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湯都在亳,自古無疑義。在古文獻中,對湯居之亳的地理方位早有界定,即皇甫謐所說的北亳,在今山東省菏澤市曹縣南二十五里土山(塗山)集附近。
西周文獻《逸周書》中就有關於商湯“以薄之居,濟民之賤”的記載,可證湯居之亳近濟水。古濟水過定陶境,南距北亳六十里。
戰國孟子曰:“湯始居亳,與葛為鄰。”孟子把亳定在葛附近。葛國在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東北四十里,寧陵縣與商丘結合處,東北距亳四十里,與亳地阡陌相連。葛為夏桀之黨國,所以湯伐夏自葛開始。
西漢司馬遷作《史記》曰:“夫鴻溝以東,芒、碭以北,屬鉅野,此梁、宋也,陶、睢陽亦一都會也。昔堯作(游)成陽,舜漁雷澤,湯止於亳,其俗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毋庸置疑,司馬遷認為亳在梁、宋區域之中,即北亳。北亳不但是湯始居之亳,諸侯會盟之景亳,還是商湯至仲丁十代國君計159年的都城。
西漢班固作《漢書·地理志》論宋、曹地之風俗:“昔堯作游成陽,舜漁雷澤,湯止於亳,故其民猶有先王遺風。”薄縣,漢屬山陽郡,即今曹縣境內之北亳。
西漢大學者揚雄提出湯都北亳,其作《兗州牧箴》:“成湯五遷,卒都於亳”。西漢尚無南北亳之說,而亳縣正在兗州山陽郡境內,即後世所謂北亳。而後來之南亳在豫州境內梁國谷熟縣。
西晉學者臣瓚注《漢書·地理志》,亳(薄)縣下注云:“湯所都”,同意北亳是商湯都城。
三國魏之《皇覽》曰:“伊尹冢在濟陰己氏平利鄉,亳近己氏。”《史記》云:“既葬伊尹於亳。”伊尹是商湯的重要謀臣,曾佐三代商王,功莫大焉。西漢亳縣屬山陽郡,可證北亳為商都無疑。
《左傳·哀公十四年》,宋國權臣桓魋向宋公提出以鞍易薄,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請益鞍七邑,而請享公也。”宋國君寧願拿出七座城邑送桓魋,也不同意將薄邑送出,反映出薄邑為宋人宗廟所在地。薄通亳,古今認同。《左傳·莊公二十八年》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宋乃商後,薄邑為商宗廟所在已明。《竹書紀年》、《史記》倶載:自湯至太戊九王皆居亳邑,其陵廟必在亳邑,故稱宗邑。桓魋欲易之薄,薄邑乃商祖宗陵廟所在,故不能送人。宋國境內的宗邑之亳,就是商湯及以後九王的都城亳城已明。
亳近景山,《爾雅·訓詁上》曰:“景,大也。”魯西南無山,所謂山者,大土丘是也。《詩經·商頌·殷武》曰:商湯“陟彼景山”。宋人引《詩經》曰:“陵彼景山”。商湯誓師伐夏在景山之上,定都亳與景山之陽,死葬於亳。《左傳》曰;“湯有景薄之命”。
史書記載湯冢有五,而景山之陽湯陵見於文獻最早。首先,《詩經》有載;其次,宋國宗邑之薄可證;其三,漢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長卿按行兗州水災,因行湯冢;其四,東漢崔駰隨漢章帝東巡,親見湯冢在濟陰薄縣北;其五,《皇覽》、《水經注》、《括地誌》、《寰宇志》等文獻倶載,湯陵在濟陰薄縣北;其六,清代學者孫星衍對曹縣亳都之湯陵不但有考,且行文山西、河南、浙江布政司使,力議曹縣湯陵為真。
