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1. 中國大陸居民赴日需提前辦妥日本簽證。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人員必須通過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辦理,其他申請人的簽證手續均需通過日方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申請。
2. 公費留學生和在中國長期居留的日本人的中國籍配偶申請簽證,可直接與日本駐中國大使館領事部簽證處聯繫。
3. 申辦赴日簽證根據目的不同,申辦簽證的程式相應會有所變化。但不管赴日目的如何,申辦日本簽證首先要求在日本有邀請單位(人)或在中國國內有組團單位。如果中國國內有組團單位,須嚴格按照組團單位的要求辦理。
4. 簽證申請實行按領區辦證原則,申請者須與負責本地區相關使領館聯繫申簽事宜。
申請流程
1. 簽證申請者確定赴日目的並擬定行程計畫。
2. 登入日本駐華使領館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申請信息和簽證所需材料,下載簽證申請表。
3. 選擇代理機構辦理簽證申請,準備簽證材料,繳納簽證費和簽證服務費。
4. 等候簽證申請審核或補充資料。
5. 領取簽證。拿到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使領館聯繫。
簽證材料
1. 團體與個人觀光旅行簽證
1) 簽證是發給以觀光旅遊為目的申請人,除觀光旅遊以外的短期訪問目的都不屬於此類簽證頒發範圍。
2) 團體觀光旅行:人數在5名—49人以下為團體,赴日行程15天以內。
3) 個人觀光旅行:日方對人數更少的中國遊客可發放個人旅遊簽證。與團隊觀光不同的是中日雙方旅行社均不需要派領隊和導遊。
4) 中國公民如需申請此類簽證,需通過日本駐華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授權的中國各旅行社進行申請。有關簽證手續,由各指定旅行社代為申請。
2. 短期商務簽證
1) 簽證申請表(網上下載,也可在視窗領取).
2) 白底照片(長4.5cm、寬3.5~4.5cm)1張.
3) 護照.
4) 暫住證或居住證明(僅限戶口不屬於相關使領館領區內的申請).
5) 職業證明(只限於持因私護照的申請者).
6) 所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只限於持因私護照的申請者).
7) 戶口簿複印件.
8) 日方邀請單位應提交的材料詳見使館網站說明。
3. 配偶短期停留簽證
1) 頒發對象:
(1) 在中國國內居住1年以上日本人(不包括無簽證者和持有有效期低於6個月的人員)的中國配偶。
(2) 若有去過日本的經歷,且在日本停留期間,未違反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等日本國的法律。
(3) 不符合以上條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應按一般探親訪友形式申請簽證。申請多次簽證時,必須能確認夫妻結婚及在中國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請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經歷。
2) 所需材料
(1) 簽證申請表(網上下載,也可在視窗領取)。
(2) 白底照片(長4.5cm、寬3.5~4.5cm)1張。
(3) 護照。
(4) 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本人頁複印件。
(5) 暫住證或居住證明(僅限戶口不屬於相關使領館領區內的申請)。
(6) 多次簽證申請理由書(僅限申請多次簽證時提交)。
(7) 申請人配偶(日本人)還需提護照複印件(包括首頁、簽證頁、居留許可頁、出入境記錄頁)和戶籍謄本(發行後3個月內、能確認戶主為該日本人,且與申請人有婚姻事實)。
(8) 申請人或配偶另外還需提供家庭收入主要來源者的在職證明等能證明在職的材料,以及家庭收入主要來源者能證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4. 探親訪友簽證
1) 簽證申請表(網上下載,也可在視窗領取)。
2) 白底照片(長4.5cm、寬3.5~4.5cm)1張。
3) 護照。
4) 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本人頁複印件。
5) 暫住證或居住證明(僅限戶口不屬於相關使領館領區內的申請)。
6) 能證明與在日親屬或朋友關係的材料(如親屬關係公證書、照片、書信等)。
7) 日方擔保資料和邀請人需準備材料詳見使館網站。
5. 訪日醫療居留簽證
1) 醫療居留簽證是發給以在日本接受治療為目的而訪日的外國患者(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的受診者等)及其陪護人的簽證。
2) 接納範圍:不僅限於在醫療機構中的治療行為,還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健康檢查、牙科治療、療養等。
3) 根據需要,發給外國患者多次有效的簽證。多次有效簽證僅限於發給1次停留期在90天以內的人。申請多次有效簽證時,需要提交醫生出具的“治療預定表”。
4) 陪護人可以是患者的親屬,也可以是非親屬。陪護人將與患者獲得相同的簽證。但是,陪護人的訪日目的僅為照料該患者的日常生活,不得從事可以獲得報酬的活動。
5) 有效期限為3年或根據患者的病情等而定。
6) 停留期,最長6個月。具體停留期依患者病情而定。預定停留期超過90天的,必須以住院為前提。這種情況時,外國患者必須通過本人住院的醫療機構之職員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親屬,從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7) 簽證申請手續注意事項
(1) 希望在日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的外國患者需參考使館網站所列的身份擔保機構(國際醫療交流協調員、旅行社等)一覽表,並與其中任何一個機構聯繫,委託受診等安排。
(2) 請通過身份擔保機構確定接納醫療機構,並取得“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預定證明書及身份擔保機構發行的身份保證書”(根據需要,也請取得治療預定表)。
(3) 外國患者在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時,需提交以下材料。(陪護人請提交以下1~3及6。)
8) 護照。
9) 簽證申請表。
10) 照片。
11) “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身份擔保機構發行的身份保證書”。
12) 證明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材料(銀行餘額證明書等)。另,根據外國患者的國籍,提交材料會有所差異。具體提交材料,可諮詢居住地所屬領區的大使館或總領事館。
13) 戶口簿複印件。
(1) 暫住證(只限於戶口不在本領區內的申請)。
(2)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因住院接受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
(3) “治療預定表”(因需多次治療必需訪日時)。
註:更多簽證類別請參見駐華使館網站或諮詢相關代辦機構。
簽證費用
入境次數 | 普通簽證費用(RMB) |
單次入境 | 200 |
多次入境 | 400 |
過境 | 45 |
除以上費用,代辦機構將收取一定的代辦費,詳情請諮詢各代辦機構
簽證信息
過境簽證:凡經日前往第三國者,持聯程機票且不出機場,可免辦簽證。
駐華使館
日本大使館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東街1號
簽證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30(使館指定的代辦機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