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和意義
時滯是時間滯後的簡稱。貨幣時滯是指貨幣行動與其效果之間的時間距離,即從貨幣供應量增加到物價普遍提高有一個較長時間的傳導過程,弗里德曼認為:因個人經過相當時間才擴散其調整,其資產負債表的調整是非常緩慢的。初期貨幣行動所產生的影響因而須經相當長久的時間才會達到全部資產。支出的影響也將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會擴散。正因為調整、傳導、涉及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故採取貨幣行動後必然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發生真實效果,這就是時滯效應。時滯效應的特點不僅表現為行動與效果之間存在時間差距,而且表現為傳導過程中初始效果與最終真實效果之間存在差異。弗里德曼經過大量的實證研究認為,貨幣增長率的變化平均需要6-9年月後才能引起名義收入增長率的變化,再過6-9個月價格才會受到影響,因此,從貨幣增長率變化到物價變化一般有12-18個月的時滯。
弗里德曼認為,時滯效應對於貨幣理論與政策有重要意義。對於預期理論來說,由於時滯的存在,使人們以現有知識為基礎的預測產生相當大的誤差。因此,人們的預期只能是適應性的,隨著不斷變化的情況調整自己的預期和行為。對於貨幣政策來說,由於時滯的存在,它經常導致對貨幣政策效果的錯誤解說,也往往導致貨幣政策的錯誤決定。因為貨幣變動的作用並沒有同時發生,貨幣政策就被認為是無效的。
觀點
弗里德曼認為,由於沒有認識到貨幣政策的時滯效應而產生了種種誤解。弗里德曼以時滯效應為武器,堅決反對凱恩斯學派“逆經濟風向行事”的反循環政策,他認為,貨幣當局沒有認清其行動對經濟活動發生影響的時間差距,便根據今天的情勢去決定他們的行動,而他們的行動卻是影響6個月、9個月、12個月或15個月以後的社會經濟行為。例如,當前的衰退是為制止前一個通貨膨脹而採取緊縮性貨幣行動後,正在傳導的中間過程或初始效果,如果針對當前的衰退而採取擴張性政策,必然迴避了通貨膨脹。因此,由於存在政策效果的時滯,其結果常使為反循環目的而採取的行動轉變為額外的、不必要的紛擾。認識並正確理解時滯效應的政策性,就應該制定一個長期穩定的、連續一致的貨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