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至唐代之前的藥酒及滋補酒
採用酒煎煮法和酒浸漬法起碼始於漢代。約在漢代成書的《神農本草經》中有如下一段論述:"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用酒浸漬,一方面可使藥材中的一些藥用成分的溶解度提高,另一方面,酒行藥勢,療效也可提高。漢代名醫張仲景的《金匱要略》一書中,就有多例浸漬法和煎煮法的實例。如"鱉甲煎丸方",以鱉甲等二十多味藥為末,取煅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盡一半,著鱉甲於中,煮令泛爛如膠漆,絞取汁,內諸藥,煎為丸。還有一例"紅藍花酒方",也是用酒煎煮藥物後供飲用。
產品概念
自古以來,中國飲酒文化就有藥酒和白酒的分野,但藥酒養生不好喝,白酒好喝不養生。傳統的滋補保健酒多通過白酒浸泡中草藥,製成藥酒如五加皮酒、虎骨酒、人參、鹿茸酒、鹿鞭酒、枸杞酒、鹿龜酒等。也有一些露酒在制曲或釀酒原料中加入百味中藥,混合發酵。
不含有任何激素和其它化學成分,沒有依賴性,
無任何副作用。鹿鞭酒是壯陽產品的首選。長期飲用能改善性功效障礙,抗疲勞,延年益壽。(功能酒)
配料
鹿鞭提取液,雄蠶蛾提取液,枸杞汁,蜂蜜,純淨水,純糧酒等標準
本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國家對保健酒等保健功能食品制定相關強制性標準,保健酒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具體的相關標準主要有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GB13432-1992《特殊營養食品標籤》、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