瑪二世 | 1809年-1824年 |
拉瑪三世 | 1824年-1851年 |
拉瑪四世 | 1851年-1868年 |
拉瑪五世 | 1868年-1910年 |
拉瑪六世 | 1910年-1925年 |
拉瑪七世 | 1925年-1935年 |
拉瑪八世 | 1935年-1946年 |
拉瑪九世 | 1946年-201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