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縣“碑劇”事件

方正縣“碑劇”事件

在《先進》篇里說:“以道事君,不可則止。”那意思就更明顯了,都是說:對待領導也罷,對待朋友也罷,都不要“剃頭擔子一頭熱”,太過於自作多情,結果是一廂情願,反而使人厭煩,招來羞辱。

從方正縣為吸引日商投資花50萬元為侵華日軍逝者立碑到三地網友“五壯士”相約砸碑,再到方正連夜拆開拓團碑,方正自編自導了一出中國式“碑劇”!方正縣是“知錯就改”,還是自取其辱?待解?如今,碑雖拆了,但給人留下了一串問號?
第一,碑該不該立?當然,方正縣有很多理由設立“日本開拓團民亡者名錄碑牆”,比如展現中華民族熱愛和平,體現偉大的人道主義精神;把團民名字刻錄其上,讓世人反思戰爭的危害等等。就在方正方面“選擇性”回答網民質疑時,日本國駐瀋陽領事館副領事秋山普紀對《中國日報》表示,“日本政府從未為建碑提供過資金支持或亡者名單材料。建立石碑是方正縣政府的行為,與日本政府無關。”可見,花費50萬元為侵華日軍逝者立碑,純屬方正縣一廂情願。其背後的理由,也許藏著GDP和政績,以求吸引日商投資——是討好,而不是友好!方正官方給出的解釋,不能令人信服。
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收納埋葬敵人屍骨本是世界通例,但是立碑性質不同,碑文和碑題意味著莊重,應該尊重歷史,慎之又慎。即便立碑,不能忘記國恥,放棄尊嚴,也不應迴避日本在中國犯下的滔天罪行,更不能為了經濟利益迎合日本人的“慣性思維”,而犧牲國人的感情。“這么做毫無警示之效,獻媚之氣讓人忍無可忍”。上世紀60年代,“開拓團”不斷在日軍武力庇護下強占中國農民土地,使無數中國人流離失所;嚴格意義上說,“開拓團”也是日本侵略軍一部分。方正縣政府拿上世紀60年代的史實為當前立碑行為辯解顯然站不住腳。
第二,碑該不該砸?潑漆5網友被警方帶到公安局後,“警方向他們澄清了事實,在進行所謂的說服教育之後,被警方護送出了方正境內。”既然5網友行為不合法,按照相關法律應該給予扣押,方正方面非但沒有羈押,而護送出去,令人費解。由此可見,砸碑雖然“不合適宜”,但有關方面為了不使事態擴大化、平抑“民意”,只能“忍氣吞聲”,從另一方面引證了“砸吧砸吧不是‘罪’”,碑該砸,方正縣咎由自取。
第三,碑是否一拆了之?拆碑為何選在夜間?是掩蓋事實?還是另有隱情?污損的碑牆今後將怎么處理、去向如何?難道納稅人的這筆錢白白糟蹋?為了回應質疑,方正縣政府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方正縣中日友好園林中的日本開拓團民亡者名錄牆引起了廣大網民的極大關注,許多人對之提出質疑,該牆也被造成了污損。因此,有關方面已決定暫時關閉園林,對名錄牆進行處理。”一個簡單“處理”,豈能一“拆”了之?突然立碑與悄然拆碑,誰該擔責?當地有關部門應認識錯誤,給公眾一個信服的交代,舉一反三,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耗資50萬元為“開拓團立碑”,立得不明不白,砸得痛快淋漓,拆得偷偷摸摸。方正立碑行為傷害了整箇中華民族的感情,挑戰了全民族的底線,同時也違背了整箇中國社會最基本的價值觀念。對於這樣不符合國家利益和人類正義的舉動,廣大網民提出了強烈斥責,當地政府如何處理拆除石碑?考驗著方正縣官員的智慧;引起輿論的關注後,如何真誠地回應網民和輿論的關切?同樣也是道現實考題。置之不理、不露聲色的回答總不是長久之計?
前不久,日本新版“防衛白皮書”出籠,日本再次拋出“中國威脅論”,對於這一行為中方提出譴責。很顯然,日本防衛省並未把“中日戰略互惠關係”作為兩國在安全保障領域的定位,而把中國視為最大“潛在威脅”並據此制定防衛戰略。日本新防衛白皮書發出的危險信號令人擔憂。然而,更值得擔憂的是,方正縣以給殖民者立碑的方式來進行所謂的“愛國主義教育”,名不正言不順,從為殖民者立碑,到砸碑,再到拆碑,任何“唯經濟論”有傷民族感情行為、冒天下之大不韙者,終遭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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