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壓煤搬遷組織協調職責。
(四)增加人民防空組織管理職責。
(五)增加無線電管理職責。
(六)加強綜合協調、政務服務、調查研究及應急、督查工作的職責,更好地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省政府、濟寧市政府及國家各部委、省和濟寧市政府各部門來文來電。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定。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長公開電話和《市長信箱》來電來件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批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具體組織和紀要起草;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相關材料,起草市政府新聞發布有關文稿;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及市政府部門重要檔案的發布等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或參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十三)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組織或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檔案;參與有關重要會議的文稿起草工作。
(十四)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十六)負責壓煤建築物搬遷及房屋斑裂維修的組織協調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採煤塌陷地的徵用、賠償及礦區工農關係等事宜。
(十七)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依法對城市重點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監督檢查,組織建設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管理人防經費及國有資產。擬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及戰時各項方案,並組織平時演練,搞好疏散基地建設,負責管理人防指揮系統、通信警報、防空組織的平戰結合,組織開展人防宣傳教育,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工作。
(十八)負責查處無線電管理的違法違章行為,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實施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協助無線電監測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協同市委辦公室管理市委、市政府信訪局。
中層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2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掛值班室牌子)
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做好上傳下達、聯絡安排等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及辦公室召開的會議會務工作;負責來人來訪接待;負責處理市長熱線的日常工作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請示、報告及民眾來信的受理、登記、呈閱、轉辦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參與需要市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和應急事件的協調聯絡;負責保管市政府、政府辦公室印鑑;負責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做好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的各類綜合性會議講話稿和署名文章、以市政府或市長、副市長名義向上級的工作匯報等綜合性材料;對有關部門代擬稿修改把關。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參與或牽頭組織開展綜合性及專題性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情況及外地有關信息,為市政府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參與市政府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政務活動的籌備工作;根據領導安排,做好相關專題會議和政務活動的籌備工作。做好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要科
承辦國務院、省政府、濟寧市政府及濟寧市政府各部門來文來電;嚴格按照《保密法》及辦公室保密工作規定做好各類涉密文電的收轉、辦理、歸檔工作;協同保密業務部門做好各項保密要求的落實工作;做好上級政府及市政府、政府辦公室檔案的歸檔工作,並統一管理所形成檔案資料。
(四)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為政府把握全局、科學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服務。以為本級政府領導服務為重點,搞好對上信息服務和對下信息引導。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工作網路。搞好政務信息的綜合利用和政務公開。
(五)調研科
負責擬定市政府年度重點調研課題;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安排,組織全市政府系統的調研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調研力量和社會力量開展課題研究,促進政府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負責歸集、編髮調研成果;負責相關市領導的政務事務服務工作。
(六)行政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和友好單位來曲阜檢查、指導、考察等接待工作;做好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財務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公用設施和房產、物資等管理與監督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財務管理及所屬單位財務的審計監督工作。
(八)政策研究室
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講話;審核部門代擬的有關材料。審核把關市政府檔案、市政府辦公室檔案,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由部門制發的公文。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需要,對一些突出問題、重大事項,特別是有關全局的關鍵性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調查研究工作。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法制辦公室
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承擔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承擔市政府重大決策、契約的合法性論證審查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承擔報送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法律草案、法規草案、規章草案和上級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實施情況的評估及清理、編纂工作;承擔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負責組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及行政執法資格審查,辦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書,承辦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行政複議應訴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培訓考試工作;負責對市級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參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審查,參與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負責並指導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審查須經市政府批准或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牽頭組織全市黨政機關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執法責任制的評議考核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依法行政活動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日常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辦理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事項;承擔市政府行政複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受市政府委託代理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案件,負責有關市級行政賠償的協調工作,參與本地區重大涉法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宣傳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的推薦選聘及日常聯絡工作;承擔市政府領導集體學法講座的具體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和各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制信息服務;指導、協調濟寧仲裁委曲阜辦事處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辦理市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協助市領導處理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和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和應急專業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應急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應急保障、調查評估、信息發布、宣傳培訓和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向濟寧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信息。
(十一)督查室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領導批示事項的辦理報告等工作,並做好領導交辦的專項督查事項的查辦、報告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工作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檔案的分解、立項、督查、反饋、報告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市政府系統承辦的全國、省、濟寧市及曲阜市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並及時總結辦理工作情況;負責全國、省、濟寧市等上級督查辦理通知的轉辦、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編印《政務督查》,報告督查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市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年度業務工作目標督查考核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外事僑務辦公室
開展對外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外賓;協助安排我市市級領導的外事活動;協同有關部門辦理涉外文秘、外事紀律、保密等事項;管理來我市外國人的有關活動;負責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社團的聯絡和友好往來工作;保護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材料審批工作,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團組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教育;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機構交辦的事項。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1名,可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3名。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