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藥

方藥

中藥學是研究中藥的採制、性能、功效及套用的一門科學,是中醫學的重要內容之一。

方藥概論

中藥學是研究中藥的採制、性能、功效及套用的一門科學,是中醫學的重要內容之一。
中藥種類有植物、動物、礦物和人工合成,其中絕大多數取材於野生植物,故有中草藥之稱。中藥又分為熟藥和草藥,熟藥是經過人工加工炮製而成的,而草藥是指採集來未經加工的藥用部分。
方劑學則是研究並闡明治法和方劑的理論及其運用的一門科學,與臨床各科有著廣泛而密切的聯繫,是中醫學的基礎學科之一。
方劑,是在辯證審因決定治法之後,選擇合適的藥物,酌情定量,按照組成原則,妥善配伍而成,是辨證論治的主要工具之一。

中藥的性能

一切疾病的發生和發展過程,都意味著陰陽邪正的相互消長,表現為機體(臟腑、經絡)功能失常所反映出來的各種病理狀態-症狀和體徵。
藥物治療疾病的基本作用是祛除病邪,消除陰陽偏盛偏衰的病理狀態,以恢復人體健康。
藥物種類甚多,每一藥物都有一定適應範圍,如黃芪補氣,大黃通便,那么補氣,通便分別是黃芪,大黃的治療作用,這些治療作用是由於藥物各自的若干特性和作用而產生的,前人也稱之為藥物的偏性。以藥物的偏性糾正疾病表現的陰陽偏盛偏衰,這些特性(偏性)即中藥的性能,也就是中藥的藥物作用。
“性”即藥性,“能”即效能,每種中藥都有一定的性能。疾病的屬性有寒證、熱證;病勢有向上、向下、入里;病位有臟腑、經絡之不同;病有虛證、實證,故中藥有性味、歸經、升降浮沉、補瀉……等特性-性能。

