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單位名稱:昆明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地 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8號樓304室

管轄區域

昆明市

主要職責

一、根據職業教育法和全市職業培訓規劃,組織指導社會力量依照相關政策開展包括復轉退伍軍人培訓、學徒及在職人員培訓、農村成人技術培訓、高技能人才及出國人員培訓、以及其他職業性培訓;按照國家職業分類和等級標準開展職業培訓的教學教研活動,引導和推動我市職業培訓走向規範性、標準化和高質量;調查、收集、統計、發布職業培訓市場信息;促進職業培訓發展和創新。

二、收主管部門委託對昆明市申辦職業培訓的機構或個人進行辦學資質條件的初審。對已批准的社會辦職業培訓機構實施量化管理和督導。

三、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和技能等級要求,組織編寫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參考資料。規範、管理、督促檢查全市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職業培訓。

四、收集統計分析全市職業培訓相關數據,為市政府和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及時掌握全市勞動者素質的動態提供依據。

五、根據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和需求,擬訂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引進國內外先進的的實訓設備和技術,建設並管理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指導各大專院校、企業及行業協會建立我市各專業實訓基地。

七、組織、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考的報名培訓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的申報、審核與證件發放和檔案管理工作。

九、開展持證上崗宣傳,與相關部門加大對全市持職業資格證書情況的檢查力度,推進持證上崗工作。

十、加強全市職業培訓工作的信息化進程,建設和管理高技能人才及技能型 及資料庫,為社會提供高效便捷的職業培訓服務。做好人才需求預測及培訓指導服務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勞動技能競賽活動。為行業企業、地區內技能人才表彰、技能競賽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組織行業、企業開展職業培訓工作,並對其進行政策、法規諮詢服務。

十二、組織優秀人才、緊缺人才參加國際交流和技術培訓,學習已開發國家的新技術及先進培訓經驗。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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