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諡號研究

春秋左傳諡號研究

《春秋左傳諡號研究》是四川大學出版社於201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董常保。

內容簡介

本書以《春秋》和《左傳》喪禮中的諡號為研究對象,以文獻為基礎,通過歸類、對比、闡釋、分析等方法,力圖梳理、探究出《春秋》和《左傳》所載諡號的禮制、體例、書法等。

作者簡介

董常保,男,漢族,山西省寧武縣人。阿壩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中文系教授、碩士。

1997年畢業於呂梁高專(呂梁學院),2005年畢業於西南民族大學,曾為中學教師。 董常保副教授從事古代文學和中國文化的教學與科研,參研教育部人文社會課題“羌族碑刻文獻整理與研究”,主持在研四川省教育廳資助科研項目“《左傳》諡號研究”、四川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地方文化資源保護與開發研究中心資助科研項目“羌族喪葬文化研究”兩項省廳級課題,完成兩項省廳級專項課題和一項校級重點課題。曾被聘為“寧武舊志集成”和“寧武石刻大全”主編和副主編,現為“寧武縣誌”(續修)特邀編審。

在《語文研究》、《西南民族大學學報》、《紅樓夢學刊》、《南昌大學學報》、《吉首大學學報》、《文藝評論》、《文物世界》等國家級核心期刊以及各類省級期刊發表專業論文近30篇。 出版《春秋左傳諡號研究》 ( 獨著)、《寧武府志注》(獨注)、光緒《神池縣誌》校注、《寧武舊志集成》(主編、獨校)和《三晉石刻大全·忻州市寧武縣卷》(副主編)四部專著。

目錄

第一章 春秋賜謚禮制及相關問題
第一節 春秋賜謚禮制
一、請謚
二、議謚
三、賜謚
第二節 春秋謚制相關問題
一、誄、諡文體辨正
二、“諸侯以字為謚”辨
三、“生稱謚”辨
第二章 《春秋》所書諡號體例
第一節 《春秋》得謚人物數量統計
第二節 《春秋》書周天子諡號體例
一、符合七月葬制則不書周天子葬謚
二、魯君違背親奔會葬的禮制則書周天子諡號
三、赴禮不備則崩和葬後舉謚皆不載
第三節 《春秋》所載諸侯諡號體例
一、內魯和諱魯
二、同盟則書
三、不書葬,不成喪也
四、吳楚不書,夷狄滅國不書
第四節 《春秋》所書女性諡號體例
一、《春秋》書魯國女性諡號體例
二、諸侯夫人不書諡號
第三章 《左傳》所載諡號筆法
第一節 釋《春秋》諡號
一、釋葬謚
二、釋卒謚
三、略而不釋
第二節 《左傳》所載男性諡號筆法
一、“立”、“即位”書諡號
二、“君子曰”書諡號
三、“初”書諡號
第三節 《左傳》所載女性諡號筆法
一、女性諡號的數量及特點
二、女性諡號入傳特點
第四章 卿大夫諡號
第一節 卿大夫諡號統計及特點
第二節 王室卿大夫諡號
一、政歸王室,賜謚以功
二、王室內爭,卿族興起
三、卿族爭政,政歸單、劉
第三節 魯國卿大夫諡號
一、臧氏卿族,謚族中的常青樹
二、魯國三桓,漸成謚族
三、驅逐他族,三桓獨霸謚壇
第四節 齊國卿大夫諡號
一、齊桓之後,謚族形成
二、打壓國、高,卿族沉浮
三、排斥卿族,陳氏獨大
第五節 晉國卿大夫諡號
一、晉文之前,賜謚惟德
二、晉文稱霸,謚族形成
三、卿族爭權,謚歸四家
第六節 衛國卿大夫諡號
一、衛國動盪,謚族興起
二、舊族衰亡,新族漸興
三、卿族衰亡,南氏獨秀
第五章 謚者,行之跡
第一節 簡、文
一、“簡”謚
二、“文”謚
第二節 武、共、定、襄
一、“武”謚
二、“恭(共)”謚
三、“定”謚
四、“襄”謚
第三節 僖、獻、懿、孝、康、成
一、“僖”謚
二、“獻”謚
三、“懿”、“孝”、“康”謚
四、“成”謚
第四節 穆、頃、昭、平、景
一、“穆”謚’
二、“頃”、“昭”謚
三、“平”、“景”謚
第五節 桓、惠、元、莊、懷、敬
一、“桓”、“惠”、“元”謚
二、“莊”謚
三、“懷”、“敬”謚
第六節 戴、靈、殤、隱、悼、閔、哀
一、“戴”、“靈”、“殤”、“隱”謚
二、“悼”、“閔”、“哀”謚
第七節 宣、聲、厲
一、“宣”謚
二、“聲”謚
三、“厲”謚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試讀