1.性味

性:指藥物的性質即藥物的寒、熱、溫、涼四種不同的屬性,前人稱為四氣。(古代以四時的寒、熱、溫、涼氣候變化-氣序,套用於藥性的說明,故性氣通用,沿用至今)。
四氣中溫與熱,寒與涼是具有共性的,溫次於熱,熱即大溫;涼次於寒、涼即微寒,即在共性中又有程度上之差異。而溫熱與寒涼是兩類不同的屬性,這是從藥物對機體的作用中概括出來的;治療熱證的藥物是寒涼的,治療寒證的藥物是溫熱的,此外,還有一種“平性”藥,即藥性較平和,偏熱,偏寒不明顯,未越出寒、熱、溫、涼四性範圍,雖有寒、熱、溫、涼、平五種屬性,一般仍稱四氣,而不稱五氣。
金元時王好古以陰陽學說來比擬解釋藥性云:“本草之味有五,氣有四……夫氣者天也,溫熱天之陽,寒涼天之陰,陽則升,陰則降。”其意義是說溫熱性藥物能升人陽氣-增強人體的機能活動;寒涼性藥物能降低人之陽氣-減弱人的機能活動。
因此,一般把具有溫里散寒、助陽益火、活血通絡、行氣疏肝、芳香開竅等興奮人體機能活動功能的藥物定為溫、熱性。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表、平肝潛陽等降低人體病理性機能亢進的藥物寒、涼藥。
通過長期臨床實踐,將寒、熱、溫、涼的作用加以歸納,給後人提出了“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熱者寒之寒者熱之”的治療用藥原則。
此外,尚有某些藥物既有溫熱,又有寒涼藥性功能的存在,將在各論中述及。
味:指藥物中有辛、甘、酸、苦、鹹五種不同的滋味。
古時有“神農乃數民嘗百草之滋味,當時一日而遇七十毒”的傳說。說明了人類在尋找食物過程中,必須要嘗試各類葉、草、根、莖、果,也必然遇到一些具有特殊作用的天然產物,例如有瀉、鎮靜、致吐、止血等作用的物質,並品嘗到各種物質的不同滋味,當人們發生疾病時,根據經驗利用這些物質來醫治疾病,經無數次反覆實踐,某些天然產物就成了醫治疾病的藥物,並總結出藥物的滋味和功效之間的關係。所以說五味是由味覺所得,或由治療味覺所得,或由治療效果而確定的。
實際上除上述五種外尚有淡澀二味,習慣上淡附於甘,酸澀功似,並不另立,仍稱五味。
五味也是藥物作用的標誌,不同的藥味,就有不同的藥物作用。綜合曆代用藥經驗,歸納其作用如下;
辛:有發散、行氣血、滋補潤養的作用。
發散:麻黃、薄荷。
行氣血:陳皮、木香、川芎。
滋補潤養:菟絲子、蛇床子。
甘:有補益、和中緩急的作用。
滋補氣血:黨參、熟地。
緩解腹中攣急疼痛:飴糖、甘草。
酸(澀):有收斂、固澀(止瀉、止血)作用。
收斂-自汗、盜汗:龍骨、牡蠣。
固澀-久瀉、脫肛:赤石脂、禹餘糧、罌粟殼。
尿頻、失禁:桑螵蛸、覆盆子。
滑精、帶下:芡實、蓮子、金櫻子。
苦:有瀉火、燥濕、通泄下降作用。
降泄(降氣)杏仁-泄降肺氣,止咳平喘。
清泄(瀉火泄熱)山梔-清心瀉火。
燥濕:黃連清濕熱;厚朴溫化寒濕。
鹹:有軟堅散結、瀉下、潛降之作用。
軟堅散結:海藻、昆布、瓦楞子。
瀉下:芒硝。
潛降:羚羊角、石決明。
上述五味,作用各異,然其中某些藥物,又有它一定程度的通性,《內經·至真要大論》:“辛甘發散為陽,酸苦通泄為陰”,“鹹味通泄為陰,淡味滲滲為陽”按藥物之味,將它們歸入陰陽兩類以統轄之。即辛甘淡味藥物屬陽,酸苦鹹味藥物屬陰。
每種藥物都具有氣和味,氣、味各有其作用。故必須二者綜合而觀之,同性藥物有五味之別,同味的藥物亦各有四氣之異。
如同一辛味藥,有辛寒(浮萍)、辛涼(薄荷)、辛溫(半夏)、辛熱(附子)、辛平(佩蘭)等。
性味組合相同的藥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近,如紫蘇、荊芥、蔥白均為辛溫,它們都有發汗解表的作用,可用於外感風寒表證。
性味不同之藥物,功效就有區別,性同味異,或味同性異的藥物,在功效上有相同之處亦有不同之點。如寒性藥物,若味不同,則其作用有差異;梔子苦寒,清熱瀉火、涼血解毒;淡竹葉甘寒,清熱利尿;浮萍辛寒,疏散風熱、利尿退腫。共同之處是寒性均有清熱作用。
若甘味藥物其性不同,則作用亦不相同:杜仲甘溫以補肝腎、強筋骨、安胎;石斛甘微寒,以養陰潛熱生津;甘草甘平,以補脾益氣、清熱解毒、潤肺止咳、緩急止痛、調和諸藥。共同之處是味甘,故均有補益之功效。
尚有某些藥物,則是一氣而兼有兩種以上味者,如桂枝辛甘溫;當歸甘辛溫;生地黃甘苦寒等。這種情況說明了藥物之性味是複雜的,也體現了藥物作用的多面性。五味相兼亦應根據某一藥物功能大小而分清其主次,如桂枝長於調和營衛、發散風寒,作為解表藥,故首列辛味。尚有補益強壯作用,常合補益之品同用,此為甘味之功。溫經通絡、溫陽化氣則辛甘溫之共同作用,故桂枝性味定為辛甘溫。當歸為常用補血和血之品,首列甘溫,並有活血調經之力,此辛味應之,故當歸性味定為甘辛溫。藥物功效有主次,其性味的排列也有一定的順序。
臨床辯證用藥時,對五味要有選擇。如辛能散氣,故氣虛時不宜用;甘能助濕,故中滿者不宜用;苦能燥濕,故津液不足者宜慎用;酸能斂澀,故余邪未盡者慎用之;鹹多滋潤,故脾胃虛寒者忌用之。
[附]中藥性味功能口訣:中藥品種多,性能各不同,寒涼能清熱,溫熱祛寒用,辛味能行散,甘緩能補中,苦味能泄降,酸澀收斂功,鹹味能軟堅,淡滲利水通,甘寒能養陰,芳香必止痛,麻舌常有毒,香竄開竅能,氣味相結合,配伍貴變通。

