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農業合作化簡史

一、農業合作經濟體制準備階段(1949年——1951年) 二、農業互助合作的形成和發展階段(1952年——1957年) 三、農村人民公社化階段(1958年——1965年)

景寧農業合作化簡史
景寧解放五十九年來,曾撤、並、分三次,1984年6月設立景寧畲族自治縣。全縣土地總面積2924971畝,有畲漢民族41219戶,170682人,耕地面積10.54萬畝,人均0.61畝;林業用地244.01萬畝,人均14.29畝。是個山多田少適宜多種經營的山區。
1949年5月12日,景寧縣解放。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經過剿匪、反霸等政治鬥爭,建立和鞏固人民政權。1951年進行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地主剝削制度,實行互助合作制度。由互助組、初級社到高級社,經濟效益顯著。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又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現在,正在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朝著“全國少數民族縣前十”的目標奮進。
回顧景寧縣農村合作化五十九年來,哪個時期遵循實事求是的路線,按照客觀規律辦事的,農村合作化經濟的成效就顯著;反之,違背客觀規律,脫離山區實際,盲目追求“高、大、公”的,民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就降低,農業經濟隨之下降。認真總結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失誤的教訓,弄清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發展、演變過程,選擇適合景寧現有生產力水平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並逐步深化改革,使其日臻完善,有利於指導今後的景寧農村工作,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綜合景寧農業合作化,大體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一、農業合作經濟體制準備階段(1949年——1951年)
二、農業互助合作的形成和發展階段(1952年——1957年)
三、農村人民公社化階段(1958年——1965年)
四、“文化大革命”中的“農業學大寨”階段(1966年——1978年)
五、農村改革、開放新時期(1979年——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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