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要職責:(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遊管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全市旅遊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落實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產業和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二)組織全市的旅遊宣傳促銷工作,開發國際、國內旅遊客源市場,指導旅遊產品開發、銷售工作。
(三)組織全市的旅遊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協調製定全市各類旅遊服務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對旅遊從業人員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四)組織全市的旅遊資源普查和旅遊項目建設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對縣級旅遊發展規劃和旅遊景區、景點、景點開發規划進行評審和管理。
(五)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及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