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施耐庵文學獎以《水滸傳》 作者、被譽為“ 中國長篇小說之父”的興化籍文學家施耐庵的名字命名 , 興化市為該獎的永久頒獎地。該獎旨在鼓勵當代漢語長篇敘事藝術的深度探索與發展。文學獎每兩年評選一次,逢單年評獎並頒獎,每屆評出4部作品,其中海外作品1部。
評獎的宗旨與目的
旨在鼓勵當代漢語長篇敘事藝術的深度探索與發展,推動漢語長篇敘事的創新與繁榮,進一步提升漢語長篇敘事作品的世界地位。當然也進一步放大“ 興化文學現象”,提升興化本土的文學創作水平,專為興化籍作者設立特別獎就是基於這種考慮。
評獎特色
施耐庵文學獎要想辦出特色,就要把它的個性張揚到極致。比如施耐庵文學獎的全稱是“施耐庵長篇敘事文學獎”,那我們就把重點放在長篇敘事文學上,突出它的敘事性,這也是《水滸》的魅力所在;比如我們鼓勵漢語敘事藝術的深度探索,那就要矢志不渝地堅持這個理念,敢於突破,敢於承擔;比如我們強調評審的獨立精神,那就要充分尊重提名委員和評審委員的選擇,在整個提名評審過程中,賦予足夠的自由空間,政府和企業絕不干預,不僅如此,也提醒他們尊重這份權利,不受其他文學機構的影響,不受讀者喜好的影響,不受輕浮庸俗文學觀的影響。我們有個野心,經過幾屆的努力,讓人們知道,茅盾文學獎旁邊還站著一個“施耐庵長篇敘事文學獎”,它在提名範圍上比茅獎更廣,在作品類型上比茅獎更寬,在評獎理念上比茅獎更新,甚至在評審程式上比茅獎更為公開、透明,還有它的權威與公信不受質疑,以鮮明的獨立性、獨特性在文學獎項中獨樹一幟。
首屆獲獎作品每部將得到10萬元獎勵;另外,組委會還設立了特別獎1-2部,獎勵興化籍作者的作品。本屆評選,作品範圍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
評選範圍
施耐庵文學獎,每兩年評選一次,逢單年評獎並頒獎。凡評選年度內在國家批准的紙質媒體首次公開發表或出版的漢語長篇敘事原創作品(含虛構作品與非虛構作品兩類),均可通過提名方式參加評選。2011年評選範圍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的作品。
評選標準
參評作品應充分展示和彰顯漢語的藝術韻味,注重中國的本土經驗和文化;突出對人的生存狀態和精神世界的多方位、多層次的表達,同時鼓勵對漢語敘事方式的探索和創新,拓展漢語敘事寬闊空間。
評選機構
1.施耐庵文學獎評選工作由施耐庵文學獎組織委員會承擔。由著名評論家、作家、資深文學編輯組成施耐庵文學獎提名委員會,由國內外具有權威性的文學專家組成施耐庵文學獎評審委員會,主持評獎活動。
2.提名委員會每屆聘請不少於50名專業人士組成。各屆提名委員可根據需要變更。
3.評審委員會每屆聘任11人,其中主席1名,委員10名。評審委員會委員為終身聘任,除特殊情況外,不再更換。
4.提名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名單向社會公布公示。
評獎程式
1.提名委員會通過2輪推薦確定候選作品。每個委員提名與獲獎數等同的作品,並寫出不少於200字的提名理由。組委會按得票多少確定前50部作品,再由提名委員會投票,產生前20名作品,提交評審委員會終審評選。提名理由與投票結果均在媒體即時發布。
2.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通過3輪投票確定獲獎作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均以實名由組委會公布。
3.評獎年的10月中旬在興化市舉行頒獎儀式。
迴避制度
施耐庵文學獎提名委員會委員根據提名要求提名評審作品,不實行迴避制度。評審委員會委員為獨立評審人,凡可能與參評作者作品產生利益關係(如出版社人員、參評作者的親屬等)者,均不擬聘任,已聘任者發現上述情況須即行解聘。
附則
1. 興化本籍作者作品,由施耐庵文學獎組委會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標準另行規定。
2.《施耐庵文學獎評獎辦法》由組委會負責解釋。
歷屆獲獎作品
2011年第一屆(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四篇長篇小說
賈平凹《古爐》
閻連科《我與父輩》
董啟章《天工開物·栩栩如真》
寧肯《天·藏》
特別獎:谷懷《南瓜花》、顧堅《青果》
2013年第二屆(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四篇長篇小說
金宇澄《繁花》
李佩甫《生命冊》
王安憶《天香》
嚴歌苓《陸犯焉識》(海外作品)
特別獎:劉仁前《香河》、王銳《誰說那些年的青澀不是愛》
2018年第三屆(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宗璞《北歸記》
陳彥《主角》
付秀瑩《陌上》
普玄《疼痛吧指頭》
趙本夫《天漏邑》
特別獎:夏小芹《娘已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