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上元節

明上元節

明上元節:上元節也指的就是我們當下每年正月十五過的元宵節,也稱燈節。古代宮中及民間都以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或元宵節、燈節。

明上元節簡介

古代宮中及民間都以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元宵節、燈節。是日觀燈夜遊的習俗很早就已存在。有始自漢代說,然而古文獻有明確記載的是在7世紀初開始的唐代。唐景龍四年(710年)正月“丙寅夜,帝與皇后微行觀燈”。是夜放宮女數千人觀燈。次日又微行觀燈。當時認為上元夜天神下降,故從正月十四至十六日3夜均放燈,後增至5夜。到10至13世紀的宋代,元宵節不僅燈火輝煌,且有歌舞百戲填充街巷,“樂聲嘈雜十餘里”。元宵節吃應節食品“元宵”(當時稱圓子)的習俗也早已出現。

風俗

明代仍沿舊習,宮中元宵節前後放假3天,並賜文武群臣及耆老宴,午門置鰲山燈,聽人縱觀,表示與民同樂。大臣們可奉父母來觀燈,皇帝並予賞賚。永樂年間一次燈山起火,有不及躲避而死者,帝甚惋惜,以後未再舉行,但放假、賜宴如故。《明宮史》載,正月十五日上元,內臣宮眷,皆穿燈景補子、服蟒衣。燈市十六日更盛,天下繁華鹹萃於此,勛戚內眷登樓玩看,了不畏人。
據晚明人記載,自明初始,“上元十夜燈”,正月初八始至十七日罷。北京的燈市在東安門外迤北(今燈市口一帶)。做燈者,皆各持所有,到燈市出售。“燈之名不一,價有值千金者。”是時四方商賈雲集,珠石奇巧,羅綺綢緞,古今異物畢至。更有技藝百戲,於市上演出,觀者男婦交錯,挨肩擦背,熱鬧非凡。鄉村人則扎秫稭作棚,周懸雜燈,門逕曲折,長三四里,入游者一時迷不能出,謂之“黃河九曲燈”。有的家人,以小杯子108個盛油夜燈之,遍置井灶門戶各處,聚如螢,散如星,頗有趣味。夜間並放煙花炮竹,有響炮、起火、三級浪、地老鼠、花盆、花筒等多達數百種。有的煙火則架高一丈,盒分五層,各處燃放,通宵不盡。此外尚有走橋、摸釘以祛百病等習俗。正陽、宣武、崇文各門皆不閉,任民往來,校尉巡守,通宵達旦,其盛況亦不亞於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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