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874年(明治7年)1月15日:東京警視廳創立
1931年(昭和6年):警視廳廳舍竣工
1948年(昭和23年)5月25日:警視廳預備隊創立
1954年(昭和29年)7月1日:警察法之制定與統合(現在之體制)
1957年(昭和32年)4月1日:預備隊改名機動隊
1980年(昭和55年):警視廳本部廳舍竣工
1994年(平成6年)4月1日:新式警察制服開始使用
2000年(平成12年)4月:警視廳成立核生化搜查隊
2002年(平成14年):全國警務人員更換新型警察手帳,其參考了美國FBI的設計
2007年(平成19年):巡邏警車車身上加注 "POLICE" 英文字樣。隨後,地域課、交通機動隊和新購的警車亦會加注。
規模
警視廳管轄東京都全境,其職員人數和預算額都是全日本警察組織中最大規模的。
職員人數警察官:42881人(2007年(平成19年)1月1日)
事務及技術人員:2,841人(同上)
組織
警視廳本廳內、在警視總監、警視廳副總監(1人)之監理下、設有9個部門及分課。
總務部企劃課-東京都公安委員會室、警視總監秘書室、犯罪被害者支援室、廳舍管理室
文書課-情報公開中心
情報管理課
廣報課-廣報中心、警察音樂隊
會計課-會計監查室、遺失物中心
用度課
裝備課-裝備開發運用中心、通信管理運用中心
施設課
留置管理課
健康管理本部
人事第一課
人事第二課-採用中心
訟務課
給與課
厚生課-職員相談室
教養課-柔道指導室、劍道指導室、逮捕術指導室、射擊指導室、翻譯中心
交通總務課-交通安全指導所
都市交通對策課
交通執行課-白摩托訓練所・交通管制中心
交通捜查課-交通反則通告所
交通規制課
交通管制課
運轉免許本部
運轉免許試驗場(府中、鮫洲、江東)
交通機動隊(10隊)
騎馬隊(第三方面交通機動隊所屬)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隊
1、警備第一課
⑴特殊急襲部隊(Special Assault Team,通稱 "SAT",負責反恐和人質拯救的精銳部隊,現編制有3隊)
⑵第1機動隊1st Mobile Unit (千代田區)
①儀仗隊
②爆發物處理班
③銃器對策部隊
⑶第2機動隊2nd Mobile Unit (墨田區)
①水難救助隊
②爆發物處理班
⑷第3機動隊3rd Mobile Unit (目黑區)
①銃器對策部隊
②爆發物處理班
⑸第4機動隊4th Mobile Unit (立川市)
①治安警備部隊
⑹第5機動隊5th Mobile Unit (新宿區市谷本村)
⑺第6機動隊6th Mobile Unit (品川區)
①銃器對策部隊
②爆發物處理班
⑻第7機動隊7th Mobile Unit (調布市)
①山嶽搜救隊Mountain Ranger Units -- 負責處理山區搜救和高角度建築物拯救工作
②水難救助隊Water Rescue Unit
⑼第8機動隊8th Mobile Unit (新宿區)
⑽第9機動隊9th Mobile Unit (江東區)
①水難救助隊Water Rescue Unit
②銃器對策部隊
⑾特科車輛隊(Special Vehicle Units)
①爆發物處理班
2、警備第二課
⑴警犬部隊
3、災害對策課
⑴機動救助隊Mobile Rescue Units
⑵災害對策部隊Disaster Response Units
⑶災害重機部隊
4、警衛課(皇族之警護,皇居、東宮御所周圍之警備 ※皇居・東宮御所內之警備與皇族之警護由皇宮警察本部擔當)
⑴管理系: 負責課內庶務工作 第1系: 天皇和皇后的保護
⑵第2系: 皇太子的保護
⑶第3系: 其他皇族成員的保護
5、警護課(Security Police,通稱 "SP",要人保護組)
⑴管理系: 負責課內庶務工作
⑵總理大臣官邸警備隊
⑶第1系: 專責保護首相
⑷第2系: 專責保護日本各位內閣大臣和參、眾兩議院議長
⑸第3系: 專責保護海外政要人物、各駐日大使等
⑹第4系: 專責保護東京都知事、前首相,以及其他特別保護行動的機動警備隊
1、地域總務課
⑴庶務系
⑵地域企劃系
⑶地域對策系
⑷地域活動系
⑸機動警衛系
⑹游擊特別警衛隊
2、地域指導課
⑴實務指導第1系-第2系
⑵搜查指導第1系-第2系
⑶交通指導系
⑷指令計畫第1系-第2系
⑸指令第1系-第6系
⑹通信指令本部-本部通信指令中心・多摩通信指令中心
⑺警視廳航空隊
⑻鐵道警察隊 Railway Police Force
⑼自動車警衛隊Mobile Patrol Force(共4中隊)
1、公安總務課
2、公安第一課
3、公安第二課
4、公安第三課
5、公安第四課
6、外事第一課
7、外事第二課
8、外事第三課
9、公安機動捜查隊
⑴NBC恐怖活動捜查隊
1、刑事總務課-犯罪捜查支援室
2、捜查一課1st Division:專責偵查嚴重案件,包括涉及殺人、搶劫、強姦、綁架或縱火等罪行
⑴特殊犯捜查1~4系(特殊捜查班SIT)
3、捜查二課2nd Division:專責偵查智慧型罪案,例如詐欺、背信、非法侵占等商業罪行,以及公職人員的濫用職權和選舉舞弊案件
⑴財務解析中心
4、捜查三課3rd Division:專責偵查盜竊案件
5、捜查四課4th Division:專責偵查涉及暴力團體和有組織犯罪的案件
6、捜查共助課(指名手配犯等)
7、鑑識課
8、科學捜查研究所
9、機動捜查隊(3隊)
1、生活安全總務課-生活安全相談中心・跟蹤狂對策室
2、生活經濟課-金融犯罪對策室
3、生活環境課
4、保全課
5、少年育成課-少年中心
6、少年事件課
7、生活安全特別捜查隊
8、高科技犯罪對策總合中心
1、組織犯罪對策總務課-毒品對策室
2、組織犯罪對策第一課-非法居留對策室
3、組織犯罪對策第二課
4、組織犯罪對策第三課
5、組織犯罪對策第四課
6、組織犯罪對策第五課
7、組織犯罪特別捜查隊
主要裝備(截至2007年(平成19年)1月1日)
機車 951輛
巡邏車 1,401輛直升機 14架水上警備艇 26艘
馬 15匹
警犬 36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