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晨石

方晨石

歷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石林法院掛職副院長,宜良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等職。 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副縣級)。 該同志擬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正縣級)。

方晨石,男,漢族,1964年8月生,大學學歷,1985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歷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石林法院掛職副院長,宜良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等職。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副縣級)。
該同志擬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正縣級)。
工作實績:擔任宜良縣人民法院院長期間,狠抓辦案質量,強化監督。堅持案件質量評查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積極開展以加強“五個嚴禁”為主線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著重抓法院隊伍建設、機制創新、司法體制改革和工作機制建設、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擔任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以來,協助副院長分管民事審判工作,及時參與審委會和各庭室對疑難複雜、新類
型案件的討論。注重加強對市中院轄區內基層法院的業務指導,並組織參與本院和各基層法院的評查和陽光庭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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