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陝西省旬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保證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效實施。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1、擬定本縣人員出境就業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職能劃歸縣經濟貿易局。
2、目標責任考核職能劃歸縣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3、將工資基金管理職能劃歸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新增的職責
增加農民工工作、農村社會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和企業軍轉幹部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縣人才隊伍建設職責。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建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規模適度的人才隊伍。
2、加強統籌全縣城鄉就業職責。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擴大就業,實現充分就業目標。
3、加強全縣社會保障建設職責。建立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和網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城鄉社會保障水平。
4、加強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5、加強勞動監察執法職責。強化農民工工作,健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職能,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四)轉變的職能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績效工資制度。
2、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指標管理轉變為結構比例管理。
3、企業工資制度由總額調控轉變為工資指導線制度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4、企業用工由勞動契約鑑證制度轉變為勞動用工備案制度。
5、不再核發《再就業優惠證》,統一實行失業登記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訂和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以及相關人員安置政策;負責全縣政府機關科級以下非領導職務設定、比例限額的審批和監督實施工作;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領導幹部提請任免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三)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準入制度、監管辦法和人力資源流動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會同相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和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擬訂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及技師評聘工作。
(五)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辦法、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制度;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亡待遇;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幹部檔案。
(六)負責全縣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來旬工作的外國專家、留學人員和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人事代理服務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擬訂並落實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協調指導二次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實施國家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編制6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組織承辦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要保密和文書檔案、印章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民眾信訪批件的督辦落實;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任免、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及直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機關和安排指導局屬單位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人口與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車輛調度管理、接待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綜合協調和組織管理;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建設、“旬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宣傳報導、信息報送等工作;承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和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協調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各項中心工作任務落實。
(二)社保股(編制3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組織擬定全縣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縣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各項補充保險工作,擬定各項社會保險管理政策及基金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各項社會保險的經辦工作;負責全縣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資格核審工作;負責社會保障綜合統計以及各項社會保險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各鎮社會保障服務站業務管理和協調工作;承擔縣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股(編制5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國家人事人才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全縣人事人才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才隊伍建設、人才資源規劃工作,指導全縣人才流動、人才開發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依照《公務員法》,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工作,承辦新進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下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機關公務員、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缺編事業單位人員招錄、選拔工作,組織實施人才隊伍建設工程;配合相關部門協調安置轉業軍官及隨調家屬,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民政部門做好退伍城鎮義務兵、轉業士官安置工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幫扶解困工作;辦理縣政府依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依照縣政府行政任免辦法,辦理提請縣政府任免人員的有關事項;負責縣政府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數設定管理;負責縣政府各部門股級幹部職務任免備案;負責全縣行政獎勵的綜合管理;承辦縣政府表彰獎勵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擬定全縣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政策,核定全縣事業單位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和崗位;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職員的考核、任免、培訓、獎懲、辭職、辭退等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稱資格證書管理;負責職稱評審組織機構的建立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組織、審批、報批工作,承擔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繼續教育基地管理,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事業、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幹部(公務員)信息管理及統計年報工作。

(四)工資福利退管股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退休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及傷殘、死亡待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辦法以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管理政策;負責全縣企業職工退休人員資格認定及退休審批;負責企業特殊工種的認定;建立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審核全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變更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審批工作,負責審批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遺屬待遇;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全縣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工作,並承擔有關改革政策的研究擬訂;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亡)認定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高級專家提高退休費比例及延緩退休年齡的審核工作;組織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工資福利和退休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離退休人員年報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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