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農業局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八、綜合法規科工作職責 九、黨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2)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化等農業務產業的地方規章的起草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監督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4)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藍子等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等農村經濟信息。
(5)制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組織重點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重點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服務體系的建設。
(6)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申報認證和綠色食品標誌工作,組織制訂地方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其它產品的技術標準;負責主管農業產品和化肥、農藥等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
(7)主管動植物內外檢疫(不含森林植物內檢)工作和獸醫管理、獸藥的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市內生產農藥品種的登記報審工作;負責漁政管理、漁港監督、漁船檢驗工作;負責屠宰場、市場檢疫工作。
(8)按分工管理農業資源、農村環境保護和能源工作;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場、濕地以及農業生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參與村鎮建設規劃。
(9)主管農業涉外事務和國際經濟、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開拓國際農產品市場。
(10)負責農業機械化行業管理。負責農機監理和實驗鑑定,巨觀指導農牧漁業機械的使用與維修管理以及漁業機械、船舶機械的生產管理。
(11)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及下屬企業改革,監督下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下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繫、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文電、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檔案、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公務接待工作、機關公物管理、領導用車調度、車輛維修管理、機關後勤管理;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衛生管理、安全防火、計畫生育、科技擁軍等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計畫財務科工作職責
編制農牧漁業中長期發展所需經費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各產業間經費的綜合平衡;綜合擬訂農業技術改造計畫;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局屬單位財,監督管理局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對局屬系統各單位財務開支、經營等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市農業項目的申報和實施管理工作。
三、科技教育科工作職責
研究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協調、組織重點科研項目的攻關、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專利和科技經費;組織農業生物基因安全管理和新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農技人員職稱評聘工作、農民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定工作;承擔綠色食品標誌的申報、認證工作;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與管理;負責編髮《景德鎮農情》;指導學會、協會工作。
四、農村能源環保科工作職責
負責農村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和節能工作以及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農村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和農村能源建設的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並負責試點、示範、推廣的組織管理工作。做好省柴灶、節煤爐、沼氣的推廣工作。
五、市場信息科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農業部門信息體系建設;研究農產品流通與國際國內市場信息;負責農業統計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景德鎮市農業信息網》、建設及管理工作;配合組織勞務輸出工作;歸口管理局屬企業及農場;組織協調局屬單位改革、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組織農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研究發展開放型農業;組織協調農產品展示展銷和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對全市農辦企業進行巨觀指導。
六、糧油經作科工作職責
研究提出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措施;負責糧經作物生產調度、農業調研和農業災情的調查匯報工作;對農業生產安全進行指導和監管;負責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標準制訂和組織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負責中低產田改良實驗、示範、推廣和項目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優質糧食產業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
七、蔬菜科(蔬菜辦公室)工作職責
研究提出蔬菜生產、菜籃子供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蔬菜結構調整,提出並組織蔬菜生產的新技術引進、推廣、新材料套用、試點示範及資源保護,指導無公害蔬菜生產,監督蔬菜質量安全。擬訂並監督菜地保護與補償制度的實施,編髮《景德鎮蔬菜》。
八、綜合法規科工作職責
負責綜合性報告、檔案和領導講話的起草;負責重大宣傳的策劃;研究擬定農業有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對全局重要檔案及政策的出台進行把關;承辦農業各產業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中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條款提出審核意見;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工作;組織協調農業行政執法和農資打假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九、黨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局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中央省市重要會議精神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務會務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系統黨員教育,黨的建設,發展新黨員,組織黨員評議,以及局黨委中心組的學習工作;負責新聞宣傳,辦理幹部選任工作;負責老幹部、幹部檔案、扶貧工作;負責工、青、婦、知識分子、統戰工作。
十、紀委(監察室)工作職責
按《黨章》和《行政監察法》開展工作。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決定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廉政、勤政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幹部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協助局黨委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接待民眾來訪,受理民眾舉報,查處違紀案件。

領導分工

局黨委書記、局長:俞永紅
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兼管局人事、財務、審計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占和平
協助局長主持局日常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養殖業和部分企事業單位,具體分管市畜牧獸醫站、市動物檢疫站、市水產管理站、市漁政漁港船舶監督管理站、市水產養殖場、市水產公司,負責指導市農學會工作。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胡巧省
協助局黨委書記分管黨務和老幹部、工會、青年、婦女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計畫、招商引資、農業產業化、農業項目、農業市場信息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安全和部分事業單位,具體分管局黨辦、局市場信息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市良種場;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新谷
協助局長分管農技推廣、農業機械化和部分事業單位,具體分管市農技推廣站、市農機化管理站、市農機監理所、市茶葉科學研究所;
局黨委委員、局紀委書記:馬祥芳
協助局黨委書記分管紀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監察、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和部分事業單位,具體分管局紀委、局監察室、局綜合法規科、市拖拉機站。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朱景潮
協助局長分管糧油經作、農村經營管理、種子管理工作和部分企事業單位,具體分管局糧油經作科、市農村經營管理站、市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市植保站、市種子管理局、市華贛景種子有限責任公司。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舒君
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科技教育、農村能源環保工作工作和部分事業單位,具體分管局科技教育科、局農村能源環保科、市土肥站。
市蔬菜辦公室主任:左國華
協助局長分管蔬菜工作,具體分管市蔬菜辦、局蔬菜科。
局副調研員:汪峙生
協助局長分管人口與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信訪穩定工作,具體分管局辦公室,負責指導市農民體協和市花卉協會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珠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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