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峰[律師]

《股指期貨時代期貨公司的法律風險研究》(載於期貨日報) 《淺析金融衍生品場外交易的法律特徵》(載於期貨日報) 《期貨業國際化新生與障礙》(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曲峰律師,浦東新區十大傑出青年律師,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兼職教授,新加坡NTU金融碩士、法學研究生、法學學士。1975年出生,1997年考取律師資格,執業12年。具有律師、證券、期貨、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期貨公司獨立董事等任職資格。具有商學院、法學院雙重教育經歷和金融、法律複合專業背景。
熟悉金融業務、金融產品原理、諳熟法律實務,擅長於金融業務、期貨及金融衍生產品、信託及資產證券化、投資銀行、私人銀行、零售銀行、私募股權(PE)與風險投資(VC)等領域。熟悉資本市場股票上市規則和債券發行規則,主要從事與期貨法、金融衍生品交易法、銀行法、證券法、信託法、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契約法等相關的法律實務。
曲峰律師回國後,主要關注並從事金融衍生品法律實務工作。包括中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等金融衍生產品法律實務,銀行間市場場內場外交易。期貨公司法律顧問,期貨法律意見書,期貨交易、結算、強行平倉、交割、倉單質押、套期保值融資、期貨私募、期貨基金等法律實務,期貨業準入與對外開放等。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IB、分級結算等制度,基金及基金專戶理財參與制度。以及期權交易協定、人民幣外匯掉期交易協定,利率掉期交易、ISDA協定、場外交易、銀行間市場協定、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規則設計等法律實務。
曲峰律師自1998年執業以來,有著豐富的實務經驗,擅長對重大法律問題提出準確的意見,更擅長對金融實務中的法律環節提供支持!不僅得到客戶的高度認同,也得到業界的良好評價,多次接受採訪,包括中國經營報、上海證券報、第一財經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東方早報、經濟觀察報、21世紀經濟報導、華夏日報、期貨日報等媒體,應邀就“公司法修訂、信託業信息披露制度立法、中小金融機構破產與撤消立法、A50指數合法性、證券民事賠償、中小股東話語權、會計與審計法律責任、股指期貨、美國金融法案修訂、期貨私募、期貨理財、對沖基金、有限合夥”等專題發表個人意見。還曾作為嘉賓做客上海第一財經頻道“財經郎閒評”欄目。
曲峰律師著有的《中國期貨法律實務》一書,得到了法律出版社的高度認同,並在2010年股指期貨上市之際發行出版,成為填補近二十年來同類書籍中的空白。不僅具有一定的現實性、前瞻性,又能為實踐中專業人士輔以借鑑和幫助。該書內容翔實,理論與實務兼備,從法律的視角解讀了期貨的金融屬性,列舉了相關期貨法律法規和交易規則,是一本比較全面、深入的期貨法律著作,並可作為法律實務指引的工具書。除此以外,還有20多篇評論、學術文章在財經媒體發表。
出版專著及發表文章:
《中國期貨法律實務》專著(法律出版社)
《也談我國期貨創新之CTA基金運作的意義與展望》(載於期貨日報)
《對股指期貨特別結算會員的特別思考——銀行參與股指期貨市場的法律風險解析及政策建議》(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股指期貨時代期貨公司的法律風險研究》(載於期貨日報)
《也談標準化期貨契約的合意屬性》(載於期貨日報)
《淺析金融衍生品場外交易的法律特徵》(載於期貨日報)
《企業破產法講話》(編寫組成員)(法律出版社)
《日益凸顯的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問題》(載於上海律師)
《期貨業國際化新生與障礙》(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淺談後股權分置時代管理層收購的法律規制》(載於中國證券報)
《科龍事件不是個案,市場誠信需律師維權》(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表決、建議、質詢:股東話語權不可或缺》(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小股東維權路在何方?》(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股東有話想說,建議權、質詢權更加重要!》(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中小股東你們提案了嗎》(載於第一財經日報)
《淺談“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瑕疵的法律救濟問題》(載於北大法律信息網)
《淺談股東話語權的訴訟救濟障礙!》
《從“乳品信託”案例——也談信託私募機制的法律風險與發展空間》
《淺析“信託計畫”實務中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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