2.升降浮沉

人體發生疾病,病變部位有上、下、表、里之別;病勢有上逆、下陷之異,治療上就要求藥物應分別具有升、降浮沉的作用趨向,使之有助於調整紊亂的臟腑氣機,使之平順,或因勢利導祛邪外出。病邪在上在表者宜用升浮之藥物;病邪在下在里者宜用沉降之品,旨在藥達病所。病熱逆上宜降,病熱陷下宜升,這是運用中藥必須掌握的一般規律。然而,遇到痰涎壅實,胸悶窒嘔吐者,利用升浮之瓜蒂以涌吐痰涎;若瀉痢初起而系積滯所致者,則用消積導滯、沉降攻下之大黃通泄之,此乃通因通用之法。
由此可見,升、降、浮、沉是指藥物作用於人體的幾種趨向而言。升和降、浮與沉,都是相對的。升是升提的意思;降是降逆的意思;浮是上行發散的意思;沉是下行泄利的意思。升、浮藥物的特點是向上向外,具有昇陽、舉陷、發表、散寒、祛風、開竅等藥理作用;而沉降藥物的特點則是向下向里,具有潛陽、降逆、平喘、收斂、瀉下、滲利等作用。
藥物的升降浮沉主要取決於藥物的氣味和質地的輕重。一般來說,味辛甘、氣溫熱的藥物,多主升浮;味酸苦鹹,氣寒涼的藥,多主沉降。《本草綱目》云:“酸鹹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大凡質輕的藥物,如花葉之類多主升浮,質重的藥物,如種子、礦石、貝殼之類多主沉降。但也有例外,如巴豆辛熱,不升反沉,故有瀉下逐水作用;鏇復花是花,不升浮,反而沉降,主降逆平喘,故有“諸花均升,復花獨降”之說,牛蒡子是種子類,反主升浮,能疏風諸熱。此外,藥物的升降浮沉還可因加工、炮製或配伍而發生改變。酒制則升、鹽炒則下行、薑汁炒則能發散、醋炒則能收斂。所以在臨床套用時要靈活掌握,才能運用得當,發揮藥物的治療作用。

