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隆靄

普隆靄

普隆靄,亦作普祿鄉,今庫頁島西海岸皮爾沃,原為中國領土,1860年11月14日《中俄北京條約》簽訂後正式割讓予俄羅斯。

又作蒲壟、普隆靄噶珊、普壠噶山等。在今俄羅斯薩哈林島 (庫頁島) 西海岸皮爾沃(也譯為皮利沃)。清屬寧古塔將軍。清朝管轄下的庫頁島居民,各設姓長(哈喇達)、鄉長(噶珊達)分戶管轄。康熙《皇輿全覽圖》上標明庫頁島上有七個“噶山”:東海岸方面為厄里耶、披倫兔、薩衣,西海岸方面為拉喀、特懇、衣堆、蒲壟。後屬三姓副都統。光緒 《吉林通志》 卷17: 海濱東南庫頁島、費雅喀、鄂倫春等部舊設噶珊有 “普隆靄”。清末被俄割占。

公元1616年以後,庫頁島在努爾哈赤所建立的後金政權的管轄之下。據文獻記載:“清太祖遣兵四百收瀕海散各部 ,其島居負險者刳小舟二百往取,庫頁內附,歲貢貂皮,設姓長、鄉長子弟以統之”。清朝建立以後,庫頁島先歸寧古塔副都統管理(在1715年以前) ,後來又劃歸三姓副都統管轄。 庫頁島上的居民每年到黑龍江下游的普隆靄(亦作普祿鄉)向清朝政府交納貂皮。

清王朝在今黑龍江下游與薩哈林島(庫頁島)實行“賞烏林”制度,該制度在政治上明確了三姓地區等邊疆少數民族與清廷的隸屬關係,給他們在經濟上帶來了實惠,因而受到赫哲、費雅喀等少數民族的歡迎,寧古塔一直代表清廷收取當地少數民族的毛皮納貢並行使封賞。清朝官員在執行“賞烏林”制度時,會在黑龍江沿岸搭建木城,作為納貢、封賞與民族間互市的場所,這在中國和日本的史料中均有翔實記載。清末學者曹廷傑所著的《東北邊防輯要》中說:“貢貂諸部先皆親赴寧古塔,後設三姓副都統即赴三姓城,惟庫葉島遠在海中,不能時至,每年遣官至距寧古塔三千里之普祿鄉收貢頒賜,普祿鄉即普隆靄噶珊,亦作普壠噶山,今混同江南岸俄人村鎮伯力下八百餘里,地名木城,有木城遺蹟……”

註:三姓城,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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