湯陵在亳,可佐此亳為《左傳》宋宗邑之薄,也即商都之亳。現代學者王國維、呂思勉、傅斯年、顧頡剛、范文瀾、翦伯贊、李學勤、王玉哲、史念海、楊向奎、孟士凱、鄒逸麟、羅琨、張永山、何茲全、田昌五、方輝、侯仰軍、徐子紅等皆持此說。
西漢之前,商都亳僅山陽薄縣一說;自班固雲偃師屍方為湯都,鄭玄從之;西晉皇甫謐又提出三亳說(北亳、南亳、西亳),亳都欲亂,其實都是商王朝後遷之都,真正的商都之亳在山東曹縣境內。
商都北亳在曹縣,研究商史的學者皆知。明末清初顧炎武來亳考察,尚見遺址。自元以來七百年間,黃河屢次漫淹商都曹亳,其城已完全淤埋地下,然而商湯故冢尚存,是確定亳城方位的最好坐標。只要考古部門願意投入勘探,一座塵封三千年的商朝第一都,將會呈現於世人,一個關於商都亳具體方位的爭論,將會從此結束。
商代遺址
景山
景山,亦名楚丘,在曹縣城東北四十里,今名梁堌堆,屬侯集鎮,北與成武縣邊境之冉樓相鄰。景山記載於經傳史籍甚多。
《詩經·商頌》是歌頌殷先祖成湯、武丁的祭廟之樂,其《烈祖》云:“景員維河,殷受命鹹宜”,又《殷武》有:“天命多辟,設都於禹之績,”“商邑翼翼,四方之極”,“陟彼景山,松柏丸丸”。其中景、景山即指商都之景山。《烈祖》之句,意為景山四周,皆大河也。《殷武》之句,意為上天命大君主商湯設立都城在夏禹創業的地方;商之王都整飭,為四方之極;登上景山,松柏高大且直立。《竹書紀年》記:“黑龜並赤文成字,言夏桀無道,成湯遂當代之,檮杌次於邳山。”《史記·六國年表·序》,《國語·周語》亦有此記載。景與丕、邳同,皆為大義,可見商之興與“天命”有關,故“商湯有景亳之命”。
夏禹時,景山稱桑台,夏中後期為楚人所居,稱楚丘。商代,商軍將楚人趕至江淮間。周代,宋人占據,稱武城。而楚人仍以楚丘為先人宗廟,來此祭祖。秦時稱武城縣,項羽為西楚霸王時,改稱楚丘縣。劉邦為漢王十 二年,滅掉英布後,過此,改楚丘為成武縣。東漢後縣城北遷,丘稱楚丘亭、楚丘。據《括地誌》,《<史記>正義》記載,隋代,楚丘屬己氏縣,乃改己氏縣為楚丘縣,楚丘在楚丘縣城北三十里。明清兩代,楚丘復稱景山,設景山鋪,景山里。
現景山遺址南北長150米,東西寬200米,面積30000平方米,高出地面5米。多次考古證實它是一處龍山、岳石、夏、商、周、漢等不同時期的古文化遺址。“景山夕翠”是曹縣八大景點之一,歷代文人墨客常以此吟詠歌唱,抒發情懷。董味清有詩讚曰:“景山松柏賦丸丸,翠點睛峰入夕觀,雲氣遠橫疑壁障,斜陽返照似屏攢。春縈苔石千重碧,秋老楓林四繞丹。眾嶺於今驤首望,煙姿柳色鎖層巒。”景山於是1979年被公布為山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湯陵
亳邑為商族宗廟之地,今山東曹縣至今留存檔庚陵、伊尹墓、萊朱冢、箕子墓。有商一朝湯陵始終為商人祭祀的祖陵。西周、春秋、戰國,有商湯後代宋國負責祭祀湯陵,在《左轉》中,宋國君就稱亳為宗邑。
《水經注》記載,漢哀帝建平元年,曾遣使祭祀湯陵。漢以後,歷代對湯陵祭祀不絕。湯王陵歷代都有重修,明萬曆《曹縣誌》記云:成湯祠在縣南十八里土山集,不祥所始。墓前有石碣刻云:“宋皇佑四年(1052)年重修;元延佑五年(1318)重修;明宣德八年重修;成華丙申(1476)重修,李秉有記;弘治五年(149)年重修;嘉靖三十五年(1556)重修;萬曆九年(1581)歲次辛巳春三月八日重修。”由此可知,至遲從宋代起,官方便開始對曹縣商湯陵進行重修和祭祀。