3.歸經

歸經是古人在長期臨床實踐中認識到某種藥物對某些臟腑、經絡的疾病具有特殊的治療效果,總結出來的一種用藥規律。如肺經有病時,常有咳、喘、痰症狀,杏仁能止咳平喘,說明杏仁歸入肺經;肝有病時,脅痛或不適為其主要表現用青皮能治脅痛,說明青皮歸入肝經等。由於藥物歸經不同,同屬一性味藥物,其作用亦不相同,或作用部位有別,如黃芩、黃連,黃柏同屬苦寒清熱藥,但黃芩入肺經而長於清肺熱;黃連入心、胃經而能瀉心火、清胃熱;柏入腎經而重於瀉相火。又如肉桂和乾薑同為溫里藥。但因乾薑入肺、脾、胃經,故肺、脾、胃有寒多擇用乾薑;而肉桂因入肝、腎經,故肝、腎有寒多選用肉桂而不用乾薑。
了解歸經學說有著深刻的實踐意義;一是可作為選方用藥的依據。一般來說,每經每髒的病證都有其主方,方中的主藥,使藥都歸於本經。如太陽經表證,常用人本經之麻黃、桂枝作為解表之主藥;肝腎陰虛者多用以熟地黃、山茱萸為主藥所組成的方劑六味地黃湯來治療。這些古方組成規律,促進了歸經學說的發展。二是可作為隨證用藥之依據。如頭痛部位有所不同,所代表不同的經脈之病證,前頭痛(陽明經)者加白芷;偏頭痛(少陽經)者加柴胡;枕部疼痛者(太陽經),加用蔓荊子等。三是以歸經為線索,探求某些藥物的潛在功能。如清熱解毒藥蒲公英入胃經。故套用於上消化道潰瘍病的治療,取得良效;山豆根入肺經,故試用於肺癌的治療等。均是按藥物之歸經所探求到的某些藥物的新途徑。四是籍歸經以執簡御繁。如白朮補中益氣,健脾燥濕,療脾胃氣虛,腹瀉嘔吐,口渴自汗等多種病證,這些病證均與脾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有關。因而通過白朮歸脾經而得到全面理解和掌握。
必須著重強調,歸經學說在運用時一是要與藥物性味、升降浮沉相結合,二是要與各臟腑間的用藥互相兼顧。是因為同歸一經之藥物,其性味、升降浮沉不同,故不能執一而廢它。如肺病咳嗽有寒熱虛實之別,入肺藥雖有麻黃、乾薑、黃芩、百合、桑白皮、葶藶子等,臨床上運用麻黃、乾薑溫肺之寒以療咳;黃芩、桑白皮清肺泄熱以止咳;百合滋補肺虛而止咳;葶藶子以泄肺實而止咳。諸職此類,諸經亦然。
此外,尚有“引經藥”的理論,所謂引經藥是指具有特別作用的歸經藥物,它除了對本經病證具有治療作用外,還能把不歸本經的藥物引歸到本經而發揮其治療作用,以提高藥物療效。(相當於現代醫學的載體學說)。
表8-1 引經藥物舉例表
臟腑經絡 引經藥 臟腑經絡 引經藥
手少陰心經 黃連、細辛 足陽明胃經 白芷、石膏、葛根
手太陽小腸經 木通、竹葉 手厥陰心包經 丹皮、柴胡
足少陰腎經 肉桂、細辛 手少陰三焦經 柴胡、連翹
足太陽膀胱經 羌活 足厥陰肝經 青皮、川芎、柴胡
手太陰肺經 桔梗、升麻、蔥白、 足少陽膽經 柴胡、青皮
足太陰脾經 升麻、蒼朮

中藥的配伍與禁忌

1.配伍

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配合套用叫作中藥的配伍。中藥通過配伍,可以對較複雜的病情予以全面照顧,同時又可利用藥物間的協同作用和拮抗作用而獲得安全及更高的療效。古代醫家經過長期認識與實踐,對藥物的配伍關係積累了豐富的知識,並將其總結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1)相須:即性能相類似的藥物相伍為用,可起協同作用,增強療效。如石膏、知母合用以增強清熱瀉火之力。
(2)相使:即性能不相同的藥物相伍為用,能互相促進,增強療效。如補氣之黃芪與利水之茯苓合用,能增強補氣利水之功。
(3)相畏:即一種藥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抑制。如半夏和南星的毒性能被生薑減輕或消除,所以說半夏和南星畏生薑。
(4)相殺:即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副作用。如防風殺砒霜的毒,,綠豆能解巴豆的毒,所以說防風殺砒霜,綠豆殺巴豆。
(5)相惡:即兩種藥物合用,能互相牽制而使作用降低,甚至喪失藥效。如生薑惡黃芩,人參惡萊菔子。
(6)相反:即兩種藥物合用後能產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烏頭反半夏,甘草反蕪花。
以上六個方面中,相須,相使屬藥物的協同作用;相畏相殺屬藥物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相惡、相反屬藥物配伍禁忌。
此外,尚有不用其它藥物輔助,依靠單味藥發揮作用的,叫單行,如獨參湯及其它單方。

2.禁忌

用藥禁忌主要有三種:

(1)配伍禁忌

即兩種藥物伍用產生毒、副作用或使療效降低或消除,前人有“十八反”與“十九畏的記述,所謂反者即指“相反”而言,所謂畏者即指“相惡”而言。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芫化、海藻。
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
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梭;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上述配伍禁忌,只供用藥時參考,不是絕對的。在古今配方中也有反、畏同用的例子,如甘遂與甘草同用治療腹水,可以更好地發揮甘遂瀉水的藥效;黨參與五靈脂同用治療胃脘痛,可以補脾胃止疼痛,而藥效無損。這些問題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

