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定義
它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健康與自由。暴力攻擊有的直接表現為暴力犯罪,如兇殺、傷害、搶劫、爆炸、強姦等行為,均為暴力犯罪。有的則以暴力行為為犯罪手段進行犯罪行為,如綁架勒索,暴力劫持飛機、船艦、汽車等交通工具的犯罪等等。近年來,我國的暴力行為演化為暴力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並出現了團伙犯罪增多,暴力型的反革命破壞活動加劇,作案手段日益兇殘、日趨智慧型化等特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在暴力犯罪中所占比例日益提高;人民內部矛盾激化而形成的兇殺、傷害等暴力犯罪也占有相當比例。因姦情、戀愛、婚姻家庭、鄰里關係、農村爭水爭地等發生的暴力案件不在少數。甚至教師管理學生,家長管教孩子,上級批評下級,軍官管教戰士等等正常行為,都會導致暴力事件的發生。由於暴力行為、暴力案件危害極大,所以一直是我國嚴打的重點對象。
(IT行業)暴力攻擊:黑客使用枚舉的方法,使用運算能力較強的計算機,嘗試每種可能的字元破解密碼,這些字元包括大小寫、數字和通配符等。
構成要素
行政機關嚴重地,明顯地違反法律、損害公民的財產權和基本自由的物質的執行行為。構成暴力行為的要素是: (1) 必須是物質的執行行為。指行政機關的決定開始處於執行狀態或將處於執行狀態。單純的決定,沒有發生實際效果,或者沒有發生實際效果的威脅就不是物質的執行行為。(2) 必須侵害公民的財產權或基本自由,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構成暴力行為。(3)嚴重的違反法律,嚴重的違法行為包括被執行的決定本身違法和被執行的決定本身合法,但執行行為違法。被執行的決定本身違法,必須是行政機關所執行或要執行的決定,沒有任何法律根據,明顯地不能和任何法律規定有聯繫,或者行使根本不屬於行政機關的權力。被執行的決定本身合法,但執行行為違法,一般指採取強制執行的程式和條件違法,如行政機關在不能採取強制執行手段時採用強制執行等。
應對暴力辦法
1.當預知或遇到公共場所有突發暴力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報警,並配合警察。請專業人員來制止、處理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
2.見義勇為時量力而行。生命脆弱,無法重來,所以務必量力而行。
3.面對突發事件,不要圍觀。
4.如果正處在公共場所暴力事件當中無法逃避時,找大型器物遮掩自己或臥倒。一旦有爆炸、有毒氣體等發生時,根據其特性,可以最低限度減少對自己的傷害。
5.切勿激怒暴力事件實施者。
6.心裡不要產生懼怕感,儘量穩定情緒。觀察現場情況,為配合警察救己、救他人做好準備。一旦現場被控制或時機成熟,迅速撤走、遠離現場。
7.經歷事件後,禁忌傳播。這種經歷不是光榮的,所以忌諱宣揚、炫耀。一旦宣揚、炫耀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及傷害。
8.發生暴力恐怖攻擊時,要保持鎮靜,緊急判斷自身位置和逃生方向,第一時間遠離事發場所中心。不要隨大規模人群前進,儘可能選擇多條路徑。並拋棄一切妨礙行動的隨身物品,切忌貪戀財物。也不要逆著人群流動,防止被擠倒、踩踏。
9.無法找到安全的逃生通道時,儘量選擇臨近的店鋪、賓館、洗手間等狹窄封閉空間躲避,利用手邊可作武器的物品抱團抵抗,邊報警邊等待救援。
10.行動不便的老弱婦孺面對迫在眉睫的傷害應就地尋找掩體,避免腹背受敵。利用手邊的行李箱包護住易受傷的要害部位,儘可能拖延時間,以提高生還幾率。
11.當恐怖分子迂迴尋找目標施暴時,傷員或行動不便者不要急於逃離,讓自己成為追殺對象。可就地躲藏或裝死。
12.逃離過程中發現與家人失散的小孩時,儘可能的將其帶至安全區。事後再通過警方尋找其家人父母。
13.到達安全區後,及時檢查是否受傷,就近尋求醫護人員幫助或採取緊急自救措施。並積極向警方提供現場信息,協助警方控制局勢,緝捕兇徒。
以上都是遇到緊急情況時簡單的自救方法,但還是希望暴力恐怖事件就此遠離人民民眾,還人民民眾一個安定團結,和諧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