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辦法出台保障旅遊安全
國家旅遊局表示,新《辦法》將站在旅遊者的角度,以“旅遊者安全保障”為旅遊安全工作的切入點,通過規範旅遊者、旅遊產品或服務提供者、各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利義務,共同做好旅遊者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遊安全工作水平。《辦法》對旅遊者、旅遊產品提供者的權利和義務都做了明晰規定。
內容
《辦法》規定,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建立旅遊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依據對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安全狀況的評估,向旅遊者發布前往目的地旅遊的安全預警信息。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安全狀況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對應向公眾發布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旅遊預警信息。
據《辦法》稱,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安全狀況的劃分標準,將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制定。
《辦法》於即日起徵求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意見,形成徵求意見稿,今年10月將正式實施。
預警信息
●紅色旅遊預警———建議不要前往該目的地旅遊
●橙色旅遊預警———建議重新考慮前往該目的地旅遊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旅遊
●黃色旅遊預警———建議高度關注旅遊目的地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影響旅遊安全的因素
●藍色旅遊預警———建議關注旅遊目的地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影響旅遊安全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