(2)妊娠用藥禁忌

妊娠期間服用某些藥物,可引起胎動不安,甚至造成流產。根據藥物對胎兒影響程度大小,分禁用與慎用兩類。
禁用藥大多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如劇烈瀉下藥巴豆、蘆薈、番瀉葉;逐水藥芫花,甘遂、大戟、商陸、牽牛子;催吐藥瓜蒂、藜蘆;麻醉藥鬧羊花;破血通經藥乾漆、三棱、莪術、阿魏、水蛭、虻蟲;通竅藥麝香、蟾酥、穿山甲;其它劇毒藥如水銀、砒霜、生附子、輕粉等。
慎用藥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藥物。如瀉下藥大黃、芒硝;活血祛瘀藥桃仁、紅花、乳香、沒藥、王不留行、益母草、五靈脂等;通淋利水藥冬葵子、薏苡仁;重鎮降逆藥磁石;其它如辦夏、南星、牛黃、貫眾等。
凡禁用藥都不能使用,慎用藥則應根據孕婦病情酌情使用。可用可不用者,都應儘量避免使用,以免發生事故。

(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禁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密反生蔥等記載。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種食物。此外,服用發汗藥應忌生冷;調理脾胃藥應忌油膩;消腫、理氣藥應忌豆類;止咳平喘藥應忌魚腥;止瀉藥應忌瓜果。

中藥的炮製與用量

1.炮製目的

(1)消除雜質和非藥用部分,使藥純淨,達到用量準確,療效可靠。
(2)改變藥物性能,增強藥物療效。如地黃生用性寒而涼血,制熟則微溫而補血;首烏生用導瀉,制熟用則補肝腎、烏鬚髮;蒲黃生用破血行瘀,炒用止血;延胡索醋制增強止痛作用;白朮土炒補脾和中力強;柴胡醒制舒肝解郁效增。
(3)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如烏頭、附子為劇毒之品,經反覆浸泡漂煮,有毒成分被水解、溶出,毒性大減;半夏、南星經生薑、明礬制後可降低毒性,祛除激喉催吐之物;女貞子鹽水拌蒸,去其寒性,避免腹瀉等。
(4)矯味、矯臭。蜜炙、酒炙、醋炙通常都有矯味、矯臭作用。如五靈脂醋炒去惡味等。
(5)便於製劑、煎服及貯藏。如貝殼類藥材炮製後便於粉碎,使有效成分易於煎出;白芥子、萊菔子炒熟以去其酶,才能保存有效成分不被分解等。

2.常用的炮製方法

(1)水製法 能使藥物達到潔淨、柔軟、便於加工,並能減低藥物毒性、烈性及不良氣味。包括洗、漂、泡、潰、水飛等法。
(2)火製法 是把藥物直接或間接放置火上炮製以達乾燥、鬆脆、焦黃或炭化之目的。
炒:有清炒及輔料炒。清炒是將藥物放鍋內拌炒,由於使用目的不同,有炒黃、炒焦、炒炭之分。炒黃、炒焦之藥物有焦香味道,以增強健脾開胃之力或改善藥物之偏。炒炭的藥物可增強收斂止血之功,如荊芥炭。輔料炒是加輔料同炒,如土炒白朮,醋炒柴胡等。其目的是增強藥性,更好地發揮療效。
炙:與輔料炒無多大區別,一般多將用蜜炒的叫炙。如炙甘草、炙黃芪。
煅:是將藥物直接或間接放在火上煅燒,使其鬆脆易於粉碎。多適用於礦石類或貝殼類藥物。
煨:是將藥物裹上濕紙或麵糊,埋於灰內或置於文火上烘烤,以紙或麵糊表面焦黑為度,冷卻後剝除紙或麵糊使用。目的是利用紙或麵糊吸收藥物中的部分油質,以減低藥物的刺激性,並增強藥物療效,如煨木香。
炮:是將藥物放入砂中加熱,炒至焦黃爆烈,便於加工,並增強其溫燥之性,同時能使藥物毒性降低,如炮附子、炮姜。
(3)水火同製法 包括蒸、煮、單三種方法。其目的是改變藥性、增強療效。

