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教授]

曹新民,男,1961年生,湖北省漢川市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國務院政府津貼獲得者。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著作權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常務理事。學術研究的主攻方向是智慧財產權、民商法。

人物經歷

1979年免試進入湖北大學(原武漢師範學院)數學系學習,1983年7月畢業,獲理學學士學位;1987年9月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智慧財產權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班,1989年畢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1997年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民商法碩士學位;2004年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學位。

社會任職: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

主講課程

智慧財產權法。

研究方向

智慧財產權法。

主要貢獻

主持完成了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組、教育部、國家著作權局、法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北省和武漢市等10多項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課題等;現已在《法學研究》、《法商研究》、《法學》等法學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80餘篇,出版專著1部,合作出版專著5部,在海外發表《21世紀智慧財產權法哲學的反思與重構》等多篇論文。主編智慧財產權法學教材5部,參編智慧財產權法學教材近20部。自2001年以來,先後赴美國、日本、英國以及港澳台地區進行學術訪問、考察和參加學術會議。

引文索引(曹新民的論著被以下論文引用僅限本網不完全收錄,未經篩選)·法治+市場=機票銷售市場的可持續發展――解讀“五部委、局通知” /張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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