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組織

日本警察組織是國家警察行政機關,在日本內閣總理大臣直接管轄下,設定了國家公安委員會(委員長是國務大臣,委員共有5人),然後在國家公安委員會的管理下(制定大綱方針,履行監督職能),設立警察廳。

國家警察機關

警察廳為應對大範圍、有組織的犯罪活動,在關於警察現狀、犯罪鑑識、犯罪統計等事務方面,對各都道府縣的警察履行指揮監督職能。

警察廳內設有內部部局和3個附屬機關,內部部局由警察廳官房長官和5局、2部組成。另外,作為地方機關,還設有7個管區警察局和2個警察通信部。。

都道府縣組織

各都道府縣,都設有各自的公安委員會,統一管理警察

各都道府縣,除警察本部(東京都稱為警視廳)外,還設有多個警察署。而駐在所(類似於中國的派出所)和交番(多半只是一間小屋子,數量極眾)則是警察署的下級機構。

警視廳最高長官稱為警視總監,道府縣警察本部的最高長官稱為警察本部長,統一管理警察本部的所有事務。

警視廳

經常在日本推理小說里聽到“警視廳搜查一課”這樣的詞,現在我們知道,只有東京都的警察本部才被稱為警視廳,地位特殊。它直接受管於東京都公安委員會,由八個部(生活安全部、刑事部、公安部、地域部、警備部、交通部、警務部、總務部)和警察學校組成。

此外,作為戰鬥在第一線的組織--警察署,共有101個,24小時全天候應對各類事務,保障都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等級

關於警察的國家公務員等級一覽:越往右級別越高

普通警察並不是國家公務員,通過考試可成為:

巡查--巡查部長--警部補--警部--警視--警視正--警視長--警視監--警視總監

再往上,就要進中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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