3.中藥的用量

用量即中草藥在臨床上套用的分量。包括重量(克)、數量(片、支)、容量(湯匙、毫升)。
一般來說中藥安全比較大,但個別有毒藥物仍需十分注意,不可過量,確定用量一般原則是:
(1)根據藥物性能確定用量:凡有毒的,峻烈的藥物用量宜小,如烏頭、雄黃之類;質重的藥物用量要大,如代赭石、牡蠣類;質輕的用量宜輕,如蟬蛻;芳香類藥物用量宜輕,如丁香、檀香。
(2)根據病情需要確定用量;病情輕或慢性病,用量宜輕;病情深重頑固用量宜大,還有些藥輕用、重用作用不同,如柴胡輕用昇陽,重用疏肝。
(3)根據配伍、劑型確定用量:一味單用、用量宜重,複方配伍,用量宜輕。方中主藥用量宜重,輔藥用量宜輕;湯劑用藥宜重, 丸散劑用量宜輕。
(4)根據病人性別、年齡、體質確定用量:婦女、老年、體弱、兒童用量宜輕,男子、體壯、年輕用量宜重。
各類藥物用量大致規律如下:
花葉、芳香走竄之品3-9克;根莖類9-15克;礦石貝殼類15-30克;特殊藥物例外;細辛一般不超過3克,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方劑的基本知識

(一)方劑的概念

方劑是理、法、方、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在辯證方法基礎上選藥配伍組成的,所以,首先要理解方劑與治法的關係,才能準確而縝密的遣藥用方。
從祖國醫學的形成和發展來看,治法是在積累了相當醫療經驗的基礎上總結出來的,是後於方藥的一種理論。但是當治法已由經驗總結上升為理論之後,就成為指導遣藥組方和運用成方的指導原則。例如一個感冒病人,經過四診合參,審證求因,確定為外感風寒表實證時,根據表證當用汗法,寒者熱之的原則,決定用辛溫解表法治療,並且按法選用相應的有效成方,或自行選藥組成辛溫解表劑,如法煎服,便能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則,治法與辯證不符,組方與治法脫節,必然治療無效,甚至反使病情惡化。,由此可見,治法是指導遣藥組方的原則,方劑是體現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我們常說“方以藥成”,卻又首先是“方從法出,法隨證之”,二者之間的關係是互相為用,密不可分的。

(二)方劑的組成原則

方劑的組成不是單純藥物的堆積,而是有一定的原則和規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個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說明藥物配伍的主從關係。一個療效確實的方劑,必須是針對性強,組方嚴謹、方義明確、重點突出、少而精悍。現將“君、臣、佐、使”的含義分述如下:
1.君藥 是針對病因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一般效力較強,藥量較大。
2.臣藥 是指方中能夠協助和加強主藥作用的藥物。
3.佐藥 是指方中另一種性質的輔藥。它又分:
(1)正佐:協助主藥治療兼證。
(2)反佐:對主藥起抑制作用,減輕或消除主藥的副作用。
4.使藥有兩種意義
(1)引經藥,既能引方中諸藥至病所的藥物。
(2)調和藥,既具有調和方中諸藥作用的藥物。
例如一病人惡寒發熱、無汗而喘、頭痛、脈浮緊。其辯證是風寒表實證。擇用麻黃湯治療,方中之麻黃,辛溫,發汗解表,以除其病因(風寒)而治主證為主藥;桂枝,辛甘溫,溫經解肌,協助麻黃增強發汗解表之功,為輔藥;杏仁,甘苦溫,助麻黃宣肺平喘,以治咳喘之兼證為佐藥;甘草,甘溫,調和諸藥為使藥。
簡單的方劑,除了主藥外,其它成分不一定都具備。如芍藥甘草湯,只有主、輔藥;左金丸,只有主藥黃連和佐藥吳茱萸;獨參湯,只有主藥人參,複雜的方劑主藥可有兩味或兩味以上,輔、佐、使藥也可有兩味或多味。

(三)方劑的運用(變化)