據《曹縣誌》記載:“明代以前,有守墓戶百家,有大殿巍峨聳立,大殿中間,神像威嚴,中為成湯,左為伊尹,右為仲虺。湯王陵左邊有桐宮三楹,為太甲所居。”湯陵全盛之時,金碧輝煌,巍巍壯觀,後院大殿三間,中間拜殿三間,左右廊廟各六間,山門、照壁、甬道,歷代古碑排列廟道兩邊,為一大遊覽觀瞻聖地。
考古調查發現,湯陵在龍山文化遺址之上。自湯陵往北500米之內,一連三座龍山遺址,均含岳石、商文化,反映出景山早已有先民居住,更能印證帝嚳居亳之說。
商都研究
釋薄
《孟子·滕文公·下》 謂: “湯居亳,與葛為鄰。”《墨子·非攻·下》謂: “湯奉桀眾以克有夏,屬諸侯於薄。”《墨子·非命·上》則謂:“古者,湯封於亳, 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荀子·正論》曰:“湯居亳,武王居鎬,皆百里之地也。” 《逸周書·殷祝解》云:“湯放桀而復亳,三千諸侯大會。”《管子·輕重篇·甲》 云:“夫湯以七十里之薄,兼桀天下。”《淮南子·泰族訓》云:“湯處亳,七十里。” 《呂氏春秋·具備篇》有:“湯嘗約於郼薄矣。”《呂氏春秋·慎大》云:“伊尹奔夏, 三年, 反報於亳。”今本《竹書紀年》載:湯“十八年癸亥,王即位於亳。”
《史記》、《漢書》、《戰國策》、《尚書》、《〈尚書〉序》、《管子》記商事用亳,《墨子》等書則多用薄。楊注《荀子》稱:“薄與亳同。”《春秋》言薄者一, 言亳者二。《左傳》言薄者三,言亳者十,除了襄公十一年提到的“亳”(《公》、 《谷》等以為是“京”而非亳)不在宋,記魯國的亳社在魯外,其他稱亳、薄者皆在 宋,指宋之宗邑。可見薄與亳音同而通。為一地二名。西漢在亳設薄縣,屬山陽郡, 而史籍常記作亳縣,知西漢之薄縣設在宋國宗邑亳、商湯之亳都處。
說亳
古地以亳名者甚多。《周書·立政》云:“三亳阪尹。”鄭玄謂:“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名阪尹。。蓋東成皋, 南轘轅,西降谷也。”(《〈書〉正義》)皇甫謐則云:“三處之地,皆名為亳。蒙為北 亳,谷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同上)《括地誌》申之曰:“宋州谷熟縣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湯都也。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為景亳,湯所盟地,因景山為名。偃師為西亳,帝嚳及湯所都。”(《史記·殷本紀正義》引)二說不同。然《立政》說文王事,時周但長西土,不得有湯舊都之民與南、北、西三亳之地。此三亳者,自為西夷,與《左氏傳》之“肅慎、燕、亳”,《說文》“京兆杜陵亭之亳”,皆與湯都無與者也。又《春秋》“襄十一年,同盟於亳城北”(《公》、《谷》作京城北。《公羊疏》謂:“《服氏經》亦作京。”今《左氏經傳》作亳,殆字之誤也。)則為鄭地之亳。《史記·五帝本紀集解》引《皇覽》云:“帝嚳冢,在東郡濮陽頓丘城南亳陰野中。”則為衛地之亳。《左氏傳》“公子御說奔亳”,則為宋地之亳。與皇甫謐所舉三亳,以亳名者八九。然則湯之所都,果安在乎?