楊宗紅:還原《春秋》《左傳》諡號的原貌——評董常保《〈春秋〉〈左傳〉諡號研究》(節選)

自《春秋》《左傳》問世以來,研究之作便汗牛充棟,但研究其諡號者卻屈指可數。
清代之前主要有顧棟高的《春秋大事表·春秋凶禮表》和陳延齡《春秋諡法表》,其餘對諡號的論述散見於對經傳的闡釋中。
近幾十年來,諡號諡法研究逐漸受到學術界的重視,或研究諡法起源,或探討“生稱謚”問題,或論述諡號文化,但針對《春秋》《左傳》的著述較少。專著類有汪受寬《諡法研究》,以巨觀視角研究歷代諡法,涉及《左傳》諡法的僅有部分章節;論文類主要有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附錄《周代諡法》、楊希枚《論久被忽略的左傳諸侯以字為謚之制》、師寧《論生稱謚及諡法起源問題》、楊希枚《論周初諸王之生稱謚》、董芬芬《春秋時代的謚制與誄文》、閆麗《左傳人物稱謂中“謚”的社會意義》等。
總體而言,諡法諡號研究較弱,學術成果較少且不夠深入,有分量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諡法起源及諡號文化內涵方面,在諸多的研究中,聚焦於《春秋》、《左傳》者甚少。
鑒於此,董常保副教授長期專研《春秋》、《左傳》諡法,留心鉤稽梳理,潛心揆理,歷時七年,終於完成專著《春秋左傳諡號研究》(四川大學出版社2013年4月出版,以下簡稱董著)從學術角度看,既豐富了《春秋》學與《左傳》學研究的領域,亦填補該項領域研究的空白。
諡號屬喪葬禮儀文化範疇,是古代禮義教化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尊者及相關禮官為已逝貴族擬定諡號的具體禮製程序。《春秋》一書嚴守禮制,遵循“尊尊”原則,用大量篇幅、統一的體例記載了周天子、諸侯的葬後舉謚,力圖通過善惡褒貶之義以挽救“禮崩樂壞”的世風,維護國家的政治統治。 董著尊重《春秋》的“尊尊”原則,採取總分結構。“諡號研究”共分五章,結構為“總—分—總”。
第一章總體介紹春秋禮制及相關問題;第二章探究《春秋》所書周天子及其王室和列國諸侯的諡號體例;第三章探究《左傳》闡釋《春秋》的諡號特點,第四章專論卿大夫諡號;第五章總體考論得謚者行跡之關係。
董著的顯著特色是以“禮”統領全著。這點在章節結構上有所體現,如第二章探究《春秋》所書周天子及王室諡號體例,先天子,然後列國諸侯,最後為女性貴族。第三章探究《左傳》諡號特點,在論述《左傳》解釋《春秋》諡號後,先男性諡號,再女性諡號,而在第四章專論卿大夫諡號。
在具體分析中,作者也緊扣“禮”。《春秋》《左傳》人物紛繁,等級各異,即便是同一等級之人,有謚者,也有無謚者。董著指出,二書遵循尊尊原則、內魯原則、外諸侯原則,因此《春秋》所書各貴族諡號的一致性。同時又指出,還有一些人物沒有諡號,如《春秋》經中共載有十二位天子。其中書葬謚者僅桓、襄、匡、簡和景五位,而其餘七位則不載,這與上述諡號原則不符。對此,作者也做了解釋,即《春秋》“志崩志葬”原則。桓、襄、匡、簡和景均“志崩志葬”,故有諡號,而其他七位天子或崩葬皆無載,或載崩無葬。至於王室卿大夫,一般遵循“外大夫不書葬”,《春秋》僅載有“葬劉文公”一條,是因為劉卷於定公三年以天子三公身份主持召陵會盟,魯人視為盟主,這便是“錄我主”,故破例書之。
《春秋》在具體的葬謚書寫體例中,還有以下原則,一是符合七月葬制則不書周天子葬謚,二是魯君違背親奔會葬的禮制則書周天子諡號,三是赴禮不備則崩和葬後舉謚皆不載。 這樣做,既依照《春秋》《左傳》本身的隆“禮”原則,是對經典的尊重,又使論文結構嚴密,條理清晰。清代學者戴震曾說,“學者當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不為一時之名,亦不期後世之名。” 這句話能很好概括董著所體現的作者的治學精神。
言必有據,材料豐贍,論述透徹是董著突出的特點。作者在後記這樣說道: 在通讀研修《春秋左傳注》的基礎上,首先是廣搜材料,把《春秋》 和《左傳》中有卒(崩、薨、卒)有葬後舉謚和有卒無葬謚的人物,儘可能的全部收集,並以列表的形式梳理出來;其次是分析材料,通過列表的方式,逐一比照,發現其異同之處,加以標註;再次對其間難解之處,廣泛閱讀相關書籍,汲取並借鑑前人的研究成果,並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最後待到相關問題逐漸由模糊漸趨清晰,再經過不斷的否定與再否定,修改之後的再修改,探索之後的再探索,前後歷時近七年而最終結集。
