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方強

2009.01~2010.01 2008.01~2008.09 該案被評為2010年十大影響性憲法事例

於方強,北京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美國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10年受龍應台基金會邀請訪問台灣,2009年香港中文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訪問學人。
工作經歷
2010.01~至今 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
2009.01~2010.01 益仁平中心法律援助事務負責人、北京辦公室主任
2008.09~2009.01 愛知行研究所、益仁平,兼職法律工作、昆明辦公室負責人
2008.01~2008.09 益仁平中心,鄭州辦公室主任
2007.08~2008.01 益仁平中心,法律助理
2005.03~2007.08 河洛志願者協會,理事、河洛義教負責人
公益服務經歷
河洛隆豐計畫 (以洛陽周邊山區貧困學生為資助對象的公益扶助項目)
自費下鄉達17次,曾騎腳踏車7小時去嵩縣山區進行為期5天的貧困調查
目前已有311名學生接受資助,資助總額達406038.86元
與隆豐皮草、IEKA接洽,現雙方每年出資10萬元用於資助貧困學生
河洛義教 (一個以支教為活動核心的暑期支教項目)
06年洛陽地區高校巡迴展共有1000多人報名
06年安排十場面試、分六次培訓900(人/次)
06年吸引了山東科技大學、浙江理工大學、吉林大學、西安外國語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等省外高校共21人參加,最終下鄉63人
創建河洛義教組織結構,自07年以來保持常年良性運轉
研究
《2007年中國健康與就業權報告》
《成骨不全患者生存現狀調查報告》“政策法律”部分
《NGO如何面對外界質疑——兼談NGO自治》
《談<西南強旱民間應急試煉 NGO在哪裡?>》
《社區社會組織備案,NGO準備好了嗎》
《中國工作中的平等和反歧視:培訓手冊》“疾病歧視”部分
《反歧視訴訟在中國——民間組織對立法和司法的貢獻》主要作者
主編《河洛義教教學手冊》
協助過的案件
● 愛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
該案被評為2010年十大影響性憲法事例
● 廊坊一女生因父母曾被行政拘留無法報考軍校案
該案被評為2009年十大影響性憲法事例之五
● 徐州一考生因先孕後婚被取消公務員錄取資格案
該案被評為2009年十大影響性憲法事例之九
● IBM歧視抑鬱症員工 抑鬱症歧視第一案
該事件被評為“2008年跨國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十大案例”之一
● 西安高考移民集體訴訟
該案被評為“2008中國十大教育新聞”之一,“2008年度十大影響性訴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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