《史記·六國表》言:“收功實者常於西北。故禹興於西羌,湯起於亳。”徐廣以“京兆杜陵之亳亭”當之,蓋探史公之意以為說。班固於《漢書·地理志》則云:“偃師屍鄉,殷湯所都。”鄭玄亦以為湯都偃師。皇甫謐以為湯居南亳(《尚書正義》引)。《括地誌》兼采二說,以為湯始居南亳谷熟,後居西亳偃師。而《漢書·地理志》山陽郡之薄縣,臣瓚曰:“湯所都。”是湯所都之亳,亦有四說。余按:瓚說是也。山陽之亳,即皇甫謐所謂北亳。後漢以薄縣屬梁國,至魏晉並罷亳縣,以其地屬梁國之蒙縣。故謐雲蒙為北亳者,渾言之;杜預於《莊十一年傳》注云:“蒙縣西北有亳城。”則析言之。蒙之西北,即漢山陽郡薄縣地也(今山東曹州府曹縣南二十餘里)。其為湯都有三證:
一、以春秋時宋之亳證之。《左氏·莊十一年傳》:“宋萬弒閔公於蒙澤,立子游。群公子奔蕭,公子御說奔亳。南宮牛、猛獲帥師圍亳。冬十月,蕭叔大心及戴、武、宣、穆、莊之族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於師,殺子游於宋,立桓公。猛獲奔衛,南宮萬奔陳。”杜注以亳在蒙縣西北。如杜說,則亳與曹接境。曹師之伐,先亳後宋。猛獲在亳,故北奔衛;南宮萬在宋,故南走陳。是宋之亳即漢之薄縣。又《哀十四年傳》:“桓魋請以鞍易薄,景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益鞍七邑。”鞍,桓魋之邑,地雖無考,當與薄近。是歲,魋入於曹以叛。時曹地新入於宋,雖未必為魋采邑,亦必與鞍邑相近。則其所欲易之薄,亦必與曹相近,殆即前漢山陽郡之薄縣。而此薄為宋宗邑,尤足證其為湯所都。然則此北亳者,於春秋時為亳、為薄,於兩漢為薄縣,晉時縣治雖廢而尚有亳城。若南亳、西亳,不獨古籍無征,即漢以後亦不見有亳名。其證一也。
二、以湯之鄰國證之。孟子言:“湯居亳,與葛為鄰。”皇甫謐、孟康、司馬彪、杜預、酈道元均以寧陵縣(前漢屬陳留郡,後漢屬梁國)之葛鄉為葛伯國。謐且謂“偃師去寧陵八百餘里,不能使民為之耕”,以證湯之所都,當為谷熟之南亳。然谷熟之去寧陵雖較之偃師為近,中間尚隔二百餘里。若蒙縣西北之薄與寧陵東北之葛鄉地正相接,湯之所都自當在此。其證二也。
三、以湯之經略北方證之。湯所伐國,韋、顧、昆吾、夏桀皆在北方。昆吾之墟地在衛國(漢東郡濮陽城內),《左傳》、《世本》說當可據。而韋國,《鄭箋》以為豕韋氏。按《續漢書·地理志》:“東郡白馬縣有韋鄉。”杜預亦云:“白馬縣東南有韋城,古豕韋氏之國。”又“白馬之津”。《史記·曹相國世家》亦謂之“圍津”。是韋與昆吾實為鄰國,與亳相距不過二百里。顧地無考,《漢書·古今人表》作“鼓”。按:殷墟卜辭云:“王步於寅。”“寅”即“鼓”字。卜辭所載地名,大抵在河南北數百里內,知亦距韋與昆吾不遠。且顧與昆吾,《鄭語》均以為己姓之國。故衛之帝丘城外,有戎州己氏,而梁國蒙薄之北,漢亦置己氏縣。疑古顧國當在昆吾之南、蒙薄之北。然則亳於湯之世居國之北境,故湯自商丘徙此,以疆理北方。逮北伐韋、顧,遂及昆吾。於是商境始北抵河,王業之成基於此矣!湯之時,方有事北方,決無自商丘南徙谷熟之理。至偃師之地,更與諸國風馬年不相及。其證三也。
自來說湯都者,紛歧無定說,故舉此三證質之。【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十二〈說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