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工商局

1、對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制、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11、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二)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原則上與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同。

景德鎮市工商局下轄4個縣(市、區)工商局(珠山區工商局、昌江區工商局、樂平市工商局、浮梁縣工商局),1個派出機構(景德鎮市高新產業開發區工商分局)。市局機關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政研法規科、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5個直屬機構(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外資局、公平交易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直屬局)、6個直屬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培訓中心、個協辦公室、消協辦公室、廣協辦公室)。全市工商系統在職人員430人。市局機關辦公地址位於廣場北路616號。
(一)景德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1、對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制、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
3、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承擔國家工商總局授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4、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5、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6、依法核定廣告經營資格,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7、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各類市場交易行為(包括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的規範化管理與監督;
8、依法組織管理經濟契約,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9、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10、組織管理商標註冊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全省著名商標和全國馳名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11、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原則上與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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