方劑的組成既有嚴格的原則性,又有極大的靈活性。

1.藥味加減的變化

是在主證未變的情況下,隨著兼證的變化,加入或易去某些藥物,使之更合乎治療的需要,也叫“隨證加減”。例如麻黃湯主治風寒表實證,假如外感風寒所傷在肺,症見鼻塞聲重,咳嗽痰多,胸悶氣短,苔白脈浮者,當以宣肺散寒為主,在麻黃湯中易去炙甘草,加上生薑組成三拗湯,使肺氣宣暢,自然諸證皆除。

2.藥量加減變化

這種變化是指組成之方劑的藥物不變,但藥量有了改變,因而改變了該方功用和主治證的主要方面。例如,四逆湯和通脈四逆湯,二方都由附子、乾薑、炙甘草三味組成,但前方中姜、附用量較小,主治陰盛陽微而致四肢厥逆。惡寒卷臥,下利脈微細的證候,有回陽救逆的功用。後方中姜、附用量較大,主治陰盛格陽於外而致四肢厥逆,身反不惡寒,下利清谷,脈微欲絕之證候,有回陽逐陰、通脈救逆的功用。

3.劑型更換的變化

中藥製劑種類較多,各有特點。同一方劑,由於劑型不同,其治療作用也不相同,例如,理中丸由乾薑、白朮、人參、甘草等量組成丸劑,治中焦虛寒、自下利、嘔吐腹痛、舌淡苔白,脈沉遲之證。若治上焦陽虛而致胸痹,證見心中痞悶、胸滿、脅下有氣上逆搶心、四肢不溫、脈沉細等,即用上四味藥煎成湯劑分三次服(即人參湯)。這是根據病位有中上之別,病勢有輕重之異,所以一取丸劑緩治,一取湯劑急治,臨床上經常將湯劑改成丸、散、膏劑,或將丸、散方藥改為湯劑,主要是取緩急不同之意。

(四)常用劑型(製劑)

劑型是根據臨床使用中草藥治療各種疾病的需要,將藥物製成一定大小或不同形的製劑,中草藥劑型很多,並隨著中西醫結合的不斷發展,中草藥的劑型日益增多,傳統的劑型在質量上、工藝上也有很多改革,現將常用劑型介紹如下:
1.湯劑 把藥物配齊後,用水或黃酒,或水酒各半浸泡後,再煎煮一定時間,然後去渣取汁,稱為湯劑,一般作內服用,如麻黃湯、歸脾湯等。湯劑優點是吸收快,療效快,而且便於加減使用,能較全面地照顧到每一個病人或各種病證的特殊性,是中醫臨床最廣泛使用的一種劑型。
2.散劑 是將藥物研碎,成為均勻混合的乾燥粉末,有內服與外用兩種。內服散劑末細量少者,可直接沖服,如七厘散;亦有粗末,臨用時加水煮沸取汁服的,如香蘇散。外用散劑一般作外敷、摻散瘡面,或患病部位,如生肌散、金黃散;亦有作點眼、吹喉外用的,如冰硼散。散劑有製作簡便,便於服用攜帶,吸收較快,節省藥材,不易變質等優點。
3.丸劑 是將藥物研成細末,以蜜、水或米糊、麵糊、酒、醋、藥汁等作為賦型劑製成的圓形固體劑型。丸劑吸收緩慢,藥力持久,而且體積小,服用、攜帶、貯存都比較方便,也是一種常用的劑型。一般適用於慢性、虛弱性疾病,如歸脾丸、人參養榮丸等;亦有用於急症,如安宮牛黃丸、蘇合香丸等。臨床常用的丸劑有蜜丸、水丸、糊丸、濃縮丸等數種。
4.片劑 將中藥加工或提練後與輔料混合,壓製成圓片狀劑型。片劑用量準確,體積小。味很苦的,具惡臭的藥物經壓片後再包糖衣,使之易於吞服;如需在腸道中起作用或遇胃酸易被破壞的藥物,則可包腸溶片,使之在腸道中崩解。片劑套用較廣,如銀翹解毒片、桑菊感冒片等。
5.沖劑 是將中藥提練成稠膏,加入部分藥粉或糖粉製成顆粒散劑乾燥而成。用開水沖服,甚為方便。由於含糖較多,小兒易於接受。
6.膏劑 將藥物煎煮取汁濃縮成半固體叫膏劑。有內服及外用兩種,內服的如雪梨膏等;外用的如風濕膏、狗皮膏藥等。
7.丹劑 一般是指含有汞,硫磺等礦物,經過加熱升華提練而成的一種化合製劑。具有劑量小、作用大、含礦物質之特點。此劑多外用,如紅升丹、白降丹等。此外,習慣上把某些較貴重的藥品或有特殊功效的藥物劑型叫作丹,如至寶丹、紫雪丹等。所以,丹劑並非是一種固定的劑型。
8.針劑 是根據中草藥有效成分不同,用不同方法提取、精製配成滅菌溶液供皮下、穴位、肌肉、靜脈等注射用的一種劑型。具有作用迅速等優點。故對急症或口服藥有困難患者尤為適宜。針劑是今後需大力研製的一種劑型,以適應中醫急症之需要。
9.酒劑 俗稱藥酒。是將藥物浸泡入酒中,經過一時間後,去渣取汁供內服或外用。