為了清晰直觀探究《春秋》《左傳》的謚體例,董著用統計學的方法,對這兩部經典中得諡號及未得諡號的人物進行統計。論著一共有七個表格,分別是“春秋得謚人物表(113人)”,“《春秋》諸侯無諡號表(66人)”,“三傳闡釋天子書葬謚異同”,“《春秋》載魯君諡號表”,“吳楚國君載卒表”,“《左傳》所在女性諡號表(32人)”,“《左傳》卿大夫諡號表”等。《春秋》、《左傳》人物繁多,諡號體例不一,由於將其置於春秋文化語境中來論述,嚴格依照《春秋》《左傳》所記載的史實,考察二書諡號背後的禮儀規範。論著分析人物諡號時,不停留在詞語的解釋及諡號的表面,而是將其放到書所記載的史實中去考察,力求還原其原貌。
諡號作為一種禮儀文化,涉及到政治、軍事、外交、禮制、女性地位等,還涉及到二書“善善惡惡”的價值觀。《春秋》、《左傳》得謚人物數量龐大且非常複雜,為了做到“全、清、準”,避免出現以偏概全。作者以統計方法為手段,通過梳理出《春秋》、《左傳》各國人物諡號概況,歸納諸侯各國諡號諡法的特點、規律和寬嚴程度。結合歷史,探究得謚人物是否與其生平相符及體現出來的政治關係,比較春秋時諡號所體現出來的價值取向和是非標準,從諡號與生前事跡不符的人物出發探究諡號的失謚問題,從得謚人物比例出發研究該時代婦女和男子在社會和政治地位及得謚標準、道德褒貶和與傳統認識的差異等。
正是著眼於歷史事實,著眼於宏大的歷史文化背景,所以本書對一系列富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了獨到見解。如《春秋》書諸侯葬後舉謚似乎無一定體例,“三傳”對此各有闡釋。作者以《左傳》文獻為依據,結合春秋三傳,通過對其歸類整理、梳理、考析,剔除其不合理之處,認為《春秋》書與不書諸侯葬謚有其獨特的書法體例,即以內魯和同盟為前提,國君之是否禮葬為書同盟諸侯的標準,而吳楚僭越、夷狄和滅國則不論同盟與否均不書。這種論斷,既符合春秋重“禮”的史實,也合理解釋了《春秋》諡號體例不一的問題。 董著繼承前賢成果,但不盲從。
如:第一章第二節專門探討了在學術界多有分歧的關於春秋賜謚禮制中的相關問題,如誄、諡文體及其在謚禮中的功用,是否有“以字為謚”,以及“生稱謚”等。學者往往將誄、謚兩種不同的文體混淆,董著通過對《春秋》、《左傳》二書文獻的詳細分析,指出誄和謚是周代貴族喪葬禮儀上兩種不同體裁的套用文。誄文哀淒,諡文寫實;誄文道志,諡文表德;誄文尊卑等級嚴格,不能違背“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的喪禮規制,至高尊貴的周天子,再為更尊貴者為其誄,故臣子只能稱天而誄。周天子的諡號亦由大臣稱天命而作。此外,誄、謚宣讀者不同,大史讀誄,大師讀謚。
對學界關於“諸侯以字為謚”的觀點,作者也認為此說不成立。《左傳·隱公八年》曰:“無駭卒,羽父請謚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謚,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為展氏。”作者從春秋時期的賜謚和賜氏禮制,古代文獻記載及這句話的層次結構出發,得出“謚”當為“氏”的誤寫。
作者對學界“生稱謚”的觀點也進行了反駁。王國維、郭沫若認為歷史上存在“生稱謚”乃是根據西周青銅銘文,但據“事死如事生”的觀念,墓葬中出現的青銅器都是陪葬器物,是隨死者靈柩同時下葬的。只因這些銘文鑄作於‘生稱謚’者謝世之後,才得以用其諡號追述前朝舊事。……那種認為西周王號為生稱而非死謚的看法可能是不符合歷史實際的。” 作者考究整部《春秋》,無一例是“生稱謚”,所謂“生稱謚”來源於《左傳》,即史籍出現所謂“生稱謚”,“此皆後人追為之辭也”。 因為《左傳》成書時間大約在“離魯哀公末年約六十多年到八十年”, 為魯國後世史官對歷代所存史料的蒐集和整理,當其成書時,書中出現的已逝貴族均諱稱其名而代之以諡號,即“稱謚若字”。因此在記載這些已故貴族的歷史時,大多取其諡號以“尊名”。且《左傳》字數是《春秋》的十倍之多,記載內容紛繁翔實,出現人物眾多,如果不以諡號加以區別的話,會發生人名混淆。這些對舊說的探究與修正,極富啟發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