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還原
1996年武欽元通過朋友認識了被害人韓某,同年12月2日早晨,在韓某丈夫於英生上班後,武欽元來到韓某家,欲與韓某發生性關係,遭到韓某拒絕。於是武欽元通過捆綁雙手、捂壓口鼻等暴力手段對韓某實施了強姦,事後發現韓某窒息死亡。隨後武欽元找來菜刀割斷韓某頸部,切斷韓某家中電話線,翻亂抽屜,偽造犯罪現場,並將液化氣罐打開搬至屋內,點燃蠟燭,意圖製造爆炸徹底毀滅犯罪現場。案件發生後,韓某丈夫時任蚌埠市東市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的於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並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1996年12月22日,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隨後,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其父親、哥哥奔波申訴10餘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依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該案立案複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調查進展
2013年8月13日,經過安徽省高院複查再審,於英生被宣告無罪,結束17年漫長冤獄。
2013年11月27日,公安機關通過現場物證、技術分析和當年精液樣本的DNA比對,將犯罪嫌疑人武欽元控制,在經過4次詢問後,武欽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強姦殺害韓某的犯罪事實。
2015年5月15日安徽蚌埠“於英生殺妻”冤案被告人武欽元被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武欽元不服,提出抗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1月13日下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因案情重大,法庭未當庭宣判。
對於於英生及家屬向被告提出147萬元民事賠償的請求,法院最終判處武欽元賠償5.2萬餘元。
一審宣判後,武欽元提出抗訴。
二審判決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於英生殺妻冤案”真兇武欽元強姦抗訴一案公開開庭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死刑的原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社會評價
於英生殺妻案引發中國社會廣泛關注。輿論普遍認為,錯案改判是司法進步,錯案改判理應追責。司法機關應儘快還原事件真相,並由此進一步完善冤假錯案防範與賠償機制。
法學人士
安徽徽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治龍:辦案責任制”將進一步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推動司法的獨立性。
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汪維: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理念,確立終身追究制度,這對案件審判經得起歷史考驗將起到重要作用。
新聞媒體
中央電視台:安徽於英生案,遲到19年的正義。這樣一起冤案顯然不是無罪釋放、國家賠償、賠禮道歉所能彌補的。一起冤案損害的豈止是當事人的利益,它還損害了人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糾正冤案必須講事實、重證據;糾正冤案必須還原真相;糾正冤案必須追究案件經辦人;糾正冤案必須舉一反三,嚴防冤案的再次發生。冤案不僅是個人的,冤案也是國家法制化進程的瘡疤。這樣的瘡疤在時刻提醒我們,沒有公正的司法,我們就不可能成為一個文明昌盛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