(五)煎服法

中藥煎服恰當與否,直接影響其療效,因此,必須了解中藥的煎服方法。
1.煎藥方法
(1)煎藥器具;以砂鍋、搪瓷皿為好,忌用鐵器,以免發生化學反應。
(2)煎藥用水量;根據藥物體積而定,一般以水浸過藥面為度。
(3)注意事項
①煎藥之前,將藥用冷水浸泡一段時間,使藥物充分濕潤,以便有效成分易於煎出。
②一般藥物均可同煎。煮沸後即改為文火。再煎15-20分鐘。煎藥時防止藥汁外溢及過快熬乾。煎藥時不宜頻頻打開鍋蓋,以儘量減少易揮發成分的丟失。如為味厚的滋補藥品,如熟地、首烏等,煎煮時間宜稍長,使有效成分更多地被煎出;清熱、解表、芳香類藥物煎時宜稍短。以免有效成分損失或藥性改變。
③有些藥物煎法特殊(處方必須註明),現介紹如下:
先煎:貝殼類、礦石類藥物,因質堅而難煎出味,應打碎先煎,煮沸10-20分鐘後,再下其它藥。如龜板、鱉甲、代赭石、石決明、生牡蠣、生龍骨、生石膏等;蘆根、茅根、夏枯草、竹茹等,宜先煎取汁,用其汁代水煎其它藥。
後下:氣味芳香的藥,借其揮髮油取效的,宜在一般藥物即將煎好時下,煎四、五分鐘即可,以防其有效成分走散。如薄荷、砂仁等。
包煎:為防止煎後藥混濁或減少對消化道、咽喉的不良刺激,要用薄布將藥包好,再放入內煎煮。如赤石脂、滑石、鏇復花等。
另燉或另煎;某些貴重藥,以保存其有效成分,可另燉或另煎。如人參(隔水燉3小時);羚羊角、犀角切成薄片另煎2小時取汁服,或水磨汁或成細末調服。
溶化(烊化):膠質、粘性大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蜂蜜、飴糖等,應先單獨加溫溶化,再加入去渣之藥液中微煮或趁熱拌攪,使之溶化,以免同煎時粘鍋煮焦,影響藥效。
沖服:散劑、丹劑、小丸、自然藥汁、芳香或貴重藥物,以沖服為宜。如牛黃、麝香、沉香末、肉桂末、田三七、紫雪丹、六神丸等。
2.服藥方法
(1)服藥次數 湯劑,一般每日一劑,煎兩次取汁,分2-3次服。病情重或老年、兒童酌情增減。
(2)服藥時間 飲前約1小時服為宜;對胃腸有刺激的藥物宜飯後服;滋補藥宜空腹服;安神藥宜睡前服;急病不拘時間服;慢性病應定時服。
(3)服藥溫度 以溫服為宜。但熱證者可冷服;寒證者可熱服;發汗藥宜趁熱頓服,服後加蓋衣被,以利發汗;服藥易吐者,可先服薑汁,再服藥。不能口服者,可鼻飼或灌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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